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特別通行標誌暫行辦法》在1998年11月10日由寧波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特別通行標誌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98年11月10日
- 實施時間:1998年12月01日
- 頒布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寧波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特別通行標誌暫行辦法》在1998年11月10日由寧波市人民政府頒布。
《寧波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特別通行標誌暫行辦法》在1998年11月10日由寧波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寧波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特別通行標誌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 寧波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8.11.10 實施時間 1998.12.01 經1998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
《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是寧波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寧波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寧波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特別通行標誌暫行辦法》等14件政府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一、對《寧波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特別通行標誌暫行辦法》(1998年11月1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2...
省國家安全機關統一製作、為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配置的車輛特別標誌的使用,參照本規定執行。 本規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9月29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國家安全機關使用偵察證暫行辦法》同時廢止。中文名 河北省國家安全機關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規定 檔案號 (2010)第5號 時間 二○一○...
第十一條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時,對發現身份不明,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嫌疑人員,可以檢查其隨帶物品。第十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執行國家安全工作緊急任務的車輛,可以配置特別通行標誌和警燈、警報器。第十三條 依據《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國家安全機關對查驗中發現的不符合維護國家安全...
本辦法所稱《特別通行》標誌,是指由國家安全部統一製作、配發,放置在國家安全機關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上的標誌。第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對《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實行統一管理。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需要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時,應當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執行任務後應當及時...
《瀋陽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辦法》在1998.05.18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保證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我市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
南京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保證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時...
《南寧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暫行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為保證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發布...
第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使用國家安全部統一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偵察證》(以下簡稱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第三條 偵察證限於國家安全機關中直接從事偵察工作的偵察人員在執行偵察保衛任務時使用。
第二條 本省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時,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使用國家安全部統一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偵察證》(以下簡稱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第三條 偵察證限於國家安全機關從事偵察保衛工作的人員在執行偵察保衛任務時使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8.09.09 實施時間 1998.09.09 第一條 為了保證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國家...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家安全機關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的使用,保障國家安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使用偵察...
第一條 為保證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維護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各級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使用國家安全部統一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偵察證》(以下簡稱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
第十一條 國家安全機關對協助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執行任務成績顯著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拒絕配合、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的,或者泄露國家安全工作的國家秘密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罰。第十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使用偵察證或者特別通行標...
第十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時,憑警官證、偵察證,進入有關單位、場所、地區;需購買票證進入的,免費進入;在緊急情況下,可以進入候機隔離區、交通管制區、臨時警戒區等限制進入的地區和場所。國家安全機關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憑《特別通行》標誌,按照本條前款規定可以進入上述單位、場所和...
對於機場控制區等特殊場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六條 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緊急任務的車輛,經出示相應證件,遇交通阻礙時,優先通行;憑特別通行標誌免於關卡檢查,免費通行。第十七條 國家安全機關因國家安全工作的需要,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職權:(一)對單位保密要害部門、要害部位的辦公設施、計算機...
第十六條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安全工作緊急任務時,經出示人民警察證或者偵察證,可以優先購買飛機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或者先乘坐後補票,可選擇乘坐位置。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的車輛,享有與制式警車相同的道路通行權;經出示偵察證或者特別通行證,免於關卡檢查。第十七條 國家安全機關對下列涉及國家安全...
三、《海南經濟特區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將第五條修改為:“本辦法所稱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包括法人代碼證書和非法人代碼證書。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機關和社會團體,其代碼證書是法人代碼證書;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其代碼證書是非法人代碼證書。”四、《海南省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7號是國務院總理李鵬於1994年6月4日簽發的命令。第157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制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已經1994年5月10日國務院第十九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
第十三條 國家安全機關執行反間諜工作緊急任務的車輛,可以配置特別通行標誌和警燈、警報器。第十四條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反間諜工作任務的行為,不受其他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反間諜工作任務時,應當出示國家安全部偵察證或者其他相應證件。國家安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應當...
第十三條 國家安全機關執行反間諜工作緊急任務的車輛,可以配置特別通行標誌和警燈、警報器。第十四條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反間諜工作任務的行為,不受其他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反間諜工作任務時,應當出示國家安全部偵察證或者其他相應證件。國家安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應當...
三、將《撫順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市政府令第123號)第一條修改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六條修改為“依法執行國家安全緊急任務的車輛,憑車輛特別通行標誌或者經國家安全機關工...
65、《湖北省國安人員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9號)66、《湖北省農產品基地環境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0號)67、《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2號)68、《湖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5號)69、《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
(5)《湖南省實施〈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辦法》第二十五條。(6)《湖南省計量計費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7)《湖南省制止牟取暴利辦法》第十五條。(8)《湖南省實施〈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九條。(9)《湖南省國家安全機關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使用辦法》第十三條。(10)《湖南...
七、將《河北省國家安全機關使用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規定》中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以外的“反間諜”修改為“國家安全”。第一條修改為:“為規範國家安全機關偵察證和車輛特別通行標誌的使用行為,保證國家安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