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是根據《“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和《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的規劃。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11月13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
- 印發機關:湖北省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21年11月13日
- 發文字號:鄂政辦發〔2021〕53號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
印發信息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的通知
鄂政辦發〔2021〕53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11月13日
規劃全文
湖北省“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
目錄
一、發展形勢
(一)發展定位
(二)發展基礎
(三)機遇挑戰
二、總體要求
(四)指導思想
(五)基本原則
(六)主要目標
三、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促進就業擴容提質
(七)強化就業優先政策
(八)增強產業吸納就業能力
(九)壯大市場主體吸納就業
(十)堅持促進內需擴大就業容量
(十一)支持鼓勵多渠道靈活就業
四、大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釋放就業倍增效應
(十二)持續最佳化創業環境
(十三)加大創業政策支持
(十四)提升創業服務水平
(十五)激發各類勞動者創業活力
五、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促進多渠道就業創業
(十六)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十七)支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
(十八)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十九)統籌做好其他群體就業工作
六、加快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著力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
(二十)深入實施技能強省戰略
(二十一)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二十二)深化技能人才管理改革
七、建設高標準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
(二十三)健全人力資源市場體系
(二十四)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二十五)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
八、完善統籌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
(二十六)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七)提高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水平
(二十八)提升公共就業服務質效
九、最佳化就業環境,提升勞動者收入和權益保障水平
(二十九)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
(三十)合理增加勞動報酬
(三十一)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三十二)提升勞動者社會保障水平
(三十三)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
十、構建有力的保障支撐體系,確保規劃落地見效
(三十四)加強就業統計監測
(三十五)強化失業風險應對
(三十六)完善就業目標考核
(三十七)加大就業資金保障
(三十八)加強規劃組織實施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經濟發展最基本的支撐。為做好“十四五”時期就業工作,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協調,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根據《“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和《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形勢
(一)發展定位。
“十四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也是譜寫新時代湖北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的關鍵五年。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是“十四五”時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紮實推動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礎。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北、參加湖北代表團審議時,多次對就業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強調要切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就業,有針對性地開展援企穩崗擴就業等工作,加強全方位就業服務,為做好新時代湖北就業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就業工作,省委十一屆七次、八次、九次全會描繪了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要求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明確提出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做好新時代湖北就業工作明確了前進方向。做好“十四五”時期湖北就業工作,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我省“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的目標定位,強化就業優先政策,著力擴大就業容量,著力提升就業質量,著力提升就業服務水平,努力打造中部地區高質量就業先行區。
(二)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湖北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全省就業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就業規模穩步擴大,城鎮新增就業441.79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保持低位運行,沉著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就業的巨大衝擊,就業形勢保持總體穩定;就業結構更加最佳化,服務業就業人數占比從“十二五”末的39%提升至“十三五”末的46.2%;重點群體就業總體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我選湖北”計畫深入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保持在1000萬人以上,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達204.8萬人,退役軍人、殘疾人、婦女、退捕漁民等就業得到有力保障;就業質量進一步提升,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均增長8.4%,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達到90%以上,勞動權益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創業帶動就業成效凸顯,截至2020年末,全省市場主體達到571.35萬戶,較2015年末增長38%,累計發放創業擔保貸款20.87萬筆、258.96億元,扶持城鄉勞動者創業58.47萬人,引導農民工、退役軍人等人員返鄉創業27.05萬人。2017年,國務院對我省就業工作真抓實幹、成效明顯給予通報表揚激勵。2020年,國務院對我省穩就業有關做法給予通報表揚。
(三)機遇挑戰。
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提出了新時代推動湖北高質量發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的總體要求,強調要充分發揮湖北比較優勢,深入推進“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區域發展布局,加快“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十四五”時期,我省仍然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加快構建,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戰略機遇,偉大抗疫精神正轉化為推動發展的強大動力,湖北疫後重振的態勢持續鞏固,為就業長期穩定創造了良好條件。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帶來巨大發展機遇,新的就業增長點持續湧現。
同時,就業工作面臨的挑戰也發生了深刻變化。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明顯增加,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勞動力市場發生深刻變化,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反映我省已步入深度老齡化社會,對大齡勞動者就業帶來新的挑戰。我省高校畢業生規模保持高位運行,青年受教育年限持續增長,脫貧勞動力、失業人員、退役軍人、退捕漁民等群體就業保障任務較重,對城鎮就業崗位供給特別是高質量就業崗位供給帶來很大壓力。新就業形態和靈活就業勞動者的權益保障還存在不少短板。結構性就業矛盾將成為就業領域的主要矛盾,產業轉型升級增加了對高技能人才、創新型人才的需求,新成長勞動力的教育培養、部分大齡勞動者的技能水平與市場需求還不完全匹配,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發展也使得一些傳統崗位面臨被替代的風險。
二、總體要求
(四)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屆七次、八次、九次全會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保障勞動者待遇和權益,有效應對失業風險,更加注重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不斷增強人民民眾對就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推動全省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為湖北“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貢獻力量。
(五)基本原則。
——堅持就業優先、協調聯動。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先目標,就業優先政策繼續強化、聚力增效,財政、金融和產業等政策合力支持穩定擴大就業,組織動員政府各部門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各方面力量共同促進就業。
——堅持擴大容量、提高質量。挖掘內需帶動就業,加大投資創造就業,穩定外貿擴大就業,培育壯大新動能拓展就業空間,千方百計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在開發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上下功夫,培育高質量就業增長極。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調控。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健全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調動各類市場主體吸納就業積極性。強化政府責任,加大政策支持,提高基本公共就業服務能力。
——堅持提升能力、最佳化結構。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強化人力資源開發,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提升勞動者自身素質和就業創業能力,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
——堅持突出重點、守住底線。維護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紮實做好就業托底工作,強化分類幫扶援助,幫助重點群體和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防範失業風險,兜牢民生底線。
(六)主要目標。
到2025年,要實現以下目標:
——就業規模總體穩定。“十四五”時期城鎮新增就業350萬人以上,重點群體就業總體穩定。城鎮就業比重穩步提高,第三產業從業人員占比逐步擴大,勞動力市場供求基本平衡。
——就業質量穩步提升。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增長基本同步,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勞動者權益保障機制更加完善,人崗更加匹配,平等就業機制更加健全。
——勞動者就業能力明顯提高。勞動者素質普遍提升,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占勞動者總量比重進一步提高,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1.4年。
——創業帶動就業動能持續釋放。創業政策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創業孵化載體數量穩步增長,創業融資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勞動者投身創新創業活動積極性不斷增強。
——失業風險有效控制。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6%以內,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機制更加完善,失業預警和風險防控應對機制不斷健全。
——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建設或整合一批縣級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一批鄉鎮級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就業服務標準化、智慧化、便民化、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
三、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促進就業擴容提質
(七)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加快推進我省疫後重振和高質量發展,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推動形成高質量發展與就業擴容提質互促共進的良性循環。強化財政、貨幣、投資、消費、產業、區域等政策支持就業,實現與就業政策協同聯動。建立健全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的長效機制,實施重大產業就業影響評估,明確重要產業規劃帶動就業目標,實施省級重點項目投產達效與促進就業精準對接,優先投資就業帶動能力強的產業。積極應對人工智慧等智慧型化技術套用給就業帶來的影響,避免其就業替代效應短期內集中釋放。推動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鈎。推進武漢城市圈同城化發展和“襄十隨神”城市群、“宜荊荊恩”城市群一體化發展,做大做強縣域經濟,擴大區域就業承載力。按照國家部署,探索開展高質量就業地區試點工作。
(八)增強產業吸納就業能力。加快先進制造業發展,全面推進新一輪技術改造升級,推進重點傳統產業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促進制造業高質量就業。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倍增計畫,打造“光芯屏端網”、大健康等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萬億產業集群,提供更多高質量就業機會。實施現代服務業提速升級行動,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品牌化建設,培育更多就業增長點。支持生產性服務業創新發展,加快家政、育幼、養老等社區生活服務業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穩定開發社區超市、便利店、社區服務和社會工作崗位,持續擴大服務業就業。加快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施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提升行動和高素質現代農民培育計畫,拓寬農村電子商務、鄉村休閒旅遊、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等新產業新業態就業空間,吸納更多農村勞動力就業。
(九)壯大市場主體吸納就業。堅定不移發展國有經濟,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支持民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全面落實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按規定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支持各類企業吸納更多重點群體就業。貫徹《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大力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加大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推動降低用能、用網、物流成本。引導中小微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之路,加大獎勵支持力度,不斷提高“專精特新”企業的數量和比重,鞏固提升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主力軍作用。著力最佳化營商環境,弘揚“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精神,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十)堅持促進內需擴大就業容量。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升全民健康水平,鞏固提升消費者信心。最佳化消費供給,壯大生活服務消費,釋放農村消費潛力,拓展文化旅遊、醫療健康、體育健身、教育知識等消費,創造更多就業增長點。聚力打造消費服務平台,豐富電商經濟、夜間經濟、小店經濟、會展經濟、節會經濟等消費場景,打造現代商品交易市場、特色商業街、數字街區,促進線上線下消費深度融合,充分釋放消費潛力。助力企業內外貿聯動發展,暢通國內外循環渠道,支持武漢市打造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支持襄陽市、宜昌市打造區域消費中心城市,為擴大就業提供堅實支撐。
(十一)支持鼓勵多渠道靈活就業。促進個體經營發展,支持靈活就業人員開辦小微實體,擴大非全日制就業,支持數字經濟、平台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把靈活就業崗位供求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範圍,免費發布供求信息,按需組織專場招聘。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短工、零工、兼職等需求信息,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在零工聚集地設定零工市場。嚴格落實《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規範平台企業用工,明確平台企業勞動保護責任,引導支持靈活就業人員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給予社保補貼。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外賣、出行等行業開展先行試點,探索建立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障制度。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工作。
四、大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釋放就業倍增效應
(十二)持續最佳化創業環境。持續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革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最大限度解除對創業的束縛。實行企業開辦“210”標準,逐步推動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全面推行企業登記“智慧辦”,實現一般企業設立登記“秒批”。對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推進創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失信聯合懲戒。實行以公平為原則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侵權快速反應機制。健全市場監管機制,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信用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等新型監管方法。
(十三)加大創業政策支持。落實支持初創實體的稅收、用地、融資等方面優惠政策,進一步降低創業成本。嚴格落實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扣除限額(定額)按照國家規定的最高上浮幅度執行。加大創業補貼、創業扶持項目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對初創企業在場地支持、設施提供、房租減免、住房優惠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用足用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持續擴大貸款覆蓋面,降低反擔保門檻,推行電子化審批,提升網路平台創業主體和小微企業創業主體貸款的便捷性和可獲得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的普惠小微首次貸款,省級財政部門予以獎勵。積極拓寬投融資渠道,強化對初創企業的融資支持,拓寬創業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對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創業投資企業予以引導基金扶持、政府項目對接等政策支持,更好發揮私募股權、風險投資和天使投資基金等對創業的推動作用。
(十四)提升創業服務水平。加快完善創業服務網路,加強創業服務隊伍建設,將創業服務進一步向社區、校區、園區延伸,積極培育市場化創業服務機構,打造創業服務品牌,實現與公共創業服務優勢互補。發展“網際網路+”創業服務。健全創業培訓體系,鼓勵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培訓機構等開設創業培訓課程,深入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畫”,為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各類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提高創業培訓師資水平,支持優秀創業培訓師資成立創業指導工作室。推廣創業導師制,壯大青年、農村創業導師隊伍。搭建創業服務平台,打造創業培訓、創業實踐、諮詢指導、跟蹤幫扶等一體化創業服務體系,提高創業孵化基地建設質量,打造一批示範性創業孵化載體。積極發展“網際網路平台+創業單元”模式,提升初創企業成長率和持續發展能力。依託現有各類產業園區加強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
(十五)激發各類勞動者創業活力。持續最佳化創業生態,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促進高端人才向企業集聚,推動科技和人才資源更好為企業創新服務。持續培育示範創業項目,實施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促進大學生等青年群體創業,鼓勵留學回國人員創業,深入實施“我興楚鄉、創在湖北”返鄉創業行動,開展社會服務領域雙創帶動就業、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校企行”、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精益創業帶動就業等專項行動。在家政、養老、托育、鄉村旅遊、家電回收等用工規模較大的社會服務領域推出更多創業帶動就業示範項目。開展創業型城市示範創建,支持爭創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組織各類雙創活動周、創業大賽等主題活動,持續舉辦大學生、退役軍人、農民工、婦女等群體的創業賽事,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強宣傳,打造品牌創業欄目,持續營造創業氛圍。
五、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促進多渠道就業創業
(十六)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拓寬就業渠道,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產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高質量就業崗位。統籌用好市場吸納、創業引領、基層成長、見習推進等手段,拓寬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加強職業生涯教育和就業創業指導,從社會、學校、家庭等層面培育大學生正確的就業觀、擇業觀。支持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和職業培訓,支持爭創國家級就業見習示範單位,舉辦湖北省大學生模擬求職大賽,提升就業創業能力。鼓勵和支持更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推進創業帶動就業。實施“才聚荊楚”工程,落實就業創業補貼、稅收優惠、金融支持等政策,大力推進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健全校內校外資源協同共享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做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台、“24365智慧就業”平台、“團團微就業”平台,持續開展“湖北百校聯動”“百日千萬網路招聘”“千校萬崗·就業有位來”等招聘活動,深化線上線下就業服務。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服務機制,做到就業服務“不斷線”。
(十七)支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將退役軍人按規定納入就業創業、教育培訓等扶持政策範圍,並進一步加大優待力度。完善退役軍人適應性培訓機制,積極開展退役前技能儲備培訓,加強退役後職業技能培訓,健全學歷教育支持政策,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研究制定適合退役軍人優先就業崗位目錄。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招錄或招聘人員時,對退役軍人的年齡和學歷條件可適當放寬,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聘),並實行定向招錄(聘)等優惠政策。促進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培育一批致富帶頭人,推動退役軍人在鄉村就業。持續推進“權威推薦+自主選擇”的企業合作模式。開展“1+N”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引導退役軍人到重點行業、開發區和城鄉基層就業。落實企業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獎補等政策,鼓勵企業優先招用退役軍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組織2次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建立退役軍人創業扶持機制,健全退役軍人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機制。完善退役軍人就業服務功能,建立湖北省退役軍人及優撫對象就業創業基礎信息庫。
(十八)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圍繞新型城鎮化建設、實施鄉村振興和擴大內需戰略,加快發展縣域經濟,推進“百強進位、百強衝刺、百強儲備”,更大力度促進我省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扶持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製造業、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吸引農民工在農業前端、後端和農村內部就業。引導社會資本下鄉,增加農民工就業崗位。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開展以工代賑吸納農民工就業。創立完善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園區、電商孵化基地,帶動鄰里鄉親就業。深入推進省內省際勞務協作,不斷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有序化程度,加強勞動力跨區域精準對接,創建區域勞務輸出品牌,培育和發展鄉鎮、村兩級勞務組織和經紀人。開展創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範縣工作。深化拓展“春風行動”,圍繞地方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有針對性地舉辦各類招聘會,組織送崗位下鄉進村入戶,拓展“直播帶崗”等線上招聘。加強30縣300村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監測。
(十九)統籌做好其他群體就業工作。完善城鎮青年就業支持體系。增強城鎮青年職業發展能力,開展湖北青年就業公開課、湖北青年就業大講堂、“直播帶貨”技能培訓,針對初高中畢業未升學青年、進城務工青年、轉崗青年職工等不同群體,分類實施專項培訓。鼓勵扶持更多城鎮青年自主創業、成長成才,實施農村青年創業“田園小康”項目,推動實施青年創業導師陪跑者計畫,深入實施湖北“青創貸”項目。精準開展城鎮青年就業幫扶,為城鎮青年創造多樣化就業機會,開展崗位見習、志願服務等社會實踐,幫助城鎮青年深刻了解社會、正確定位自己。實施青年就業啟航計畫,對城鎮長期失業青年開展實踐引導、分類指導和跟蹤幫扶,促進其進入市場就業。
做好脫貧人口穩就業工作。嚴格落實“四個不摘”總體要求,保持脫貧人口就業規模總體穩定。健全勞務協作機制,將脫貧人口作為優先保障對象,加大有組織輸出力度,保持外出務工規模總體穩定。支持脫貧地區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發展一批當地優勢特色產業項目,扶持就業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鼓勵返鄉入鄉創業,帶動脫貧勞動力就近就地就業。鄉村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脫貧人口中的弱勞力、半勞力。將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作為重點地區,積極引進適合當地民眾就業需求的勞動密集型、生態友好型項目或企業,擴大當地就業機會,組織專項就業服務活動實施集中幫扶。
做好睏難群體就業援助。健全就業援助長效機制,組織開展“就業援助月”等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促進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儘快就業,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進一步規範公益性崗位使用管理,適時動態調整崗位規模和安置對象範圍等,充分發揮兜底安置功能。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幫助殘疾人就業、自謀職業,全方位扶持殘疾人創業,推進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相關規定安置殘疾人就業。
幫扶其他群體就業。利用大齡勞動者工作經驗足、技術積累深、責任心強等特點,積極挖掘人力資源潛力,幫扶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創業。支持婦女平等就業,持續開展“楚鳳巧手”培訓計畫,實施創新創業巾幗行動,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促進更多婦女高質量就業。持續做好長江禁捕退捕漁民就業幫扶,通過發展產業、務工就業、支持創業、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多種方式促進漁民轉產轉業,對有培訓需求的退捕漁民做到“應培盡培”,切實維護退捕漁民的社會保障權益,確保退捕漁民上岸就業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六、加快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著力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
(二十)深入實施技能強省戰略。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最佳化職業教育結構和布局,建設一批高水平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為湖北高質量發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撐。落實高職擴招三年行動計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推行“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大力發展技工教育,持續推進技工教育“品牌學校、品牌專業”建設,加大師資隊伍建設力度,推動形成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技工學校梯次發展、有序銜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導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圍繞湖北“51020”現代產業體系調整最佳化學科專業體系,開展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工程,打通產學研一體化深度融合渠道。對進入湖北省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目錄的企業,給予組合式激勵。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勵機制,繼續開展“湖北工匠”評選表彰活動,持續開展技能強省戰略工程示範縣認定工作,“十四五”期間,力爭遴選20個左右技能強省示範縣。
(二十一)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快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和重點群體專項培訓計畫,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中小企業以工代訓、困難企業職工在崗培訓,全面推廣企業新型學徒制,進一步放寬培訓對象範圍,促進制造業產業鏈、創新鏈與培訓鏈有效銜接。廣泛開展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全面加強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培訓。最佳化培訓公共服務,大力推進“網際網路+”職業技能培訓。面向全省市、縣特色產業從業人員,加強技能培訓,創新政策支持,打造一批技能品牌,助力鄉村振興。加強培訓基礎能力建設,新建一批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鼓勵各類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就業訓練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培訓設施共建共享、融合發展。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為龍頭、“湖北工匠杯”職業技能大賽為主體、企業技能練兵比武為基礎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每年組織開展行業職業技能競賽30項左右。持續推進世界技能大賽集訓基地、專家團隊、選手梯隊建設,重點建設10個左右世界技能大賽國家級集訓基地、20個省級示範集訓基地。
(二十二)深化技能人才管理改革。完善技能人才培養、選拔、使用、評價、激勵機制。健全以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為主要內容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形成科學化、社會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評價機制。健全技能人才評價監管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強對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及其評價活動的監督管理。探索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與學歷證書互通銜接。進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促進人才評價與培養使用激勵等措施相互銜接。推動企業建立多職級的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建立以體現技能價值為導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製度,大力提高技能人才社會地位和待遇。
七、建設高標準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
(二十三)健全人力資源市場體系。貫徹落實《湖北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開展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制試點,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培育。發展專業性、行業性人力資源市場,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監測體系建設,編制發布人力資源市場就業景氣指數。推動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聚集發展、創新發展,做大做強武漢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一批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鼓勵市州建立具有地域和產業特點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推動武漢城市圈、“宜荊荊恩”城市群、“襄十隨神”城市群在人力資源領域實現區域一體化發展。提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國際國內競爭能力,鼓勵開展平等、互利的人力資源國際國內合作與交流,充分開發利用國際國內人力資源。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後監管,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保障城鄉勞動者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依法糾正身份、性別等就業歧視現象。
(二十四)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建立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國際化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實現公共服務有效保障,經營性服務逐步壯大,服務就業創業與人力資源開發配置能力顯著提高,人力資源服務業對經濟成長貢獻率穩步提升。最佳化產業結構,鼓勵發展人力資源管理諮詢、高級人才尋訪、人才測評等高人力資本、高技術、高附加值業態,促進服務主體進一步多元化,服務業態更加豐富,產品附加值顯著提高,各類業態協調發展。壯大人才隊伍,加大行業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提升服務能力,培育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企業”,創新套用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推動人力資源服務創新發展,提高規模化、品牌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十五)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圍繞“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的區域發展布局,建立健全區域合作機制、區域互助機制、區際利益補償機制,加強省內協同發展和省際交流合作,加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加強縣城、中心鎮、中心村建設,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向縣城集聚,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鎮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除武漢中心城區外的全省其他地區落戶限制,高校畢業生可憑畢業證書在省內合法穩定住所或擬就業創業地城鎮落戶。推動省內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戶口遷移異地辦結等機制。保障常住人口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鈎的配套政策。加強流動人員檔案服務保障,推行“一點存檔、多點服務”“線上申請、異地通辦”。逐步消除地區、城鄉、戶籍、身份、年齡等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增強勞動力市場包容性。拓展基層人員發展空間,加大對基層一線人員獎勵激勵力度,引導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
八、完善統籌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
(二十六)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定,完善街道(鄉鎮)、社區(村)服務平台,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網路。合理配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員,加強職業指導、職業信息分析、創業指導等專業化、職業化隊伍建設,完善工資待遇等激勵保障措施。推進農村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供給縣鄉村統籌,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向農村延伸,實現城鄉常住人口便利共享。綜合運用就業補助資金等,支持用工密集的中心城市、勞動力密集的欠發達地區建設一批勞動力市場,結合區域發展布局和地區產業結構,建設一批專業性人才市場。
(二十七)提高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水平。推動以“網際網路+”、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為代表的新技術在全省就業領域的廣泛套用,充分利用“湖北智慧就業服務平台”“湖北公共招聘網”,構建全省統一、線上線下一體的就業創業服務,強化經辦、監管、統計、分析、風險管控、大數據套用、智慧服務等功能,支持資金審核監管和服務績效考核,支撐就業形勢分析研判。推動服務向移動終端、自助平台延伸,打造集政策解讀、業務辦理等於一體的人工智慧服務模式。
(二十八)提升公共就業服務質效。強化公共就業服務保基本、兜底線功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標準體系,統一公共就業服務視覺識別系統,推動標準化服務。加強公共就業服務人員專項培訓,提升服務能力。完善對用人單位尤其是重點企業用工常態化服務機制,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態化的用工服務和指導。針對不同時段特點和不同群體需求,舉辦多樣化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創新公共就業服務模式,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廣泛深入參與就業服務。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簡化最佳化服務流程,加強跨轄區、跨層級、跨業務經辦銜接,紮實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深入推進行風建設,最佳化23℃就業服務。開展公共就業服務示範城市、充分就業社區建設。
九、最佳化就業環境,提升勞動者收入和權益保障水平
(二十九)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加強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健全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實施勞動關係“和諧同行”計畫,推進深化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和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綜合試驗區建設。全面實行勞動契約制度,進一步提高勞動契約履約質量。推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不斷擴大集體契約覆蓋面。加強勞務派遣用工監管,規範特殊工時、休息休假和勞動定額定員管理,落實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社會保險登記、勞動用工備案三項業務信息共享、統一登記和業務協同制度。建立健全勞動關係風險監測預警和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三十)合理增加勞動報酬。健全勞動、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機制,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實現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增長基本同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實施企業薪酬指引計畫,落實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適時開展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評估,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建立國有企業差異化的薪酬分配辦法,完善津貼補貼和福利政策,加強工資內外收入監督管理,規範國有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秩序。
(三十一)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建立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加強對高危行業建設項目的監管。推動簡單重複的工作環節和“危繁髒重”的工作崗位儘快實現自動化智慧型化,加快重大安全風險領域“機器換人”。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湖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健全勞動保障守法誠信體系,規範用人單位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查處和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打造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多元處理格局,完善仲裁準司法制度,建立符合企事業單位特點的爭議預防調解機制。
(三十二)提升勞動者社會保障水平。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持續推進全民參保計畫,提高勞動者參保率。推動實現基本養老保險由制度全覆蓋到法定人群全覆蓋,積極促進有意願、有經濟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規範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要求,穩步推進繳費基數標準、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標準全省統一。推進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加強失業保險參保擴面工作,重點推動中小微企業、農民工等單位和人群積極參加失業保險。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渠道,完善失業保險支持參保企業穩崗、參保職工提升技能政策體系,提高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效率。落實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科學合理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平,實現工傷保險政策向職業勞動者的全覆蓋。完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進一步最佳化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
(三十三)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積極引導、培育勞動者樹立正確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培養敬業精神和工作責任意識。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和“兩微一端”等媒體平台,講好湖北工匠故事,大力宣傳技能人才模範事跡、先進典型,展示優秀技能人才風采,總結推廣各地好經驗、好做法,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
十、構建有力的保障支撐體系,確保規劃落地見效
(三十四)加強就業統計監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變化,構建覆蓋勞動力市場、企業用工主體和勞動者個體的就業失業統計調查體系,嚴格真實開展就業統計,更加全面準確反映就業狀況。完善勞動力調查制度,紮實推進省級月度調查失業率統計調查。
(三十五)強化失業風險應對。多維度開展重點區域、重點群體、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就業監測,及時分析研判就業市場變化,強化風險預警預判。著力防範化解企業規模裁員和失業風險。切實發揮失業保險功能,保障參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就業風險儲備金,用於應對突發性、規模性失業風險。
(三十六)完善就業目標考核。健全“就業綜合指數”考核機制,將就業目標完成、就業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市州黨政領導班子政績目標考核和縣域經濟考核等考核體系。探索建立就業工作先進地區激勵辦法,對落實穩就業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成效較好的地方,加大表揚激勵和資金支持力度。
(三十七)加大就業資金保障。統籌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等,用於企業穩定崗位、鼓勵就業創業、保障基本生活等穩就業支出。切實加強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監管,強化預算執行和監督。
(三十八)加強規劃組織實施。把黨的全面領導貫徹和體現到促進就業工作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實處。落實各級政府促進就業責任,充分發揮各級就業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凝聚就業工作合力,抓好規劃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