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28日經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由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承擔地方性法規草案統一審議工作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0年07月28日
- 實施時間:2000年07月28日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2000年7月28日經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0年7月28日經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由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承擔地方性法規草案統一審議工作的決定 頒布單位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0.07.28 實施時間 2000.0...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 (1988年7月22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4年1月25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做好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以下簡稱法規)的工作,根據...
第八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以下簡稱法制委員會)根據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以及有關方面的立法建議,統一研究、協調論證,擬訂立法規劃草案和立法計畫草案,經主任會議審議後,提請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第九條 常務委員會編制的立法規劃和立法計畫,各專門委員會以及有關機關、...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集中修改、廢止部分省本級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0年7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7月30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
第四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一般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決定並予以公布。 遇有特殊情況,常務委員會可以決定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的日期不能在當次會議上決定的,可以另行決定,或者授權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決定並予以公布。常務...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修訂我省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12.03 實施時間 1998.01.01 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中行政強制規定的決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11年12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1年12月1日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關於集中修改、廢止部分省本級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9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集中修改、廢止部分省本級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集中修改涉及長江保護法省本級地方性法規...
2023年9月27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武昌閉幕。發展歷史 2023年9月14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主任會議,擬訂了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決定本次常委會會議於9月25日至27日在漢召開。2023年9月25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湖北2006年5月26日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006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中行政強制規定的決定》第一...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目錄 1 基本信息 2 修改明細 基本信息 編輯 語音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和決議、決定的決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09年5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政府規章設定行政處罰罰款限額的規定〉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決定對《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政府規章設定罰款限額的規...
湖北省契約監督條例 (2003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集中修改、廢止部分省本級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集中修改...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總計廢止了十五項地方性法規,鑒於我省部分地方性法規和省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部分決定、決議時間比較長,其內容已經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制建設的需要,為了維護法制統一,保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廢止下列地方性法規:一、關於堅...
2012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做好交辦、承辦和監督工作,發揮代表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
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具體條款的議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決定對《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3件地方性法規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一、《湖北省...
1998年9月25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1998年9月25日公布施行。根據2011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中行政強制規定的決定》修正)條例內容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
(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9月23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集中修改、廢止部分省本級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2020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
關於對稀有植物及其品種、基因的保護,國家有其他的法律制度規定,不屬於本條例調整的範圍。此外,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建議對草案二審稿一些條款的文字作適當修改。條例施行時間擬定為2009年8月1日。法制委員會已按照上述修改建議提出了《湖北省植物保護條例(建議表決稿)》,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特此...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5月27日 審議結果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去年11月,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提請審議的《湖北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草案)》(以下稱條例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為了進一步規範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預防職務犯罪,制定該...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中行政強制規定的決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11年12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維護法制統一,湖北省第...
《湖北省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條例》是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檔案信息 《湖北省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條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12年9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9月29日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