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和湖泊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和湖泊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和湖泊局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1月,被公示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先進集體”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和湖泊局
  • 隸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協助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州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水庫)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州和跨縣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執行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州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照州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組織項目實施、負責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組織編制並發布全州水資源公報。按規定協調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措施,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江河湖泊(水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庫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庫水系連通工作。指導全面推行河湖(庫)長制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三峽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實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設。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國家和省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措施。組織移民安置驗收,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指導三峽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協調推動對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縣市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編制水利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協助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等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州水利和湖泊局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庫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機構設定

辦公室(行政審批科、財務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新聞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組織行政審批、部門預算決算、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
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規划水利科(供水科):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協調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參與審核相關初步設計。組織實施水利建設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水利科技工作。指導協調組織水利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承擔水利行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河湖長制工作科(河道科):貫徹落實中央、省、州關於推行河湖(庫)長制的精神,負責全面推行河湖(庫)長制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檢查督辦和日常考核。指導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江河、河口的開發、治理與保護。指導河道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指導河道堤防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指導河道堤防除險加固工作。組織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
移民水庫科(三峽辦):承擔州內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申報,審核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組織移民安置驗收,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等制度。負責庫區移民政策的貫徹實施,協調處理移民遺留問題。指導縣市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申報工作。指導、監督巴東縣實施三峽後續規劃項目。協調推動三峽對口支援工作。指導水庫工程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實施水庫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指導水庫新建和除險加固工作。
水保水資源科(政法科、節水辦):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審核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縣市水事糾紛,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庫生態流量管理。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協助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協助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州水資源公報。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參與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水旱災害防禦科: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泊(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水情旱情預警預報工作。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承擔颱風防禦等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建設監督和農電科: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與規程規範。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田貴周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被公示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先進集體”名單。
2021年6月,榮獲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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