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長制政策及組織實施》是一本2020年出版的圖書,由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
基本介紹
- 書名:湖長制政策及組織實施
- 作者:編者:楊濤//師鵬飛//盛欣然//過昕彤|責編:吉鑫麗
- 出版社: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7088998
《湖長制政策及組織實施》是一本2020年出版的圖書,由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
《湖長制政策及組織實施》是一本2020年出版的圖書,由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內容簡介《湖長制政策及組織實施/河(湖)長制系列培訓教材》在充分調研和資料收集的基礎上,結合全國各地湖長制工作開展案例,汲取行業專家與領導的建議...
“湖長制”,即由湖泊最高層級的湖長擔任第一責任人,對湖泊的管理保護負總責,其他各級湖長對湖泊在本轄區內的管理保護負直接責任,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湖泊管理保護工作。縣級及以上湖長負責組織對相應湖泊下一級湖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是將理順管理關係和管理的體制 湖...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在湖泊實施湖長制作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進展安排,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逐個湖泊明確各級湖長,進一步細化實化湖長職責,層層建立責任制。要落實湖泊管理單位,強化部門...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第十三條 總河長牽頭建立健全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建立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領導機制;主持研究河湖長制推行中的重大政策措施,主持審議河湖管理和保護中的重大事項、重要制度、重點任務;結合本地實際,主持召開總河長會議、河湖長制工作會議或簽發檔案部署安排重點任務,以總河長令...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河湖長制工作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二)組織建立健全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建立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領導機制;(三)主持研究河湖長制推行中的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制度以及河湖管理保護的重大事項;(四)統籌河湖管理保護工作,部署安排河湖管理保護重點任務、...
(一)組織擬訂實施河湖長制的有關政策、制度、計畫、方案等;(二)承擔本級河長湖長履職保障工作,推動落實河長湖長交辦的事項,協調解決河湖長制推進中的問題;(三)組織河湖長制監督考核工作;(四)統籌推動幸福河湖建設和綠色水經濟發展等工作;(五)對河湖管理保護中的問題進行交辦、分辦、督辦;(六)...
《江西省湖泊保護條例》於201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完善了湖長制的相關法規和制度建設;《江西省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條例》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進一步健全了河長制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制度體系、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河湖管護成效顯著。相關檔案的出台,對指導江西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實踐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福建省《河湖長制工作管理規範》是在已經頒布出台的《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福建省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實施意見》《福建省河長制規定》等相關制度的基礎上,充分參考福建省各地市在河湖長制工作中的有益探索,對河湖長制工作從組織體系、工作職責、制度規則、評價改進等方面對河湖長制工作進行細化,用...
本條例所稱河湖長制,是指按照行政區域設立總河湖長,在相應河湖設立河長、湖長(以下統稱河湖長),由其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或者責任河湖的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和執法監管等工作,監督、協調政府相關部門履行法定職責的工作制度。本條例所稱河湖,包括河流、湖泊、水庫以及...
河長制辦公室承擔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落實河長確定的事項。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各項工作。主要任務 “河長制”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六個方面。一是加強水資源保護,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守“三條紅線”;二是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管控,嚴禁侵占河道、...
縣級以上河長辦具體負責對下一級河湖長制體系建立及運行情況、河湖長制任務實施情況,以及下級河長湖長履職情況和本行政區內河湖管理保護成效等監督檢查。第七條 河湖長制體系建立及運行情況包括河湖長組織體系建立及運行、河湖長制工作機構設定及運行、河湖長制工作機制建立及運行、河湖管理保護法規制度建立及執行...
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湖南省公安廳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自然資源廳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 湖南省水利廳 ...
河長辦具體負責河長制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職責:(一)開展綜合協調、督導考核;(二)開展政策研究,制定實施河長制的具體管理規定;(三)組織建立河湖管理保護信息平台;(四)開展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五)組織開展河長制工作的宣傳教育;(六)其他應當履行的職責。第十七條各級河長辦應當建立健全河長制工作...
第四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把湖區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湖區的保護和管理相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組織實施湖區污染防治工作,對湖區環境質量負責。第五條 湖區實施河(湖)長制,各級河(湖)長負責協調轄區內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修復工作,解決保護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市市政行政管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措施,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江河湖泊(水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庫...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協調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參與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治理。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國家和省、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十)指導農村...
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指導洪水影響評價審批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建設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