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鹹安區水利和湖泊局

鹹寧市鹹安區水利和湖泊局

鹹寧市鹹安區水利和湖泊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河湖長制辦公室牌子。

現任鹹寧市鹹安區水利和湖泊局局長是張浩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鹹安區水利和湖泊局
  • 外文名:Bureau of water resources and lakes, Xian'an District, Xianning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張浩業 
發展歷程,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發展歷程

根據《中共鹹寧市委、鹹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鹹寧市鹹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鹹安區委、鹹安區人民政府關於鹹寧市鹹安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水利和湖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落實區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起草區政府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負責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擬訂全區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區確定的重要項目綜合規劃、專業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水利投資項目並監督管理項目實施。負責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工作。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組織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負責江河湖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和項目實施。指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七)負責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依法監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和質量監督工作,落實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負責水庫、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負責水利建設市場和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組織編制水土保持公告。按規定監督管理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負責和指導農村水利工作。負責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和小水電改造工作。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水利工程移民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實施有關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的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負責監督有關水利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十一)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事法規違法事件的查處,組織開展重大水事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本區內的水事糾紛。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組織編制水利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參與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編制本區域內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區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水旱災害防禦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機關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考核、精神文明創建等工作。承擔本部門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
負責部門預算決算工作,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負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組織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督辦,受理和審批行政許可事項;組織協調行政許可事項的勘察、論證、審核、評審、上報等相關工作。
參與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組織編制本區域內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測、信息報送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負責制定全區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河湖長制工作股(水資源股、政策法規股)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推行河湖長制的精神,負責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檢查督辦和日常考核,負責區河湖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負責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水資源費徵收等工作。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負責水量分配、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
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負責起草區政府有關水利行業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組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水事糾紛,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承擔河道采砂管理執法工作。
(三)建設管理和安全監督股(規劃計畫科技股)
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工作。
負責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及農民工用工管理等有關工作,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監管工作。擬訂全區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編制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指導洪水影響評價審批有關工作,組織申報實施水利項目建設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承擔水利科技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開展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
(四)湖泊和河道堤防股
負責河湖堤防、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河湖的開發、治理、保護與監督,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河湖、水閘的運行管理與劃界。
按相關規定實施重要河道管理範圍內和重要湖泊保護區及控制區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負責河道堤防、湖泊工程和重要水閘除險加固工作,負責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負責編制湖泊調度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河道采砂規劃的編制。
(五)水庫水電和移民股
負責水庫工程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負責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庫、水電站大壩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實施水庫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負責水庫新建和除險加固工作。組織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負責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負責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負責擬訂全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年度扶持計畫;擬訂全區小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年度扶持計畫。負責會同區財政、相關鄉鎮對移民後扶資金使用進行檢查。承擔年度移民人口審查、審核工作。負責省市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移民檔案、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移民後扶項目庫建設。篩選移民後扶申報項目,負責對移民後扶資金使用及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督辦落實。承擔區黨政領導幹部移民後扶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
(六)農村水利和水土保持股
負責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水土保持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區內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水土保持工程項目建設。負責水土保持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水土保持補償費的徵收工作。

行政編制

區水利和湖泊局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正職6名。
區水利和湖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鹹寧市鹹安區水利和湖泊局局長:張浩業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鹹寧市鹹安區委、鹹寧市鹹安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商區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21日,被湖北省人社廳、省水利廳列入“湖北省水利系統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