湯沐(明朝大理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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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沐(1460~1532),字新之,號沂樂,常州江陰(今屬江蘇)人,明朝弘治九年(1496)進士,官至大理寺卿

基本介紹

  • 全名:湯沐
  • :新之
  • :沂樂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常州江陰(今屬江蘇)
  • 出生日期:1460年
  • 逝世日期:1532年
  • 主要成就:以廉潔著稱
  • 最高官職:大理寺卿
人物生平,史籍記載,親屬成員,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成化二十二年(1486)舉人,弘治九年(1496)進士試政戶部,監太倉
弘治十年(1497)任崇德知縣。三年後,任山東道監察御史
正德初年,曾彈劾中官苗逵、保國公朱暉等人。
正德三年(1508),出任湖廣僉事劉瑾以湯沐不歸附自己,利用勢利的同僚誣告學士張芮,並波及湯沐,謫官武義知縣。
正德五年(1510),劉瑾被誅,復為廣東僉事。
正德七年(1512),升任福建按察副使
正德八年(1513),入覲楊廷和推薦天下諸司中才堪公輔者僅十六人,其中湯沐位列其中,賜彩幣、羊酒。轉任江西按察使
正德十年(1515),擢浙江布政使
正德十二年(1517),改任廣東左布政使。
嘉靖元年(1522),升任右副都御史貴州巡撫。湯沐請求皇帝立土官世系籍,斷絕他們爭襲的弊端,並且讓他們的子弟入學,皇帝答應了他的請求。
嘉靖二年(1523),改任四川巡撫
嘉靖四年(1525),入朝任大理寺卿。因為李福達案,忤逆上意,被罷免回鄉,在家中居住了六年,當時朝中推薦湯沐的奏章有幾十道,但皇帝並沒有召湯沐回來,湯沐最終死在家中。

史籍記載

明史·卷二百六·列傳第九十四》
國朝獻徵錄·卷六十八·大理寺卿沂樂湯公沐傳》(張璧

親屬成員

祖父:湯鏞
父:湯虞,號厚庵。
弟:湯汭

人物評價

明史》:沐居官三十載,屏絕饋遺,以廉潔稱。
張璧:清不染俗,勇不避難,剛不狥物,介不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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