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口縣商務局
- 簡介:縣政府正科級直屬事業單位
- 職責調整: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 主要職責:擬訂外經貿、招商引資發展戰略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招商引資股,外經外貿股,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外貿管理職責,原縣招商協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
(二)取消己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己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湖口縣商務局的主要職責為: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的地方性規章草案、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擬訂外經貿、招商引資發展戰略,編制和組織實施利用外資、引進內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以及相關統計、考核和獎懲工作。
(三) 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縣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後期管理與服務工作,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情況,協調、指導、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的地方性規章草案、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擬訂外經貿、招商引資發展戰略,編制和組織實施利用外資、引進內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以及相關統計、考核和獎懲工作。
(三) 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縣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後期管理與服務工作,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情況,協調、指導、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四)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的建立,負責推動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政策,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工作,負責管理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和協調加工貿易工作,負責我縣範圍內企業的指導協調和審核、報批等工作。
(五)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六)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 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相關工作。
(七)負責利用外資和引進內資工作,組織擬訂最佳化投資環境的措施,負責境內外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和重大引資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和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助解決有關問題,指導開發區(園區)的有關工作,為來縣投資者及在本地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
(八)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縣政府駐外機構引進資金和經濟協作業務工作,負責對口支援的組織實施工作。
(九)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核准、推進本縣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對外援助、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及贈款,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我縣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
(五)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六)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 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相關工作。
(七)負責利用外資和引進內資工作,組織擬訂最佳化投資環境的措施,負責境內外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和重大引資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和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助解決有關問題,指導開發區(園區)的有關工作,為來縣投資者及在本地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
(八)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縣政府駐外機構引進資金和經濟協作業務工作,負責對口支援的組織實施工作。
(九)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核准、推進本縣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對外援助、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及贈款,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我縣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湖口縣商務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負責編制、人事、工資、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機關後勤服務等工作。
招商引資股
擬訂利用市外資金政策和發展規劃;參與國內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和落實,協調推進利用市外資金重大項目;研究利用市外資金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分析、研究境內客商內資投資發展有關動態情況;負責利用市外資金統計工作,執行國家利用外資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實施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章;擬訂和執行外商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分析、研究外商投資發展有關動態情況;協調、管理利用外資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檔案管理;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後期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聯繫、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指導外商投資審批工作;負責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申辦;負責審批、指導、監督、核報和管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其變更,核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負責本縣企業到境外投資設立企業(機構)的初審及轉報。
指導外商投資審批工作;負責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申辦;負責審批、指導、監督、核報和管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其變更,核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負責本縣企業到境外投資設立企業(機構)的初審及轉報。
外經外貿股
擬訂和組織實施對外經濟合作規劃、政策;審核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境外投資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對赴敏感國家(地區)的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投資、設計諮詢項目進行登記備案;歸口管理對外援助;制訂本縣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依法核准、推進本縣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負責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業務。
負責執行國家對外貿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實施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章;負責對外貿易工作,協調、指導加工貿易工作;擬訂、實施進出口年度計畫;執行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研究和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擬訂並組織實施加工貿易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專項資金的具體申報使用和管理工作;監督出口商品商標的依法使用;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協調、指導、組織、實施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進出口工作;管理進出口許可證,組織執行進出口配額招標;指導、組織相關企業參加境內外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洽談會、國際市場考察等貿易促進活動。
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核准本縣加工貿易的申請;核發企業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負責其他審批事項的審批。
工會按章程設立。
負責執行國家對外貿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實施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章;負責對外貿易工作,協調、指導加工貿易工作;擬訂、實施進出口年度計畫;執行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研究和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擬訂並組織實施加工貿易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專項資金的具體申報使用和管理工作;監督出口商品商標的依法使用;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協調、指導、組織、實施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進出口工作;管理進出口許可證,組織執行進出口配額招標;指導、組織相關企業參加境內外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洽談會、國際市場考察等貿易促進活動。
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核准本縣加工貿易的申請;核發企業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負責其他審批事項的審批。
工會按章程設立。
人員編制
湖口縣商務局機關事業編制7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 股級職數3名(1名股長由副科級領導兼任)。
現任領導
局長:柳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