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在1999.10.15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10月15日
- 實施時間:1999年10月15日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在1999.10.15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湖北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在1999.10.15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引言經1999年8月27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發布施行。具體內容第一條 為了加強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確定...
建設工程選址應當避讓活動斷層、滑坡、崩塌、地裂縫、採空區和沉陷區等地震地質災害危險區。第七條按照《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的規定需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依法審定的地震安全性...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一切從事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單位,應按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度,申領《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許可證書》(以下簡稱《評價許可證書》),憑證開展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本《條例(草案)》規定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我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罰。沒有再另行詳列處罰條款。 以上說明及《湖北省防震減災條例(草案)》妥否,請予審議...
(二)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對建設工程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後,應當編制該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並將評價報告按《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27號)第十條的規定,報送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審定;(三)地震安全性...
地震安全性評價甲級資質證書持證單位的從業範圍是:全國範圍內各種類型的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和地震小區劃、地震動參數覆核及地震活動斷層探測與危險性鑑定、震害預測等有關工作。地震安全性評價乙級資質證書持證單位的從業範圍是:全國...
第八條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一)國家重大建設工程;(二)受地震破壞後可能引發水災、火災、爆炸、劇毒或者強腐蝕性物質大量泄露或者其他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包括水庫大壩、堤防和貯油、貯氣,貯存易燃易爆、劇毒...
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根據對建設工程場址和場址周圍的地震與地震地質環境的調查、場地地震工程地質條件的勘測,通過地震地質、地球物理、地震工程等多學科資料的綜合評價和分析計算,按照工程類型、性質、重要性,科學合理地給出與工程抗震...
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對工程建設場地進行的地震烈度覆核、地震危險性分析、涉及地震動參數的確定、地震小區劃、場址及周圍地質穩定性評價及場地震害預測等工作。其目的是為工程抗震確定合理的設防標準,實現震時既安全、建設投資又...
性評價收費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委託人、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地震安全性評價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2]...
《河源市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是河源市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一則辦法。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綜合防禦”的防震減災方針,加強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破壞性...
以防禦和減輕地震對工程設施的破壞,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根據國家地震局印發的《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規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的《廣東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管理,防禦與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條為了依法加強對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防禦與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 、國務院 、 、 、 (中國地震局第7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有關工程建設的單位和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及其管理活動的單位。第四條 省、市(州)人民政府地震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計畫、建設、規劃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江西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是在江西省施行的辦法。基本概況 2000年6月9日省政府令第98號發布 2004年6月30日省政府令第134號修正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確定科學合理的抗震設防...
2019年7月底前,初步建成覆蓋全市各有關部門和縣市區各層級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並與國家、省審批管理系統對接,同時制定審批管理系統運行管理辦法。2019年10月底,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湖北政務服務網、投資項目線上審批...
為減輕和防禦地震災害對工程設施的破壞,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江西省防震減災條例》和《南昌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縣...
2023年11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四川省鹽業管理實施辦法〉等7部規章的決定》經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省人民政府決定對《四川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予以廢止,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發布...
為加強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23號)、《安徽省防震減災條例》和《安徽省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
2.進一步完善幫辦代辦工作,主動為申請人提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諮詢、指導、協調和代辦等服務,幫助企業了解審批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清單,提高申報通過率。制定並實施幫辦代辦服務管理辦法。(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
陝西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是一份地方法規,發布於一九九六年一月二日,文號為陝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8號 檔案內容 陝西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 陝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8號 《陝西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
《湖州市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是湖州市人民政府為了防禦和減輕地震對工程設施的破壞,加強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制定的辦法。第一條 為了防禦和減輕地震對工程設施的破壞,加強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為工程建設提供科學...
第二條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建設、設計、施工以及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根據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場地周圍的地震活動與地震地質環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設防的風...
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按照國家《地震安全性評價收費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標準。第十三條 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提出的評價報告,按照下列規定申報評審和審批:(一)國家管理的重大建設...
為加強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防禦和減輕地震對建築設施的破壞,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大連市轄區內國家、團體、個人投資的各類大、中型工程項目和技擴改項目、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等場地的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