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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鞏固化解國有土地上已售城鎮住宅歷史遺留“登記難”問題工作成果,從根本上破解房地產“登記難”問題,構建房地產規範管理長效機制,切實保障民眾合法權益,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4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企業和民眾需求為導向,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為契機,打通“辦證難”堵點和關鍵環節,著力構建政府主導、部門監管和企業主責、購房人配合的責任體系,努力打造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工作模式,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改革目標。落實“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要求,加強自然資源、住建、稅務等部門的溝通協作,統籌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建設項目“多測合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接入等改革事項,最佳化整合商品房預售、竣工驗收備案、房屋交付使用、不動產登記辦理等流程,建立交房與交證聯動機制,倒逼開發企業最佳化施工管理、積極履行主體責任,購房人按時、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實現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
2022年全市各縣區城鎮規劃區範圍內有新建商品房交付的,5月底前至少確定1個項目開展“交房即交證”改革試點;2022年8月1日起,麥積區開始推行“交房即交證”改革;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各縣區城鎮規劃區範圍內所有新建商品房全部實行“交房即交證”。
二、工作任務
(一)調整最佳化辦事視窗。
1.加強視窗建設。按照數字政府建設要求,最佳化調整不動產登記綜合視窗流程,推進不動產登記、交易、繳稅、繳費“一窗受理、並行辦理”。不動產登記綜合視窗統一收件、統一錄入登記申請後,不動產登記系統同時將房管部門所需信息、稅務部門所需信息分別自動推送至房屋交易系統和稅收征管系統,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並行辦理房產交易業務、稅收業務。房產交易業務辦理完畢後,房屋交易系統自動向不動產登記系統實時反饋房產交易信息。納稅人完稅後,稅收征管系統自動向不動產登記系統實時反饋完稅信息,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登簿、發證,並實時向房屋交易系統推送登簿信息。(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市智庫辦。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推行聯動辦理。按照集成服務要求,天水水務集團、天水供電公司、天水崑崙燃氣公司、市供熱公司、天水廣電網路公司等部門單位相關聯事項集中進駐不動產交易登記服務大廳,按照“一表申請、一套資料、一窗受理、一次辦成”工作模式,對工作流程進行最佳化再造,推動水、電、氣、暖、有線電視、通信網路等公共服務與不動產登記同步辦理。(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天水水務集團、天水供電公司、天水中石油崑崙燃氣有限公司、市供熱公司、天水廣電網路公司)
(二)最佳化整合業務流程。
1.建設預售階段。
(1)嚴把審批關口。嚴格審批制度和審批程式,對不具備相應條件、未繳清相關稅費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嚴禁違規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2)落實商品房預售制度。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標準和條件,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應依法審查項目開發企業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對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項目,督促項目開發企業按照“交房即交證”程式和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違規銷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責令立即停止銷售並依法作出處理。(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3)最佳化預售契約網簽備案。制定“交房即交證”標準化商品房預售契約範本,將協助購房人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納入房地產開發企業職責,明確交房時間、條件和雙方權利義務,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的房屋竣工聯合驗收合格、完成竣工驗收備案、權屬清晰無爭議且已具備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條件。商品房預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網上籤訂預售契約,系統自動核驗,一鍵生成電子契約,並實時推送至大數據管理等部門。契約義務履行情況納入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誠信管理範圍。(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智庫辦、市稅務局、天水銀保監分局)
(4)大力推行預告登記。對預售商品房實行預告登記,推動預售商品房契約備案與預告登記同步申請、協同辦理;探索開展預告登記和轉移、抵押登記合併申請,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告登記時同步收集新建商品房轉移、抵押登記的相關材料。已辦理預告登記的,在辦理轉移、抵押登記時,有關材料直接沿用,不再重複收取。(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天水銀保監分局)
2.竣工驗收階段。
(1)前置相關測繪流程。將不動產權屬調查和土地、規劃、房產測繪、落宗等流程前置到竣工聯合驗收之前或同步進行,確保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即具備辦理首次登記條件。按照“多測合一”改革要求做好測量、測繪成果審核入庫,並作為聯合驗收和不動產登記的申請材料。(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2)嚴格實行聯合驗收。落實工程建設項目限時聯合驗收規定和要求,及時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將人防工程要求納入施工過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強化項目全過程監管和糾偏。推行以工程保函替代工程質量保證金,提供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嚴格執行《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未完成竣工驗收、未辦理登記的房屋不得直接交付使用。(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人防辦)
(3)並行開展核實核算。在竣工驗收階段,嚴格按照規劃條件核實相關數據,做好有關“期轉現”數據核實、土地指標核算、物業管理用房確認等工作;足額完成土地價款、報建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水土保持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公共維修資金及相關稅費的核算、清繳或歸集,在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和轉移登記時不再進行核驗。(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人防辦、市稅務局)
(4)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和告知承諾制。對約定結算節點內完成的質量合格工程內容,即時同步計算、調整、確認及支付工程價款。推行告知承諾制,將“竣工結算備案”等事項調整到竣工驗收備案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承諾期內補齊相關材料,對存在失信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理及信用懲戒。(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
3.交房交證階段。
(1)加快不動產首次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規劃、消防、人防、竣工等驗收合格並取得備案手續後,20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對逾期仍未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企業,一經核實,納入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和不動產登記領域信用信息歸集範圍,記入市級社會信用信息平台。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明確申請材料,對能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等共享獲取的竣工聯合驗收材料、房屋測繪報告及成果數據,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供。(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2)實行交房與轉移登記聯動。房地產開發企業達到交房條件時,採取現場交房交證方式的,應提前將集中辦理交房安排告知不動產登記機構,組織好現場發證;採取購房人集中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批次提前申請登記辦證的,由企業統一代領,送證上門。登記機構可以現場依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或購房人通過網辦平台線上申請辦理,發放不動產權電子證照,也可以委託郵寄紙質證書。(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3)最佳化不動產登記服務。進一步加強規劃、土地、建設、房屋交易、稅務、金融與不動產登記全流程業務協同聯動。創新登記服務舉措,最佳化不動產登記業務流程,壓縮不動產首次登記和轉移登記辦理時間,推動不動產登記連線埠向開發企業延伸,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鼓勵購房人通過甘肅省“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甘肅省電子稅務局等服務平台,辦理轉移登記申請、稅費繳納等業務。(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天水銀保監分局)
(三)加強平台協同共享。
1.加快不動產統一登記平台建設。依託全省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與住建房屋交易、稅務稅收征管、財政統一支付及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互通融合,實現覆蓋全市、面向大眾並延伸到房地產開發企業、金融機構的“一站式”綜合服務,達到樓盤表同一、數據同源,支撐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省內通辦、跨省通辦”。(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智庫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天水銀保監分局)
2.推動工程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將不動產首次登記納入系統進行申報,建立全市工程建設項目代碼與不動產單元代碼的關聯關係,實現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稅收征管系統、不動產登記平台等無縫銜接,實現房地產開發項目報建、審批、竣工備案、測繪、交易、登記成果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一網通辦”。(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智庫辦、市稅務局)
3.加強信息共享與套用。依託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集成,實現司法判決、戶口本信息、竣工驗收備案、商品房預售備案、房屋測繪成果報告、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審核、土地房屋資產調撥、醫學證明等信息與不動產登記互通共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土地出讓契約或劃撥決定書、規劃許可、房屋買賣契約、抵押契約、完稅憑證等與不動產單元代碼“一碼關聯”。推進用地全程一體化管理,實現“批、供、用、登”全流程信息共享。加大電子證照在查詢、共享和業務聯辦中的套用。(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智庫辦,責任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政府國資委、市稅務局)
(四)不斷強化監管約束。
1.落實全程監管整治。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做到問題“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加強建設用地及工程規劃批後監管和房地產市場監管,嚴格落實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將預售資金監管期限延長至該商品房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之日,確保所有預售資金直接存入監管賬戶,優先用於支付所欠稅費及工程款。建立房地產市場領域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杜絕開發企業違規代收契稅等現象,依法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
2.建立健全誠信體系。將“交房即交證”改革中市場主體企業誠信守信情況納入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和不動產登記領域信用信息歸集範圍,統一記入市級社會信用信息平台,通過“信用中國(甘肅天水)”網站等渠道依法向社會公開,並推送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實施“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懲戒。(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化解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全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負責召集相關單位,組織召開“交房即交證”聯席工作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市直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進一步加大信息共享和結果互認力度。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改革擔當,將“交房即交證”工作納入重大改革事項統籌安排,進一步明確時間表、流程圖和職責分工,於2022年7月底前報送市自然資源局備案。
(二)強化調度督導。各縣區和市直相關部門要主動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設立具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交房即交證”日期。要建立相應的督查考核機制,加強對改革落實情況的指導督促,及時跟蹤調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從源頭杜絕“登記難”問題發生。房地產開發企業要依法履行市場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建設、經營房地產開發項目,按期交房,配合購房人及時辦理不動產登記,積極配合“交房即交證”工作。
(三)加大宣傳引導。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入口網站、新聞媒體、在辦證大廳和項目現場宣傳等方式,加強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的宣傳力度,引導民眾、企業知曉房屋預售和交房交證條件,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切實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要總結推廣“交房即交證”典型經驗和工作成效,主動關注社會輿情,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