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省民航業發展的意見

2012年2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政發〔2012〕23號印發《關於加快全省民航業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全省民航業發展的目標、統籌規劃機場建設、著力培育與完善航空運輸網路、加快空港產業發展、加大財稅扶持力度、最佳化發展環境、強化組織保障7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省民航業發展的意見
  • 文號:鄂政發〔2012〕23號
  • 發布時間:2012年2月20日
  • 發布方:湖北省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明確全省民航業發展的目標,統籌規劃機場建設,著力培育與完善航空運輸網路,加快空港產業發展,加大財稅扶持力度,最佳化發展環境,強化組織保障,

基本信息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省民航業發展的意見
鄂政發〔2012〕23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確立湖北民航在我國中部地區的樞紐地位,完善全省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加快構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現就加快全省民航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明確全省民航業發展的目標

武漢天河機場建設為重點,以宜昌、襄陽等支線機場為支點,緊緊抓住實施“中部崛起”和“兩圈一帶”重大戰略的機遇,加快完善民用機場布局,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補、中轉便捷的民用機場新格局;積極拓展民航航線,形成國際國內覆蓋廣泛、乾支銜接的航線網路;大力發展臨空產業,形成科技套用發達、產業體系高端、產業特色鮮明、生態環境優良的現代化新型航空城。到2015年,武漢天河機場客貨運輸量進入全國前10位,居中部地區前列,全省民用機場客貨運輸量在全國的位次明顯提升,航空產業發展全面起步;到2030年,武漢天河機場客貨運輸量力爭進入全國前5位、中部地區第1位,武漢天河機場成為全國重要的門戶機場和國際貨運中心,全省民用機場客貨運輸量居於全國前列,航空產業集群初具規模。
機場設施方面。重點抓好武漢天河機場三期工程及配套的交通中心建設,新建3600米長的第二跑道、40萬平方米的第三航站樓及空管和航油供應保障設施,實現武漢天河機場飛行區等級由4E提升為4F,滿足3500萬人次的年旅客吞吐量、44萬噸的年貨郵吞吐量和每年33?6萬架次的飛機起降。在武漢天河機場建設集航空運輸、鐵路、軌道交通、長途客運、市內公交、計程車等交通方式於一體的綜合交通中心,使多種交通運輸方式合理配置、有機銜接、換乘方便、集疏快捷。積極推進神農架機場、武當山機場建設,抓緊改擴建恩施機場、宜昌機場、襄陽機場,規劃布局一批支線機場和通用機場,形成以武漢天河機場為主,支線機場為輔,通用機場為補充的民用機場新格局。到2015年,民用機場覆蓋全省70%以上的縣級城市單元、75%以上的人口;到2030年,民用機場覆蓋全省95%以上的縣級城市單元、95%以上的人口。
航空運輸方面。全面建設通達全球的航線網路,實施“進軍歐美,發展東亞,拓展東南亞”的策略,大力拓展國際直達和國際經停航線,鞏固港澳台地區航線;加快發展省內支線機場經武漢天河機場中轉連線北京、上海、廣州等主要城市之間的空中航線和以武漢天河機場為核心的省內支線航線,形成國際國內“覆蓋廣泛、乾支銜接”的輪輻式航線網路。到2015年,全省民航機場旅客年吞吐量超過2300萬人次,貨郵吞吐量超過30萬噸,國內通航城市達到80個,國際直達航線達到20條;到2030年,全省通航城市覆蓋全國機場的80%,開通國際直達航線40條以上,武漢天河機場旅客吞吐量、貨郵吞吐量、起降架次在全國排名前列。
航空運力方面。大力支持國航湖北分公司、南航湖北分公司、東航武漢公司、友和道通航空公司等基地航空公司發揮主力軍作用,引進大型寬體飛機以及便捷、靈活的支線飛機;鼓勵其他航空公司(包括通用航空公司)在鄂新建基地、設立分公司,加大運力投放;積極培育網路型基地航空公司;適時引進一些低成本航空公司。到2015年在我省投入運行的飛機總數達到100架以上,其中駐場飛機達到60架以上,航空運力在中部地區位居前列。
航空物流方面。加快武漢天河機場貨運中心建設,新建國際貨運站。大力支持友和道通航空公司、順豐速運集團公司等開通國際貨運航線。積極爭取國際、國內大型物流商在漢設立國內轉運中心,以國際物流、快遞物流、保稅物流、流通加工為重點,大力開展空公聯運、空鐵聯運、空水聯運等多種聯運模式,加快航空物流發展,力爭將武漢天河機場建成國際貨運中心。
臨空產業方面。依託空港大力建設臨空產業園,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現代製造、現代服務、現代農業等臨空產業。以武漢和孝感為重點,鼓勵國內外航空研發機構、飛機維修和製造企業落戶臨空產業園,努力把武漢天河機場打造成全國飛機維修中心,做大做強航空器材配送等服務型產業;大力引進世界500強、國內500強、民營500強企業入駐臨空產業園,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集約發展的臨空產業集群。加快培育宜昌、襄陽、恩施等機場臨空產業,建設臨空產業園。

統籌規劃機場建設

加強規劃引導。由省發改委、民航湖北監管局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機場所在市州政府及湖北機場集團公司等單位配合,依據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綜合交通發展規劃,編制全省機場總體規劃。各相關市州政府依據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制定臨空產業園發展規劃,合理確定產業園發展定位、規劃範圍、功能分區和產業重點。各相關市州政府要切實做好機場及周邊區域土地控制,嚴禁擠占、挪用機場、臨空產業園規劃土地。對機場周邊受飛行區淨空限高影響的區域要嚴格控制,合理引導開發建設行為;在機場外圍劃定保護區,禁止一切影響機場發展的建設活動,為機場長遠發展預留空間。
保障發展用地。機場、基地航空公司建設及空管、航油供應等保障項目所需用地符合劃撥用地供地目錄的應直接劃撥,納入省、市、州、縣用地規劃並優先安排。各機場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機場建設項目征地拆遷工作。
完善機場配套設施。機場場外道路、供水、供電、供氣、網路、通訊、排水等公用設施,主要由機場所在地人民政府按城市總體規劃和機場總體規劃要求進行建設和管理。武漢天河機場要高起點建設綜合交通中心,實現機場與中心城區和城際通道的快速銜接。其他支線機場應建設進出機場、通達城區、聯接對外主通道的快速運輸通道,合理設定公交、長途客運和計程車停靠點。省及各相關市州政府要對機場集疏運體系建設和改造、公共運輸停靠站點開通和設定給予大力支持。

著力培育與完善航空運輸網路

推動航空企業發展。各相關市州政府要制定具體政策,在土地、財稅、機場收費、設施使用等方面給予優惠,幫助爭取民航主管部門在航權審批、時刻分配、資金補貼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優先加快基地航空公司發展,鼓勵引進航空公司在鄂新建基地或設立分公司。新設立的航空公司享受基地公司優惠政策。各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為企業辦理工商註冊、稅務登記等提供快捷優質的服務。
鼓勵新開國際國內航線。對新開航線航班和加密航班予以適當獎勵,調整完善公務乘機政策,鼓勵公務人員因公出差乘坐進出本省的航班。各機場對政府重點扶持培育的航線在開航初期採取減免起降費、停場費、服務費等措施,幫助航空企業渡過市場培育期,支持航空企業在湖北做大做強。
加強航線航班宣傳與行銷。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新開航線。鼓勵機場、航空公司、航空貨運代理企業、客貨銷售代理企業、旅行社採取積極措施,宣傳、策劃、行銷航線航班,開拓客貨運市場。

加快空港產業發展

培育臨空產業。各相關市州政府應規劃指導在機場周邊區域設立臨空產業園,進入臨空產業園的企業享受當地最高級別開發區的政策優惠。積極推進臨空產業與航空港融合發展,鼓勵機場以入股、參股等方式參與臨空產業園的開發和建設。
發展通用航空。搶抓低空空域改革機遇,整合通用航空資源,發展公務飛行、應急救災、水上救災、包機飛行等通用航空業務。鼓勵發展空中遊覽業務。支持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投資興辦通用航空企業。

加大財稅扶持力度

多渠道籌集機場建設資金。各級政府要積極爭取國家預算內資金和國家政策性貸款的支持,足額安排機場建設地方配套資金。省及相關市州政府要鼓勵投融資平台參與機場項目建設。鼓勵通過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產權置換、BOT模式等多渠道籌集社會資金,參與航空業發展。探索授權機場公司採取土地開發等渠道籌措資金,緩解機場建設和運營壓力。
設立民航業發展專項資金。省級設立民航業發展專項資金,用於支持民航業發展。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具體明確年度資金規模、資金來源、使用範圍、獎勵補貼方式等。各有關市州政府應設立本級民航業發展專項資金。
落實有關稅費優惠政策。在機場規劃內的土地徵用過程中,政府獲取的土地使用出讓等增值收益,按國家和省現行有關規定用於支持機場及其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有關民航企事業單位繳納的建設行政事業性收費中屬於省、市、縣(市、區)收入部分,全額獎勵給民航企事業單位用於民航建設;湖北機場集團公司以上年度稅收實際入庫為基數,每年上繳的新增稅收屬地方留成部分,由所在地財政專項列支,全額獎勵給湖北機場集團公司用於民航設施建設和相應的專項支出。對其他在鄂機場企業,可參照此辦法由當地政府制定相應的扶持政策。

最佳化發展環境

加強口岸建設。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支持口岸大通關建設。完善口岸查驗配套設施,最佳化通關作業流程,提升口岸綜合服務水平。進一步深化區域通關改革,創新進出口貨物陸空聯運的監管模式,完善電子報關措施,提高航空貨運通關效率。完善武漢東湖綜合保稅區、水運口岸、鐵路口岸和航空口岸功能,構建與區域物流系統無縫銜接的聯動體系和國際物流平台。
最佳化空域結構。大力爭取軍航管理部門的支持,最佳化空域結構。加強空管工程建設,提升空管保障能力。
降低通行費。適當降低機場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標準,減輕航空公司、駐場單位和旅客的出行負擔,吸引旅客選擇民航出行。
切實保障航空安全。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和《湖北省民用機場淨空安全保護條例》,加強對轄區機場淨空、電磁環境及民航保障設施的保護,為民航安全運營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大力培養和引進人才。充分利用國家“千人計畫”和省“百人計畫”,積極引進飛行、空管、機務、管理、物流、行銷等民航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加強與高等院校等機構的合作,培養民航所需人才。
推進機場管理體制改革。理順機場管理體制,發揮各方積極性,促進民航和地方經濟融合發展。引導省內機場創新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推動機場公益性職能復位工作,將機場應急救援、公安、消防等公益性職能由機場管理轉為地方政府和機場共同負責。

強化組織保障

健全民航工作協調機制。成立由省政府領導同志掛帥,省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國資、國土、財政、稅務、口岸、民航監管、海關、邊防、檢驗檢疫單位和相關市州政府、空軍武漢指揮所為成員的全省民航發展協調機構,協調解決軍民航空域使用、航線開拓、航班增加、機場建設和航空產業發展中的重大事項,推進跨區域和部門的航空合作。
建立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定期對各有關市州政府、機場、基地航空公司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組織評價考核並實施獎懲。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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