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湖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湖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湖州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湖政發〔2014〕29號
- 發布日期:2014年11月6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湖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湖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湖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檔案通知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州...
《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從2010年1月1日起,浙江戶籍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論城鎮居民還是農村人口,未參加其他養老保險的,可以領取每年最低720元的基礎養老金。意見簡介 從2010年1月1日起,浙江戶籍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論城鎮居民還是農村人口,未參加其他養老保險的,可以領取每年最低...
(一)基礎養老金。中央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時可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喪葬補助費標準為參保人死亡當月當地基礎養老金標準的20個月金額。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復員退伍軍人養老金計發辦法和高齡老人補貼等按原規定執行。 (二)領取條件。具有本省戶籍,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未享受國...
要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原老農保參保人員加快銜接納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推動被征地農民積極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二)穩步提高待遇水平。到2012年底,通過個人選擇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8%左右繳費檔次繳費和適當增加財政補貼等辦法,逐步使參保繳費人員養老待遇接近或達到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以鄭州市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測算辦法,一位參保人即使按照最高檔次 1500 元的年繳費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為 15 年,那么該參保人月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為 161.87 元,加上基礎養老金,他能夠領取的養老金合計為 226.87 元。多數調查對象反映繳費檔次太少,待遇水平過低,參保對於養老...
出台了《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將城鄉無養老保障居民全部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全市有79.3萬名城鄉居民參保,有38.2萬人領取養老金。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金領取人數為11.5萬人,生活保障和補助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345元和265元。農村五保、城鎮“三無”老人集中供養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加規範,...
二是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基礎養老金則由政府全額支付。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財政部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於2014年7月1日起實施。首次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居保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通過參保城鄉居民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等渠道籌集的,用於支付符合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等支出的專項資金。第四條 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合理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基金...
國家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GB/T 31597-2022)規定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保險費收繳銜接、個人賬戶權益、待遇支付、領取待遇資格確認、保險關係轉移、保險關係終止、宣傳及諮詢受理以及服務監督,評價與改進的基本要求。該標準適用於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各級社會保險經辦...
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1]自2018年7月1日起,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實施。 [2]2023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養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17]2024年3月5日,《...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
各地應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1〕16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會〔2011〕3號)的規定,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做好新農保和城居保基金賬戶的合併工作,原...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解決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問題,維護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實施若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
但是,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個人賬戶沒有做實、計發辦法不盡合理、覆蓋範圍不夠廣泛等不適應的問題,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為此,在充分調查研究和總結東北三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對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出如下決定:一、...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
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江西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贛府發[2009]26號)、《江西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贛府發[2011]18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
現將《紹興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紹興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紹興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的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
(十)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全市城鄉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補充保險政策;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統籌擬定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辦法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十一)組織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審核全市社會...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是為了健全和完善覆蓋上海市全體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結合上海市實際,制定的辦法。2023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
人員遷移、戶籍變動等相關信息。市法院負責提供被判刑及刑滿釋放人員名單。其他信息 24.本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25.本辦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德市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建政[2008]9號)、《建德市城鎮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建政[2008]10號)同時停止執行。
《常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常州市為了進一步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江蘇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蘇政發〔2013〕144號)以及《...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時可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喪葬補助費標準為參保人死亡當月當地基礎養老金標準的20個月金額。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復員退伍軍人養老金計發辦法和高齡老人補貼等按原規定執行。 (二)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
《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 號)規定,結合實際...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是201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簡介 2014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併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
2月23日,廣州市人社局就《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在2022年12月31日 前一次性提高原繳費標準的,還可以享受相應的政府補貼差額。政府補貼的累計總額仍為每人不超過21600元。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促進城鄉居民依法參保,保障...
珠海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12月24日將修訂後的《珠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印發, 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 31日。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參保人的養老保險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
商洛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陝...
為建立健全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促進城鄉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檔案原文 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城鄉居民...
廣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共同負責解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