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在1999.07.19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07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7月19日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在1999.07.19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湖北省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在1999.07.19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湖北省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 頒布單位 湖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9.07.19 實施時間 1999.07.19 經1999年7月1日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發布施行。第一...
37.《湖北省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省政府令第179號)38.《湖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85號)39.《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186號)40.《湖北省戶外廣告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87號)41.《湖北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
65、《湖北省國安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9號)66、《湖北省農產品基地環境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0號)67、《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2號)68、《湖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5號)69、《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
第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是指由國家安全部統一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偵察證》(以下簡稱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
第十三條 因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使用偵察證或者特別通行標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受害人有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請求賠償。第十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於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的規定使用偵察證或者特別通行標誌的行為,有權向上級國家安全...
省國家安全機關統一製作、為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配置的車輛特別標誌的使用,參照本規定執行。 本規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9月29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國家安全機關使用偵察證暫行辦法》同時廢止。中文名 河北省國家安全機關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規定 檔案號 (2010)第5號 時間 二○一○...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特別通行標誌,是指由國家安全部統一製作、配發,放置在國家安全機關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上的標誌。特別通行標誌為長方形金屬板,紅底白字,中間是“特別通行”字樣,背面設有防偽標記。第四條 本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時,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使用偵察證和特別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8.09.09 實施時間 1998.09.09 第一條 為了保證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國家...
南寧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保證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時...
本辦法所稱《特別通行》標誌,是指由國家安全部統一製作、配發,放置在國家安全機關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上的標誌。第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對《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實行統一管理。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需要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時,應當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執行任務後應當及時...
第十條 對背叛祖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根據《國家安全法》第六條的規定,國家安全機關可以通緝、追捕。第十一條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時,對發現身份不明,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嫌疑人員,可以檢查其隨帶物品。第十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執行國家安全工作緊急任務的車輛,可以配置特別通行標誌...
三、《海南經濟特區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將第五條修改為:“本辦法所稱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包括法人代碼證書和非法人代碼證書。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機關和社會團體,其代碼證書是法人代碼證書;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其代碼證書是非法人代碼證書。”四、《海南省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
第十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時,憑警官證、偵察證,進入有關單位、場所、地區;需購買票證進入的,免費進入;在緊急情況下,可以進入候機隔離區、交通管制區、臨時警戒區等限制進入的地區和場所。國家安全機關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憑《特別通行》標誌,按照本條前款規定可以進入上述單位、場所和...
(5)《湖南省實施〈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辦法》第二十五條。(6)《湖南省計量計費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7)《湖南省制止牟取暴利辦法》第十五條。(8)《湖南省實施〈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九條。(9)《湖南省國家安全機關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使用辦法》第十三條。(10)《湖南...
為保證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中文名 海南省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 目的 維護國家安全 檔案類型 條例條令 所屬...
第一條 為保證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各級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使用國家安全部統一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偵察證》(以下簡稱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
本辦法於1996年1月29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結合本市實際,為了保證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檔案來源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49號)現發布《南京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暫行辦法》,...
《瀋陽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辦法》在1998.05.18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保證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我市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
《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是寧波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寧波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寧波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特別通行標誌暫行辦法》等14件政府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一、對《寧波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特別通行標誌暫行辦法》(1998年11月1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2...
三、將《撫順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市政府令第123號)第一條修改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六條修改為“依法執行國家安全緊急任務的車輛,憑車輛特別通行標誌或者經國家安全機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