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

2021年12月,湖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湖南省政府辦公廳
簽發,全文,

簽發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湖南省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1﹞7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7日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新建商品房“交房長期交不了證”的問題,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為契機,打通堵點和關鍵環節,著力構建政府主導、部門監管和企業主責、購房人配合的責任體系,逐步實現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住權與產權同步”,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改革目標。建立交房與交證聯動機制,將現行房屋工程竣工驗收後、不動產首次登記(棟證)之前的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確保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即具備辦理首次登記條件;在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後20個工作日內,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交房,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申請為購房人辦理轉移登記(分戶證),實現購房人“收房即拿證”。
2021年年底前,凡是有新建商品房項目的市州本級、縣市區,至少確定1個項目探索開展“交房即交證”。
2022年,全省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證”,市州本級從7月1日起,縣市區從12月31日起,所有城鎮規劃範圍內新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預售商品房項目必須實施“交房即交證”,並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實現“交房即交證”常態化。
二、工作任務
(一)調整最佳化辦事視窗。進一步加強不動產登記綜合受理視窗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建設,在此基礎上按照“一個流程圖、一個操作指引”的要求,構建信息共享、聯合審批機制,實現“交房即交證”工作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有關事項有機結合,推動水、電、氣、網路、電視等開戶業務聯動辦理。市縣政務服務中心諮詢視窗或導引台做好“交房即交證”相關政策諮詢和引導服務。(牽頭單位:省政務局,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由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整合再造業務流程。理順登記與管理的關係,按照前置一批、並聯一批、簡化一批和後置一批的要求,對商品房預售、竣工驗收、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及轉移登記等全流程進行精簡最佳化。
1.建設預售階段。
(1)嚴把預售入口關。嚴格執行預售標準和條件,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應依法審查是否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交房即交證”有關程式和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全面實行預售契約網簽備案。商品房預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達成一致後網上籤訂預售契約,系統自動核驗,一鍵生成電子契約,並實時推送至不動產登記機構、稅務部門、金融機構和水、電、氣、網路、電視等服務單位。完善標準化商品房預售契約範本,明確交房時間、條件和雙方權利義務,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的房屋竣工聯合驗收合格、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權屬清晰無爭議且已具備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條件。契約義務履行情況納入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誠信管理範圍。(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稅務局、湖南銀保監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政務局、省市場監管局)
(3)大力推行預告登記。對預售商品房全面開展預告登記,推動預售商品房契約備案與預告登記協同辦理,實現同步申請、一窗受理、並行聯辦、實時共享。探索開展預告登記和轉移、抵押登記合併申請,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告登記時同步收集新建商品房轉移、抵押登記的相關材料。已辦理預告登記的,在辦理轉移、抵押登記時,有關材料直接沿用,不再重複收取。(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湖南銀保監局)
2.竣工驗收階段。
(1)前置相關測繪流程。將不動產權屬調查和土地、規劃、房產測繪流程前置到竣工聯合驗收之前,按照“多測合一”改革要求做好測量、測繪成果審核入庫,直接作為聯合驗收和不動產登記的申請材料。(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嚴格實行聯合驗收。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辦法,落實驗收事項、流程、時限、材料等方面的要求,實行規劃、土地、消防、人防、城建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出具驗收意見。嚴格執行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規定的竣工驗收備案所需材料清單。推動將消防驗收要求納入施工過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推進規劃條件和用地條件的施工過程監管,強化過程監管和過程糾偏。(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人防辦)
(3)並行開展核實核算。在竣工驗收階段,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指標核實相關數據,做好有關“期轉現”數據核實、土地指標核算、物業管理用房確認等工作。(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規範相關費用的核算、清繳或歸集,在竣工驗收階段按照有關規定足額完成土地價款、報建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水土保持費、人防費)、物業維修資金的核算、清繳或歸集,在不動產首次和轉移登記時不再進行核驗。(牽頭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防辦)
(4)簡化土地指標核算程式。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對項目實測后土地面積或建築規模與出讓契約存在差異,需核算指標修改土地出讓契約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簽訂補充協定,補繳相關價款及稅費,再申請不動產登記。(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5)積極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和告知承諾制。積極推進施工過程結算,對約定結算節點內完成的質量合格工程內容,即時開展工程價款計算、調整、確認及支付等。將“竣工結算備案”和“建設工程檔案歸檔”等事項調整到竣工驗收備案後,加快不動產首次登記辦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承諾期內補齊相關材料,對存在失信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理及信用懲戒。(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
3.交房交證階段。
(1)加快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取得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後,即可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嚴格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明確申請材料,任何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環節和材料不得作為登記受理前置條件。對能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多測合一”信息平台共享獲取的竣工驗收備案材料、房屋測繪報告及成果數據,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供。(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實行交房與轉移登記聯動。房地產開發企業達到交房條件時,採取現場交房交證方式的,應提前將集中辦理交房安排告知不動產登記機構及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發證;採取購房人集中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批次提前申請登記辦證的,由企業統一代領,送證上門。登記機構可以現場依申請辦理轉移登記,發放不動產權電子證照,也可以委託郵寄紙質證書。鼓勵通過湖南省不動產登記“一窗辦事”平台等服務平台,提前申請轉移登記,經網上審核、繳納稅費後發放不動產登記證書。(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
(3)最佳化不動產登記服務。進一步加強規劃、土地、建設、房地產交易、稅務、金融與不動產登記全流程業務協同聯動。推行不動產登記首次和轉移登記合併申請、同步辦理。進一步創新登記服務舉措,推行上門服務、靠前服務、預約服務,努力提高工作效能,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湖南銀保監局)
(三)加強平台協同與共享
1.深入實施“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加快建設全省集中統一、與湖南省住房領域信息化“一網通辦”平台及稅收征管系統互聯互通的不動產登記“一窗辦事”網上平台,打通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並融入湖南省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建成覆蓋全省、面向大眾並全面延伸到房地產開發企業、金融機構、房產經紀機構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實現樓盤表同一、數據同源,全面支撐全省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跨省通辦”和不動產登記、房地產交易、稅收征繳“一窗受理、並行辦理”。(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務局,責任單位:省稅務局、湖南銀保監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2.推動工程建設項目“一網通辦”。進一步完善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全省工程建設項目代碼與不動產單元代碼的關聯關係,實現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平台、“多測合一”信息平台、住房領域信息化“一網通辦”平台、稅收征管系統、不動產登記平台等無縫銜接,支撐房地產開發項目報建、審批、竣工驗收、測繪、交易、登記成果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一網通辦”。(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
3.加強信息共享與套用。積極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進一步完善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加快推進部門信息共享集成,儘快實現自然人身份及家庭成員戶籍信息與房地產交易、稅收、不動產登記等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快推進用地全程一體化管理,實現“批、供、用、登”全流程信息共享。加快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檔案清理整合和入庫,推進不動產電子證照庫建設並接入省電子證照庫。加大電子證照在查詢、共享和業務聯辦中的套用。(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務局,責任單位: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公安廳)
(四)強化監管與約束
1.落實全程監管。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做到問題“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加強建設用地及工程規劃批後監管和房地產市場監管,嚴格落實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建立房地產市場領域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
2.建立誠信體系。將“交房即交證”改革中企業誠信守信情況納入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和不動產登記信用信息歸集範圍,統一記入湖南省社會信用信息系統,並依法建立對不誠信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限制清單及相關制度,依法依規構建跨部門、跨領域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懲戒機制。(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湖南銀保監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五)加強改革統籌配套。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要求,統籌協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多規合一”、“多測合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住房“一網通辦”、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市政公用服務聯合報裝等相關改革,實現相互銜接,協同配套,為“交房即交證”改革提供支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不動產統一登記聯席會議統籌全省“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負責改革工作的組織協調。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改革擔當,將“交房即交證”納入重大改革事項統籌安排。要建立政府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制定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措施,切實抓好改革落地。
(二)落實工作責任。省自然資源廳牽頭“多測合一”改革和“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工作,指導做好規劃核實、土地核驗和權籍調查,做好登記發證服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牽頭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及住房領域信息化“一網通辦”工作,指導做好交房前有關預售許可、預售資金監管、竣工驗收備案、契約管理等,並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交房行為進行監督;省政務局牽頭政務一體化平台建設和信息共享工作,按照“一件事一次辦”要求指導協調有關視窗設定、業務聯辦工作;省稅務局負責最佳化稅費征繳並積極推動網上繳稅工作;省財政廳負責指導做好土地價款、報建費等征繳工作;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改革的統籌協調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協同推進改革。
(三)加強督查指導和考核。“交房即交證”改革納入省委深化改革考核事項、省政府真抓實幹督查激勵和最佳化營商環境評價範圍。省不動產統一登記聯席會議辦公室要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有關考核細則和標準。各級要建立相應的督查考核機制,嚴格責任落實。要加強對改革落實情況的指導督促,及時跟蹤調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反饋,共同研究解決。
(四)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政府入口網站、網路媒體、政務服務中心、項目現場等途徑,推動信息公開,引導民眾、企業知曉房屋預售和交房交證條件。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及時宣傳推廣“交房即交證”先進經驗,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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