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

為加快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建設,加快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所推出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
  • 檔案類別:意見
  • 地點:湖北省
  • 工作對象:農業農村
2010年全省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按照穩糧保供給、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統籌、強基增後勁的基本思路,加快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建設,加快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農業農村經濟主要發展目標是:農業增加值增長4%,糧食增產2億公斤,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6%。
一、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加,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1、提高種養業經濟效益。始終堅持將農民增收作為“三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落實國家鼓勵糧食生產的各項政策,在穩定糧食播種面積的基礎上,大力最佳化品種結構,著力提高糧食單產和品質。啟動33個產糧重點縣新增糧食產能工程,抓好大型商品糧生產基地建設。繼續實施糧食豐產科技工程,開展糧棉油優質高產創建活動。加快中心骨幹糧庫建設改造,指導和幫助農戶科學儲糧。著力推進農業生產基地和生產大縣板塊基地建設,扶持各地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繼續支持畜牧水產大縣創建活動,實施老化魚池清淤改造工程。大力支持小龍蝦苗種繁育、商品化生產和精深加工。大力發展油料生產,加快優質油菜、花生生產基地縣建設,積極發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大力推進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支持國有農墾企業開展現代農業示範場試點,率先發展現代化大農業,建設大型農產品基地。
2、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堅持“一主三化”的指導方針,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不斷增強縣域經濟綜合實力。加快縣域相關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提高產業協作配套能力,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進一步擴大縣域發展自主權,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審核事項。支持縣(市、區)辦好開發區或工業園區,2010年省級繼續安排縣域經濟發展調度資金20億元,重點支持有潛力、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做大做強。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向園區聚集,提升中小企業產品配套能力,支持產業集群和中小企業發展。結合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因村制宜發展種植、養殖、加工、服務等產業項目,加大支持力度,推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
3、多途徑促進農民就業創業。整合培訓資源,大力推廣“訂單式”、“定向式”培訓,繼續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畫”和“溫暖工程”,增強農民科學種田和就業創業能力。加強勞務品牌建設,提高勞務品牌知名度。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將農民工返鄉創業和農民就地就近創業納入政策扶持範圍。繼續開展“十大勞務品牌”和“勞務創業之星”等評比表彰活動。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深入開展工傷保險全覆蓋行動,加強職業病防治和農民工健康服務,將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係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落實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落實以公辦學校為主、以輸入地為主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的政策,關心農村留守兒童。發揮我省外出務工農民救助基金的作用,為病困農民工提供幫助。大力實施鄉村旅遊富民工程,積極發展休閒農業、鄉村和森林旅遊、農村流通業和服務業,拓展農民就業空間。積極探索新階段農村全民創業的新途徑,放寬企業名稱、投資主體、經營範圍、出資期限、出資方式、經營方式、投資領域、投資比例等限制。
4、積極發展外向型農業。發揮我省食用菌、水產品、蜂蜜、柑橘、茶葉、鮮雞蛋等農產品出口優勢,大力支持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支持農業產業化出口龍頭企業發展。推動農產品出口信貸創新,探索建立出口信用保險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風險防範機制。加強國際農業科技和農業資源開發合作,制定鼓勵政策,支持有實力的國有農場和龍頭企業“走出去”,開發利用國外資源,開拓國外市場。
二、落實強農惠農政策,推進資源要素向農村配置
5、不斷加大對農業農村的投入力度。按照總量持續增加、比例穩步提高的要求,不斷增加“三農”投入。要確保財政支出優先支持農業農村發展,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優先投向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讓收益優先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各級財政對農業的投入增長幅度要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要繼續向重大農業農村建設項目傾斜。耕地占用稅稅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於農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計提和使用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收入,嚴格執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全部用於耕地開發和土地整理的規定。堅持以規劃為引導,以項目為載體,以縣(市、區)為單位,加大涉農項目資金整合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級有關部門要為涉農資金整合創造寬鬆環境,提供大力支持。
6、落實農業補貼和市場調控政策。堅持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認真落實國家擴大良種補貼品種政策,增加農機購置補貼,擴大補貼種類,把牧業、林業和抗旱、節水機械設備納入補貼範圍。按照存量不動、增量傾斜的原則,新增農業補貼適當向種糧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加強對農業補貼對象、種類、資金結算的監督檢查,確保補貼政策落到實處,不準將補貼資金用於抵扣農民交費。落實稻穀和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適時啟動油菜籽臨時收儲政策,支持企業參與收儲,做好棉花、豬肉調控預案,保持農產品市場穩定和合理價格水平。
7、加大對新農村建設試點支持力度。推進仙洪新農村建設試驗區向縱深發展,重點推進工業園區、龍頭企業和重點項目建設,加快擴區新增鄉鎮的項目建設。推進7個脫貧奔小康試點縣(市)加快發展,重點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和特色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推進鄂州城鄉一體化改革試點,重點在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和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兩個方面取得突破。鼓勵具備條件的縣(市、區)自主開展城鄉一體化改革試點。推進88個新農村建設試點鄉鎮發展,完善發展規劃,落實扶持政策,實施整鄉整鎮推進。繼續組派省、市、縣三級新農村建設工作隊,進駐村組幫扶和指導新農村建設。
8、努力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強財稅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三農”,切實解決農村融資難問題。落實和完善涉農貸款稅收優惠、定向費用補貼、增量獎勵等政策。建立和完善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的工作機制。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村改革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力度,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大力開展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政策性信貸業務。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都要延伸農村服務鏈條,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進一步增加涉農信貸投放。積極推廣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抓緊制定對偏遠地區新設農村金融機構費用補貼等辦法,確保三年內消除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大力發展農村政策性擔保業務,2010年省集中稅收增量返還的50%,用於補充縣(市、區)信用擔保機構的資本金。鼓勵企業出資參股政策性擔保公司,擴大擔保規模。擴大抵押範圍,積極發展水面經營權抵押貸款、林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等信貸品種。在繼續做好水稻、奶牛、能繁母豬、“兩屬兩戶”農房、農民工意外傷害政策性保險的同時,按照“有所進展”的原則,逐步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品種和區域覆蓋範圍。發展農村小額保險。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上市。
9、積極引導社會資源投向農業農村。各部門各行業在制定規劃、安排項目、增加資金時都要切實向農村傾斜。大中城市要發揮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各種社會力量開展與鄉村結對幫扶,參與農村產業發展和公共設施建設。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或者設立專項的農村公益基金會,用於建設農村公益事業項目的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積極開展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下鄉支農活動,通過完善精神物質獎勵、職務職稱晉升、定向免費培養等措施,引導更多城市教師、醫師、工程師及其他科技人員支援農村。
10、大力開拓農村市場。落實國家家電、汽車、機車等下鄉補貼政策,補貼政策擴大到國有農林場(區)職工。繼續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2010年新建和改造5000家農家店,新建3000家村級綜合服務社。大力發展物流配送、連鎖超市、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支持商貿、郵政等企業向農村延伸服務,建設日用消費品、農產品、生產資料等經營網點。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民建房、購買汽車和家電等提供消費信貸,加大對興辦農家店的信貸投放。開展農資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
三、提高現代農業裝備水平,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
11、大力實施農產品加工業“四個一批”工程。把發展現代農產品加工業作為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通過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帶動農業發展。編制全省優勢農產品加工園區發展規劃,加強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龍頭企業向園區集中。2010年省級安排10億元調度資金,重點支持20個農產品加工園區建設。通過招商引資、兼併重組、資本聯合、上市融資等形式,支持重點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圍繞糧油、畜禽、水產、林特、棉麻、果茶等優勢產業,加快培育整合一批國內外知名品牌。支持建設一批產值過100億元的農產品加工強縣(市、區)。省對農產品加工先進園區、重點企業、知名品牌和先進縣(市、區)進行表彰。
12、積極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實施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加快園藝作物生產設施化、畜禽水產養殖規模化。支持建設生豬、奶牛規模養殖場(小區),發展園藝作物標準生產基地和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加強農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繼續辦好10個農業標準化示範基地縣,引導龍頭企業和合作社推行標準化生產,支持有實力的龍頭企業參與制訂國家標準。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加強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落實撲殺撲滅補貼政策。建立完善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和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協查機制,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13、加大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快構建具有湖北特色的防洪減災保障體系、水資源供給保障體系和水環境保障體系。繼續加強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逐步推進重點中小河流治理。啟動洪湖分蓄洪區東分塊蓄洪工程和長江荊江河段河勢控制應急工程建設;繼續實施荊南四河堤防加固應急工程和荊江、杜家台、華陽河分蓄洪區應急工程建設,切實提高防洪能力。全面完成納入國家專項規劃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實施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加快末級渠系建設。適時啟動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加快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支持各地開展中小泵站更新改造。開展丹江庫區、長江中上游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啟動武漢市大東湖生態水網構建工程、鹹寧淦河等水生態修復工程建設。積極開展民辦公助、“小農水”重點縣及專項工程建設,鼓勵農民自願投工投勞開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設施建設。推廣農民用水戶參與管理模式,加大對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的扶持力度。加強基層抗旱排澇和農村水利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14、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以國土整治規劃為龍頭,整合涉農項目資金,安排中長期政策性貸款,支持農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機耕道路和農田林網建設,整鄉整村推進農村土地整理和復墾開發,建立穩固的商品糧基地。繼續增加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土地整治投入,有計畫分片推進中低產田改造。2010年,全省建設高標準農田100萬畝,改造低丘崗地50萬畝,改造中低產田75萬畝。啟動南水北調漢江沿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擴大測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規模和範圍。
15、增強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能力。全面推進農業科技創新示範基地建設、示範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技術源頭創新能力建設,以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為骨幹,整合相關部門和企業力量,抓住制約農業發展和農產品加工的關鍵問題,加強聯合攻關,增強我省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揮農業科技領軍人才作用,加大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力度,提升我省優勢產業的科技水平和競爭能力。加快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縣鄉農業科技示範園建設,繼續支持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最佳化創新崗位結構,加快成果轉化。切實把農業科技的重點放在良種培育上,加快農業生物育種創新和推廣套用體系建設,重點圍繞水稻、馬鈴薯、油菜、棉花、畜禽、水產、茶葉、油茶做好新品種的選育審定工作,推動種業企業加快併購和產業整合,加強與科研單位聯合,推進新品種產業化,不斷提高我省種業競爭力。組織實施各項“三農”科技工程。積極發展多元化、社會化農技推廣組織,鼓勵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到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支持秸稈還田、水稻育插秧、油菜收割等農機作業,擴大萬畝全程機械化試點範圍。扶持農機大戶、農機合作社和農機專業服務隊發展,促進農機服務市場化、社會化和產業化。加快發展農機工業。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深入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
16、健全農產品市場體系。支持重點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升級改造,落實農產品批發市場用地等扶持政策,發展農產品大市場大流通。加大力度建設糧棉油等大宗農產品倉儲設施,完善鮮活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支持大型涉農企業投資建設農產品物流設施。鼓勵生產經營者運用期貨交易機制規避市場風險,積極探索將淡水產品拓展為期貨交易品種。發展會展經濟,支持農產品行銷。全面推進雙百市場工程和農超對接,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大力培育農村經紀人,充分運用地理標誌和農產品商標促進特色農業發展。建立健全農產品信息體系,強化信息引導和產銷銜接。
17、加強農村生態建設。加速推進造林綠化,全面加強資源管護,突出發展林業產業。重點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生態公益林補償、長江防護林、林業血防、石漠化綜合治理、環“一江兩山”交通沿線生態景觀帶和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等工程建設。2010年植樹造林250萬畝,封山育林340萬畝。進一步抓好低產林改造,擴大改造規模。參照國家標準,提高屬集體林的省級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進一步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抓好現代林業科技產業園區建設,選擇重點園區納入農產品加工園區支持範圍。大力增加森林碳匯。實施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啟動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搞好清潔小流域建設。切實保護好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積極開展農村生態水系整治和修復。加大農業面源污染和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的治理力度,積極發展循環農業和生態農業。繼續實施農資主推公告制度,引導農民選用低毒、低殘留、高效農資產品。推廣科學施肥和用藥技術,提高化肥、農藥使用率。實施鄉村清潔工程,繼續推進整縣整鄉村莊環境整治試點。支持開展生態市(州)、生態縣(市、區)、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活動。
四、加快改善農村民生,縮小城鄉公共事業發展差距
18、提高農村文化、教育、衛生事業發展水平。建立穩定的農村文化投入保障機制,實施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農家書屋工程、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深入開展文明戶、文明村、文明集市和文化廣場等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連線連片創建文明新村。大力開展送戲下鄉、送書下鄉活動,豐富農村民眾文化生活。加大對農業廣播電視節目的扶持力度,穩步推進全省農村廣播電視“村村通”和無線覆蓋工程,建立健全運轉高效的農村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鞏固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好教師培訓制度和績效工資制度。繼續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逐步改善貧困地區農村學生營養狀況。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落實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政策。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路,落實鄉鎮衛生院人員績效工資和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政策。搞好農村地區婦幼衛生工作和疾病防治,加強農村食品和藥品監管。統籌規劃,整合農、林、水、衛生等血防專項資金,抓好重點流域、重點區域血防綜合治理。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繼續推進新農村新家庭計畫和計畫生育惠民計畫,加大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力度,加強和創新農村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做好農村各項普惠政策與計畫生育政策的銜接。
19、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補助水平,穩步推進門診統籌。2010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提高到每人不低於150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120元,農民個人繳費不低於30元。做好國家批准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市、區)的啟動工作。積極引導試點地區適齡農村居民參保,確保符合規定條件的老年居民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合理確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擴大農村低保覆蓋面,全省基本實現應保盡保。落實和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完善和鞏固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落實農村五保戶供養制度,完善受災民眾救助制度和貧困民眾大病醫療救助制度。搞好農村養老院建設,發展農村養老服務。加大對農村殘疾人生產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農村各項社會保障政策優先覆蓋殘疾人。
20、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2010年解決納入國家規劃的剩餘525萬人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抓緊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提升農網供電可靠性和供電能力。繼續實施小水電代燃料工程,推進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加快農村公路建設,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建立城鄉一體的客運體系,2010年新修通村瀝青(水泥)路12000公里以上。積極探索沼氣社會化服務新模式、新機制,最佳化結構和布局,加快農村戶用沼氣、大中型沼氣和集中供氣工程建設,提高已建沼氣池利用率,2010年完成40萬戶清潔能源入戶工程建設任務。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2010年繼續從省級福彩公益金中安排4000萬元用於農村特困民眾危房改造。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建材下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多種形式支持農民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認真做好農村防災減災工作,健全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加大地質災害監測防控整治力度。穩步推進農村居民地震安居工程,增加20個地震安全農居示範點。加快農村信息化建設,積極推進“金農”工程和“三電合一”信息服務平台建設,辦好農業遠程教育網。
21、不斷推進扶貧開發。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以脫貧奔小康試點總攬扶貧開發工作全局,建立全覆蓋的扶貧體系。2010年解決40萬貧困人口的溫飽和脫貧問題。啟動1373個貧困村實施整村推進,努力完成整村推進“三個確保”任務。比照整村推進的做法,推進插花貧困村和老區貧困村建設,開展“整鄉推進、連片開發”試點工作。繼續推進“雨露計畫”,培訓轉移5萬貧困勞動力,開展實用技術培訓10萬人次。加大對老區、貧困地區龍頭企業和特色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積極實行扶貧易地搬遷,妥善解決移民後續發展問題,2010年扶貧搬遷1萬戶、4萬人。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扶貧事業,充分發揮行業扶貧作用。
五、協調推進城鄉改革,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
22、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確保農村現有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流轉市場,在依法自願有償流轉的基礎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完善土地流轉契約的登記、備案等制度,加快構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繼續推進以“城中村、城郊村、園中村”為重點的集體產權創新試點。
23、有序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建立保護補償機制,加快劃定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力爭用三年時間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逐步縮小征地範圍,完善征地補償機制,依法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要及時足額給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理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有序開展農村土地整治,農村宅基地和村莊整理後節約的土地仍屬農民集體所有。積極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作,實施遷村騰地、復墾廢棄地。在最佳化用地結構布局的同時,要優先保證農民安置和農村公共設施建設用地,通過增減掛鈎獲得的收益,要優先用於支持農村集體發展生產和農民改善生活條件。
24、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落實財政、稅收、金融、科技、人才等優惠政策,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對服務能力強、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給予補助。各級政府扶持的貸款擔保公司要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服務範圍,支持有條件的合作社興辦農村資金互助社。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辦農產品加工企業。突出抓好組織推進、組織示範、人才培訓、農超對接和品牌培育工作,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統一農資採購、統一生產管理、統一產品銷售,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和生產經營水平。供銷合作社要利用人力、網路、設施等條件,採取多種方式,積極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2010年新增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1000個。
25、深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健全林業支持保護體系,建立現代林業管理制度。鞏固以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為重點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推進配套改革。規範集體林權流轉,支持發展林農專業合作社。深化集體林採伐管理改革。加快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體系建設,完善林權抵押貸款辦法,進一步拓寬林業融資渠道。啟動國有林場改革,支持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
26、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加快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完善“以錢養事”新機制,落實經費和公益服務崗位,加強契約管理,加大檢查考核力度,提高服務質量。繼續完善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提高縣鄉財政保障水平,落實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政策。在總結化解“普九”債務經驗的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化解其他公益性鄉村債務。擴大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範圍。繼續開展農民負擔重點治理,堅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落實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相關政策。加強新形勢下農村改革試驗工作。深化國有農牧漁良種場改革和國有農場改革。
27、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提高城鎮規划水平和發展質量,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力度,提升綜合服務功能和人口轉移承載能力。堅持走產業興鎮的路子,不斷增強城鎮的經濟實力和綜合服務能力。依法賦予經濟發展較快、人口吸納能力較強的小城鎮在投資審批、工商管理、社會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許可權。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繼續實施“迎接新市民”工程,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並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多渠道多形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著力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完善加快小城鎮發展的財稅、投融資等配套政策。
六、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為統籌城鄉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28、強化對“三農”工作的領導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三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財力投放、幹部配備等方面體現“三農”工作重中之重的戰略思想,形成黨政齊抓共管、農村工作綜合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農村工作,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要有負責同志分管農村工作,縣級黨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調整充實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機構,強化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機構設定和力量配備,使其更好地履行政策研究、綜合協調、指導服務、督辦檢查等職能。從2010年開始,組織開展縣(市、區)“三農”工作綜合考評,把糧食生產、農民增收、耕地保護、環境治理、和諧穩定等納入幹部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縣(市、區)領導幹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29、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以健全基本組織、建好基本隊伍、開展基本活動、完善基本制度、落實基本保障為主要內容,紮實推進農村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在專業合作組織、專業協會、中介服務組織建立黨的基層組織,擴大基層黨組織覆蓋面。加強鄉鎮黨委書記隊伍建設,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中選拔鄉鎮領導班子成員、招錄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的力度。從各級黨政機關選派3000名優秀黨員幹部到村擔任黨支部第一書記,抓好軟弱渙散村級組織的整頓轉化工作。穩步推進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繼續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計畫”和“村官創業揚帆計畫”。切實抓好村黨支部書記集中輪訓工作。發揮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作用,切實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加快鄉鎮和村級綜合便民服務體系建設,依託村級組織辦公活動場所,建立農村黨員民眾綜合服務中心,開展黨務、村務、事務和商務等服務。建立城鄉黨組織互幫互助機制,深入推進“城鄉互聯、結對共建”活動。落實對長期在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幹部、長期擔任縣鄉黨政領導職務的幹部實行工資福利傾斜的政策,進一步完善村幹部“一定三有”政策。充分利用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路對黨員民眾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30、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加強農村黨員幹部作風建設,大力開展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紮實推進基層廉政文化建設,營造以廉為榮的良好社會風尚。探索建立農村黨支部書記腐敗風險防控體系,完善農村基層幹部行為規範,健全農村基層黨員幹部聯繫和服務民眾制度。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難點村”治理。對惠農補貼落實情況和各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等開展專項檢查。加強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強化農村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建立健全村級紀檢小組,並提供有效的工作保障。
31、切實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民眾權益機制,切實解決好農村征地、環境污染、移民安置、集體資產管理等方面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強農村法制教育,暢通農村信訪渠道,引導農民民眾依法理性表達合理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創建活動,堅持群防群治、依靠民眾,加強和改進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反對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勢力干預農村公共事務,堅決取締邪教組織,進一步推進農村警務建設,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和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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