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加強省級財政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加強省級財政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是2015年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加強省級財政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發布機構: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日期:2015-06-24
  • 文號:鄂政發〔2015〕40號
政令,內容,

政令

索 引 號:000014348/2015-14766
分 類:財政 ; 意見
發布機構:省政府辦公廳
發文日期:2015年06月24日
名 稱: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加強省級財政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
文 號:鄂政發〔2015〕40號
主 題 詞: 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加強省級財政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

內容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改進加強省級財政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通過深化改革,加快建立適應科技創新規律、職責清晰、科學規範、公開透明、監管有力的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機制,有效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進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平台為基礎、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面向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科技需求,實行科技項目分類管理,提高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水平,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機制。
堅持改革創新。加強管理創新和統籌協調,對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各環節進行系統化改革,以改革釋放創新活力。
堅持科學管理。推進科技創新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最佳化管理流程,強化風險防控和權力監督,切實提高科技創新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
堅持公開透明。健全科研誠信制度,著力營造以人為本、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充分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熱情。
二、加強科技項目和資金配置的統籌協調
(三)最佳化整合各類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科技計畫的設立,應該根據全省戰略需求和科技發展需要,明確各類計畫的功能定位、目標和時限。建立各類科技計畫的績效評估、動態調整和中止機制。最佳化整合省直各部門管理的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對定位不清、實施效果不好的,通過撤、並、轉等方式進行必要的調整和最佳化。省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科技活動特點,構建科學合理的科技計畫體系,減少計畫類別、層次和細分類別,科學組織安排科技項目,提升項目層次和質量。
(四)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省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科技項目部門協商機制,按照科技工作重點分工落實、協同推進。省財政部門要加強科技預算安排的統籌,做好各類科技計畫年度預算方案的綜合平衡;省相關部門按照要求加大統籌力度,主動對本部門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專項進行整合;對跨部門使用的財政科技資金由牽頭部門會同相關單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安排,避免資金交叉分配和重複安排。
(五)建立完善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統一的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科研項目的數據結構、接口標準和信息安全規範,力爭在2015年底前基本實現與國家科研項目數據資源的互聯互通。推動建設面向全省的統一科技計畫信息化管理平台,推進科技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網路化智慧型化
三、實行科技項目分類管理
(六)基礎研究項目突出創新導向。基礎研究項目立足人才培養、原始創新,對優秀人才和團隊給予持續穩定支持,重點開展具有前瞻性、原創性的套用基礎研究,為產業可持續發展、突破性發展、跨域式發展提供創新性技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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