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水利補短板強功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

為著力解決防汛排澇、水資源配置、農村飲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疫後重振補短板強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發〔2020〕19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水利和高標準農田補短板強功能工程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45號)等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州水利補短板強功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
  • 發布單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一、目標任務
水利補短板項目包括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骨幹水源建設工程、排灌工程續建改造、農村飲水提標升級工程等四大類,涵蓋我州納入全國 150項新開工重大水利工程實施方案的重大項目,洪澇災害防禦補短板項目,抗旱補短板及其他項目等,總計24個項目,規劃總投資532856.54萬元。總體目標是加快推進重大水利項目開工建設,完成洪澇災害防禦補短板項目,結合“十四五”規劃統籌推進抗旱補短板等項目建設。
(一)重大水利項目
按照已制定的重大水利項目責任任務清單,加快推進姚家平水利樞紐工程前期工作,確保2021年底前開工。
(二)洪澇災害防禦補短板項目
確保用4年時間(2020—2023年),全面完成主要支流系統治理、重點中小河流系統治理、重點山洪溝治理等洪澇災害防禦補短板項目建設任務,涉及11個項目。
(三)抗旱補短板及其他項目
力爭將8處新建小型水庫、11處中型灌區續建配套改造、8處農村飲水提標升級等抗旱補短板工程納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確保開工建設。
二、責任分解
水利補短板項目實施的主體責任單位是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發改、水利、自然資源、林業等部門做好協調工作和向省相關部門的匯報爭取工作。
(一)重大水利項目
項目投資:計畫總投資30億元。
前期工作:2021年完成姚家平水利樞紐工程可研批覆及初設批覆。
建設實施:2021年底開工建設姚家平水利樞紐工程。
(二)洪澇災害防禦補短板項目
1.主要支流系統治理
項目投資:計畫總投資2.91億元。
前期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2條主要支流系統治理項目可研報告編制,2021年6月前完成可研報告審批,2021年9月前完成初步設計審批。
建設實施:2022年底前開工建設2條主要支流系統治理項目,2023年底前完成主體工程。
2.重點中小河流治理
項目投資:計畫總投資1.45億元。
前期工作:2021年9月前完成3條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初步設計審批。
建設實施:2021年底前開工建設2條重點中小河流治理項目,2022年完成主體工程。
3.山洪溝補短板工程
項目投資:計畫總投資0.60億元。
前期工作:2020年完成6條山洪溝治理項目初步設計審批。
建設實施:2020年開工建設6條山洪溝治理項目,2022年完成主體工程。
(三)抗旱補短板及其他項目
項目投資:抗旱補短板及其他項目計畫總投資18.33億元。
前期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建設實施:2021年底前全部開工建設,2022年底前完成主體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州水利湖泊局要加強對水利補短板工作的統籌指導,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督辦會,及時通報工作進展,解決困難問題,督促建設進度。各縣市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按照水利補短板三年進度安排,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完善責任體系,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清單,嚴格落實前期工作、計畫執行、建設管理等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責任主體和具體措施,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按期保質完成水利補短板建設任務。
(二)科學推進前期工作。各縣市要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方針,以及“確有需要、生態安全、可以持續”的原則,嚴格按照規程規範深化項目前期論證工作,最佳化設計方案,確保前期工作質量和深度。督促設計部門提高設計質量,及時提供施工圖紙等有關技術資料,做好現場服務。積極協調解決項目立項審批專題要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工程建設管理。各縣市要嚴格落實項目“四制”管理和竣工驗收制,加強項目全過程建設管理,健全工程質量體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開展項目專項稽查,檢查督辦項目建設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及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情況,並督促建立健全項目建後管護長效機制,落實管護主體、責任和經費。要切實管好用好項目建設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嚴格執紀問責。對工作滯後的項目單位、單位主要責任人和項目責任人採取函詢、約談、通報等方式進行督辦。對工作落實不力且約談、通報後仍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項目單位直接責任人,提交所在縣市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執紀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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