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43號令發布,根據2002年12月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修訂)
- 頒布時間:2002年12月03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1月03日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1998年5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43號令發布,根據2002年12月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
1998年5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43號令發布,根據2002年12月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培育國有資產產權市場,規範產權交易行為,促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防止國...
《湖北省文化廳國有資產管理實施暫行辦法》是湖北省發布的暫行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和加強省文化廳機關及廳直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規範處置國有資產。根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21號令)、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第35...
1995年10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第91號令發布 根據2002年5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2年6月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3號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國有企業產權交易管理的通知(鄂政辦發〔1994〕57號1994年6月8日)近幾年,我省不少地方陸續開展了一些國有企業產權交易活動,為推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最佳化資產配置,提高資產運營效益,起到了積極作用,總體情況是好的。但一些地方在進行國有企業產權交易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為了...
《湖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2011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通過。條例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推動國家出資企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加強國有資本運營,增強國家出資企業整體競爭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
第一條 為加強市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進一步規範企業國有資產運營行為,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湖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企...
湖北省省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考評暫行辦法屬於地方性法規。第一條 為建立資產管理工作考評機制,提高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水平,根據財政部35、36號令和我省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納入本辦法考評範圍的省直部門,是指納入行政事業國有資產(以下簡稱資產)管理範圍的省直...
第十條 行政事業單位處置規定限額原值在3萬元以下的國有資產,由各主管部門比照本辦法中的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制定相應的資產處置程式,由主管部門審批。主管部門審批、處置後,應及時將處置檔案報送市國資辦備案,並調整資產電子台賬。第十一條 凡涉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過戶的處置事項,未經市國資辦批准...
第三十九條 縣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國有土地資產經營機構,代表政府經營國有土地使用權。縣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建立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建立國有土地資產經營機構和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四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負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對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實行綜合監督管理,制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接受同級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制定和完善本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經濟信息、財政、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商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簡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公共資源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監察部門依法對公共資源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監察對象實施監察。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
《公安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是公安縣行政事業單位實施的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鄂財行資發〔...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規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行為,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35號令)、《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36號令)、《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3號令)、《湖北省招投標市場綜合監管體系建設試點項目實施方案》(鄂監察發〔2009〕2...
《發布》是一部部門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有資產監督...
為規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持有國有資本的企業(以下統稱轉讓方)將所持有的...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行為,根據財政部印發的《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直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
第一條為改革和完善區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規範我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區行政事業單位是指...
第二十五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准或決定後,如轉讓和受讓雙方調整產權轉讓比例或者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有重大變化的,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式重新報批。第二十六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經批准後,轉讓方或受讓方應當持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相關審核、批准檔案及其他有關檔案,在產權交易機構...
5、對產權交易機構相關的國有產權交易行為進行監督檢查;6、負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國有企業破產財產轉讓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7、履行市政府賦予的其他監管職責。(二)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處履行下列監管職責:1、按照國家、省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照本辦法制定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產權交易監管...
第五章企業國有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監管、清產核資、資產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協調其所出資企業之間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第三十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制度...
第二條 凡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企業單位),都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第三條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國家對國有資產進行登記,依法確認國家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以及企業單位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法律行為。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