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21年度實施計畫

根據《國家節水行動方案》(發改環資規〔2019〕695號)、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關於持續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1262號)以及省、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21年度實施計畫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21年度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鹹寧市發改委、鹹寧市財政局、鹹寧市水利湖泊局、鹹寧市農業農村局
  • 發布時間:2021年3月26日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水安全,完善農田水利工程體系,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護體制機制、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節水獎勵和精準補貼機制,實現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保障農田水利工程良性運行,促進農業節約用水。2021年我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計畫新增實施面積30.52萬畝。
二、重點任務
1、抓好任務分解落實。各地要牢牢樹立“先建機制、後建工程”理念,將有效灌溉面積範圍內的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高標準農田和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作為2021年度改革實施重點,加強改革機制的銜接和協調,確保項目和改革機制同步推進、同步落實。4月20日前,要完成細化分解各部門年度改革任務責任,明確各項任務完成時間節點,並將年度新增面積分解到具體項目,落實到具體田塊。
2、加快計量設施建設。各地要充分利用水利和農業農村部門項目建設有利時機,按照“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量測水設施的要求,按需合理劃分用水計量單元,滿足改革基本計量需求。水利部門要依託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項目,有規劃地實現改革區域骨幹工程計量設施全覆蓋;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大田間節水設施建設力度,按照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 30600-2014)規定,合理布設簡單易行的農田用水量水設施。水利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要因地制宜、加強銜接,確保2021年度新增改革面積全部實現合理的用水計量。
3、提高農業用水效率。水利部門要逐步建立與水資源管理要求相適應的農業水權分解制度,及時將新增改革區域的水權分配至村組、農業用水合作組織或用水戶,全部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大中型灌區全部實行取水許可,實現計畫用水、計量用水。農業農村部門要指導改革區域最佳化調整種植結構,大力推廣噴灌、微灌、滴灌、低壓管道輸水灌溉、集雨補灌、水肥一體化、覆蓋保墒等技術,提高農業用水效率。
4、健全水價形成機制。水利部門要加快推進一般中型灌區農業供水價格測算,及時協調已完成成本測算的大型和重點中型灌區有序進入重新核定農業供水價格的程式。發改部門要充分考慮當地實際供水成本、水資源稀缺程度、運行維護費用、農戶承受能力、用水補貼等因素,按照不低於運行維護成本水平的原則,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環節水價並適時調整,逐步推行分類水價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並向社會公示。對農業供水價格一步調整到位有困難的,要在當地政府指導下制定分步實施的計畫。
5、推進獎補機制落實。財政部門要積極統籌資金支持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工作,重點對符合條件的供水管理單位、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等規範化管護組織進行獎補,促進已改革區域工程良性運行。通過靈活的機制、利益的激勵,幫助農民樹立節水增收雙重目標,引導民眾主動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充分調動農民參與改革、實施節水的積極性,有效緩解不提價難以實現節約用水和工程良性運行,提價農民難以接受的農業水價改革“兩難”問題。
6、強化工程運行管護。農業農村部門要推進新建高標準農田水利設施的產權制度改革,明確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機構改革前已建成的農田水利設施,相關責任部門要及時做好項目驗收和移交,確保管護主體及責任落實到位。水利部門要加強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管護監管,大力支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發展,充分發揮其在供水工程建設管理、用水管理、水費計收、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方面的作用。新增改革面積區域,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要全覆蓋。
7、加快改革先行區市級驗收。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6〕60號),我市鹹安區作為率先完成改革任務的13個縣市區之一,要做好自檢自查和查漏補缺工作,10月底前組織開展市級驗收,12月底前向省級提出改革驗收申請。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責任主體,要著力加強對改革的組織領導,及時調整完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各級發改、財政、水利和湖泊、農業農村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調配合,增強統籌能力,細化落實責任,建立上下聯動、分級負責、部門協作、激勵有效、督促到位的改革工作機制。同時,列出工作清單,確保完成2021年計畫新增改革實施面積,推動改革不斷深化。
2、抓實基礎工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引導作用,積極籌集改革資金,不斷加大對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投入力度,保障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經費。加大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宣傳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改革的意義、目的、主要內容及各項政策措施,提高農民有償用水、節約用水的自覺性,營造良好改革氛圍。根據全省統一部署,進一步更新完善市、縣改革台賬。各縣(市、區)發改局自4月起,每月25日前向市發改、財政、水利和湖泊、農業農村部門報送改革月進度統計表;7月、12月中旬前報送改革台賬;12月20日前報送改革工作總結、典型經驗材料及下一年度新增改革實施面積。
3、加強檢查督辦。市發改委將聯合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定期組織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調研和督辦,協調解決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成績突出的地方給予通報表揚,相關資金予以傾斜,促進改革工作順利開展。對改革推進不力、台賬報送不及時、考核報送資料質量不高的縣(市、區)進行約談、通報並督促整改,確保全年改革任務按期完成,落實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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