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統計局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口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湖口縣委、湖口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口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保留湖口縣統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口縣統計局
  • 機構隸屬:湖口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機構
  • 機構職能:統計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取消己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完成國家統計調查任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
(二)制定全縣性的統計工作現代化規劃、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方案,指導和協調全縣各單位的統計工作。
(三)貫徹宣傳統計法,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依法查處本縣區域內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四)根據本縣制定計畫和進行管理的需要,蒐集、整理、提供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
(五)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在縣政府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
(六)審查全縣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方案,管理全縣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按照縣人民政府的決定,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八)組織指導全縣各部門、各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設,加強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和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內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對全縣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分析研究,提出諮詢建議;整理、編輯並提供綜合性統計資料,管理統計數據;對全縣國民經濟進行核算和分析;負責局機關政工、人事工作;管理機關國有資產、財務及事務工作。
(二)業務股
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農業、貿易、能源、交通、餐飲、住宿、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建築業、勞動工資、社會科技等專業的統計調查及有關普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和統計分析;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處理統計違法案件;負責指導與各種普查、專項統計調查相關的統計基礎工作和人員培訓。
工會按章程設立。

人員編制

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
股級職數2名。

其他事項

縣統計局下屬事業單位為:
湖口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副科級)、湖口縣普查中心。

現任領導

局長:張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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