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的決定

《湖北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的決定》是湖北省人民政府1995年12月24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的決定
  • 發布單位:81802
  • 發布文號:鄂政發[1995]168號
  • 發布日期:1995-12-24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1802
【發布文號】鄂政發[1995]168號
【發布日期】1995-12-24
【生效日期】1995-12-2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的決定
(鄂政發〔1995〕168號1995年12月24日)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加快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社區服務業全面、快速發展,根據民政部、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財政部等14部委《關於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的意見》(民福發〔1993〕1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作出如下決定:
一、充分認識發展社區服務業的地位和作用
社區服務業是在政府倡導和扶持下,為滿足社區成員多種需求,依託街道和居委會,發動社區力量開展的具有社會福利性質的居民服務業。
發展社區服務業是社會發展進步的客觀要求。去年,國務院召開的全國社會發展工作會議把發展社區服務業列入了《全國社會發展綱要》,提出了“加強城鄉福利設施與社區服務建設,大力發展城鄉福利和社區服務業”的任務,使社區服務業納入了國家社會發展的大格局。
發展社區服務業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在我國要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並把我國社會保障的內容界定為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會互助和個人儲蓄積累等六個方面。上述社會保障的內容大部分都涉及到社區服務業,進一步確立了社區服務業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發展社區服務業是建立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的迫切要求。《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把建立社會化服務體系作為發展第三產業的一項重要任務提出來,把社區服務業作為居民服務業列入了建立社會化服務體系的一個重要行業予以優先發展。
發展社區服務業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組成部分。社區服務通過建立社區志願者組織,開展尊老、愛幼、助殘、濟困等活動,進一步發揚了中華民族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無私奉獻的傳統美德;通過開展鄰里互助、社會互助,培育和增進了人們親情、友情和鄉情,改善了人際關係,淨化了社會風氣,為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發展社區服務業是城市民政事業發展的重要載體。社區服務業的發展,深化了城市民政工作改革,擴大了城市民政工作在社區居民中的影響,提高了城市民政工作的地位,為城市民政事業注入了活力。
因此,大力發展社區服務業,全面貫徹國務院十四部委《關於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的意見》,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推動社區服務業向產業化、實體化和社會化方向發展,逐步建立起與我省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城鎮建設、產業結構相適應的城市社會福利服務體系,對於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健全社會保障制度,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持社會穩定,都有著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
二、“九五”期間我省社區服務業發展的目標和基本任務
“九五”期間我省社區服務業的發展目標是:努力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緊緊圍繞我省“九五”振興崛起戰略,走社區服務社會化道路,力爭到本世紀末,建成社會共同參與、多種經濟成份並存、服務門類齊全、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較高、服務效益較好的社區服務網路。逐步實現社區老有所養、幼有所託、孤有所撫、殘有所助、貧有所濟、難有所幫的服務體系。加快社區服務業產業化步伐,做到有償服務與無償服務相結合,不斷壯大社區服務志願者隊伍和社會工作者隊伍。社區服務業的政策要逐步系統化、管理要逐步法制化。
發展社區服務業的基本任務是:提高社區服務的產業化程度和經濟效益。各社區服務單位要逐步向實體化轉變,全省社區服務業產值每年以14%左右的速度增長,做到效益與速度同步增長。
增加服務設施,拓寬服務領域。“九五”期間,全省街、鎮以上辦的各類社區服務設施要達到1萬個,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都要興辦社區服務中心和社會福利院,85%以上的街道興辦一所社區服務中心、一所老年公寓(托老所)、一所殘疾人收托所、一所以上托幼機構。城鎮每千人擁有的服務網點要有較大增長。
進一步壯大社區服務隊伍,廣泛開展社會互助活動。社區服務的專職隊伍、專業技術人員要有明顯增加;社區居民和社區單位參與率分別達到10%和80%以上;社區服務志願者隊伍達到35萬人以上。
開展創建社區服務“示範城區(縣、市)”活動。探索新時期社區服務業改革與發展的模式。各地應結合實際組織開展相應的社區服務“示範城區”或“示範街道(鎮)”活動。
三、統籌規劃社區服務業
隨著我國調整和最佳化產業結構,社區服務業作為居民服務業被列入了第三產業範圍,並確定為國家優先發展的行業之一。1992年起,國家計委以社區服務站為立項指標,將社區服務業納入國家計畫。各地計畫、財政、建設、規劃、勞動等部門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將社區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積極扶持社區服務業設施建設,在規劃、立項、資金、勞動力、用地等方面予以統籌安排。
各級城建、規劃部門在城鎮建設規劃中,應安排社區服務建設項目。在新城區建設和舊城區改造中,要將社區服務設施納入公共設施配套規劃,同步進行建設。對用於社會保障、社會福利性質的社區服務用房,可在各級政府掌握的微利房或成本房中安排。
“九五”期間要重點抓好街道、鎮社區服務中心、老年公寓、殘疾人收托所、托幼所等設施的興建。其建築標準分別是:社區服務中心建築面積200--500平方米,老年公寓建築面積300--600平方米,殘疾人收托所建築面積100--200平方米,托幼所建築面積400--1000平方米。以上項目建設要合理布點,統籌規劃,可以集中建設,也可以分散設定。
四、落實政策,創造條件,大力扶持社區服務業
衛生部門對符合《食品衛生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社區服務業,應優先發給衛生許可證;對老年人、殘疾人康複診療所以及便民保健醫療設施等應優先發給執業許可證。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民政部門批准發證的社區服務經營項目,在註冊資金、從業人數、辦證手續等方面給予照顧。
各級財政部門可將社區服務中心視為社會福利事業單位,並根據本地區的財政狀況,在其開辦期間給予適當補助。對於核定社會福利事業費開支的社區服務單位,要按照有關政策在經費上繼續給予支持。為便於地方執行,可在“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經費”項目說明中,增加對社區服務業補助的內容。根據財政部《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徵集辦法實施細則》和《關於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征免事項的補充通知》有關規定,對民政部門所管的社會福利企事業收入免徵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對於民政部門所辦的殘疾人社會福利企事業收入免徵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對於社區服務業中專為老年人、殘疾人、優撫對象服務的福利服務性項目,創辦初期免徵兩年能源交通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
各專業銀行要積極扶持社區服務業。對效益好、有償還能力的要給予必要的貸款扶持,貸款利率儘可能在國家利率政策範圍內給予照顧。
交通部門對民政部門所屬的福利院、休養院、療養院、收容遣送站、精神病院、殘疾人康復中心等單位的非營運車輛、殘疾人工廠的自用車輛繼續執行減半徵收養路費。
稅務部門對下列經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批准的社區服務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通知》和國家計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發投資方向調節稅民政類稅目注釋的通知》等檔案有關規定給予減免稅照顧:
(一)為老年人、殘疾人、優撫對象、幼少兒服務及婚姻、殯葬系列服務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等社會福利性社區服務項目,免徵營業稅。
(二)對社區服務業中的便民利民微利低償項目,年應納所得稅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按18%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至3萬元的企業,暫按27%的稅率徵收所得稅。
(三)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社區服務業,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徵所得稅一年。
(四)新辦的社區服務業,當年安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免徵所得稅三年。社區服務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減半徵收所得稅兩年。
(五)新建社會福利性社區服務設施,免徵固定資產方向調節稅。
(六)國家有關發展第三產業的優惠政策。
五、多方籌集社區服務業發展資金
省和各級財政部門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加,對社區服務業的投入逐年有所增長。要廣泛吸收本地區社會資金和引進國外資金用於發展社區服務業,民政部門要增加社會福利有獎募捐資金對社區服務業的投入,使其基本建設、更新改造投資的比重得到提高。積極支持城鎮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及個人以資金、房產、設備、技術、信息、勞務等形式投入社區服務項目,鼓勵省外及國外資金在我省興辦社區服務設施。
各級民政部門要分別建立社區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資金主要來源於各級政府資助、社會福利有獎募捐部分資金、國內外捐助和社區服務單位部分經營收入等。其中,向經民政部門批准建立的社區服務發展基金捐款、捐物的,企業單位可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個人可對未超過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從其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社區服務業專項資金對社會福利性社區服務單位和項目可無償撥付,對其他社區服務單位和項目要實行有償使用,滾動增殖。
六、建立充滿活力的社區服務業運行機制
要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以產業化、社會化為方向,根據社區服務業具有社會福利性特點,實行不同的經營管理方式。要將已經具備條件的社區服務單位逐步向福利經營型轉變,辦成經營服務實體。社區服務單位可以根據市場需要,突破行業界限,確定經營、服務項目,上級主管部門應賦予其經營、用工、分配自主權。實行企業化管理不需財政撥付的單位,享有相應的用人自主權和編制決定權。逐步推行辭退、辭職制度,實行用人單位與職工雙向選擇。社區服務業職工的收入與其單位經營狀況、服務質量掛鈎浮動。社區服務單位有權在提取的工資總額中按國家政策自主決定職工的分配。在社區服務業從事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專業技術資格,其職務和待遇由社區服務業單位自主決定。社區服務業要積極吸收離退休人員、富餘人員、待業青年和社會各方人員參加,以不斷增強社區服務業的服務功能,擴大志願者服務和雙向服務隊伍。
七、加強社區服務業行政管理
民政部門是社區服務業的行業管理部門。為此,各級民政部門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制定發展社區服務業的規劃和《社區服務證書》制度。《社區服務證書》由省民政廳統一印製,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按隸屬關係分別核准發證。社區服務單位憑《社區服務證書》享受各項優惠待遇。民政部門要加強對證書的管理,做好核查和審驗工作。
單位和個人興辦的社區服務業,可向街道(鎮)、居委會和社區服務業主管部門繳納適當的管理費。
各地要建立由政府領導、民政部門主管、社會參與的社區服務管理體制,配備和充實社區服務工作的專職管理人員,建立工作體系和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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