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屠城事件

清初屠城事件

清初屠城事件,是清朝初期發生的一系列屠城事件,分別有張獻忠李自成清軍等勢力參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初屠城事件
  • 發生時間:明末清初
  • 歷史背景:明朝末年,各方勢力混戰
  • 重點地區:四川、湖北、河南、江南
  • 參與勢力張獻忠李自成清軍
歷史背景,事件經過,李自成勢力,張獻忠勢力,清軍勢力,明朝宗室之屠,李自成,張獻忠,清軍,人口損失,歷史影響,土地荒蕪,工商業萎縮,社會評價,文獻記載,部分記載,文獻名稱,

歷史背景

明朝末年,明廷政治腐敗,黨派紛爭,使得民不聊生,階級矛盾異常尖銳,農民起義軍紛紛揭竿而起,各地戰亂不斷,天下大亂。
1644年(明崇禎十七年)三月,李自成率領農民軍攻入京師,崇禎帝紫禁城後的煤山(今景山)自縊殉國。張獻忠也率軍進入四川。同時北方的清軍也入關。

事件經過

李自成勢力

  • 武關屠城
李自成,在武關屠城;其所過之處,“凡有身家,莫不破碎;衣冠之族,騷然不得安生,甚則具五刑而死者比比皆是”。李自成在攻破偃師後的屠城,受害者就大都是普通老百姓。
  • 水淹開封
崇禎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軍圍困開封明軍的過程中,發生的決黃河之水灌開封城。開封又名汴梁,宋之故都,明朝八省通衢,“勢若兩京”。一夜之間,開封城內一片白浪滔天,屍體成山的悲慘景象,只有開封城牆、鐘樓、周王府等高大建築頂部露出水面。這次水淹開封,城內37萬多人,倖免者僅3萬餘人,整個開封城遭受了毀滅性的大破壞。

張獻忠勢力

  • 六安暴行
崇禎八年(1635年),張獻忠圍六合,裸婦人數千詈城下,愧沮者磔之”。 這是農民軍慣用的攻城手段。除此之外,他們還“聚小兒百十,環木焚之,聽其哀號為笑樂”。《張獻忠陷廬州紀》的作者余瑞紫親見張獻忠攻克安徽六安後,因恨六安人守城頑強,“午後,將六安 (城)人盡剁其手。先伸左手者砍去,不算,復剁其右手”。
  • 霍山暴行
崇禎八年(1635年)十二月,農民軍攻陷霍山縣,“是時殺 戮慘毒:有縛人夫與父,淫其妻女,然後殺之 者。有驅人父淫其女而後殺之者。有裸孕婦共 卜其腹中男女,剖驗以為戲者。有以大鍋沸油, 擲嬰兒於內,觀其跳號以為樂者。有縛人於地, 刳其腹實以米豆飼群羊,取人血和米煮粥以飼驢馬。所掠子女百千,臨行不能多帶,盡殺而 去,暴酷亘古未有”。
  • 簡州暴行
《五馬先生紀年》中亦載,張獻忠部下攻簡州時,“將昨日擄回男婦盡剁手,(被剁之人) 號呼之聲勝如雷吼”。
  • 張獻忠屠武昌
明崇禎十六年(1643年),張獻忠攻下了大明楚王朱華奎所在的武昌,後在湖北武昌等地進行的大屠殺暴行,從鸚鵡洲到道士洑,浮屍蔽江的歷史慘劇。
  • 張獻忠初屠成都
明崇禎十七年(1644年),張獻忠在重慶大肆殺戒後,再一路攻城略地,從川東殺向川西,於八月初九破成都,大明蜀王朱至澍投井自盡,屍體被張獻忠撈出來,砍上三刀扔入江中餵魚,張獻忠縱兵屠城三天。
  • 張獻忠二屠成都
順治二年(1645年)張獻忠蕩平了四川,但一直沒有收復漢中。疑心是成都有人通風報信。於是決定剿滅內奸,為不漏掉內奸,張獻忠開始了大規模地屠城。
張獻忠先暗譴一人捏詞誑報,以惑眾心。謂某路敵軍大隊將至,須當操練兵馬,以作禦敵。次日,大集人馬,若將赴戰場一般。張獻忠暗將毒謀通知各營軍官,飭令剿洗全城,不留一人。屠殺開始張獻忠便分別在城東和城南的空地上,開始對近二十萬百姓進行屠殺。外國傳教士書中記載:“真是屍積成山,血流成河,逐處皆屍,河為之塞,不能行船。”
  • 張獻忠三屠成都
順治三年(1646年)張獻忠離川往陝時,又令縱火屠城,全城四面縱火,成都化為一片火海。外國傳教士回憶錄中記載:“全城四面縱火,公所私第,樓台亭閣,一派通紅,有似火海。大明曆代諸王所居之宮殿及民間房屋均遭焚毀,轉瞬間川中首府已成焦土,人畜化為灰燼。”

清軍勢力

  • 趙州之屠
崇禎十二年(1639年)六月,清軍攻入趙州進行大屠殺,2.5萬人被殺害。
  • 畿南之屠
主詞條:畿南之屠
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清朝睿親王多爾袞北直隸三河昌平良鄉等地進行的屠城,五千人被殘殺。
  • 潼關之屠
主詞條:潼關之屠
順治元年(1644年)正月十三日,清朝“豫親王”多鐸在陝西潼關地進行的屠城,七千人被殘殺。
  • 揚州十日
主詞條:揚州十日
順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發生在清軍攻破揚州城後對城中平民進行大屠殺的事件。大明將領史可法在揚州對清軍的殊死抵抗。同年四月二十五日(5月20日),清軍攻占揚州後,當時大雨傾盆,多鐸宣布在揚州城內進行了屠殺。清軍攻破揚州城後進行了為期十天的大肆屠殺,史載:“諸婦女長索系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藉人足,肝腦塗地,泣聲盈野。”“初四日,天始霽。道路積屍既經積雨暴漲,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內潰。穢臭逼人,復經日炙,其氣愈甚。前後左右,處處焚灼。室中氤氳,結成如霧,腥聞百里。”後來由城內僧人收殮的屍體就超過了八十萬具。當時的倖存者王秀楚所著《揚州十日記》中記載屠殺共持續十日,故名“揚州十日”。
在屠城揚州的時候清軍從一個富戶進入另一個富戶。清兵們先是搶銀子,後來就無所不掠了。直到20日的白天,還沒有人身傷害。但是夜幕降臨之後,人們聽到了砸門聲、鞭子抽人聲和受傷人發出的嚎叫聲。
那個夜晚火勢蔓延開來,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澆滅了。到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證說,如果藏起來的人能夠出來自首的話就會得到赦免,於是許多藏在自己家裡的人走了出來。
可他們走出來後卻被分成50人或60人一堆,在三四個士兵的監督下,用繩子捆起來。然後就開始用長矛一陣猛刺,當場把他們殺死,即使撲倒在地者也不能倖免。
  • 嘉定三屠
主詞條:嘉定三屠
順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在清軍攻破嘉定後,清軍將領李成棟三次下令對城中平民進行大屠殺。在屠城過程中,城中百姓或者懸樑自殺或者投井和跳河,被砍斷手和腳的百姓在地上掙扎著,清軍將一大部分逃生的百姓趕到河邊,然後將他們趕進河中紛紛淹死,河裡的水都不能流動了。清軍每遇到一個漢人就強迫他們獻出自己家中的寶物,如果給清軍很多的東西的話就可以活命,如果給的不多或者清軍不滿意,直接把人殺掉。
  • 崑山之屠
主詞條:崑山之屠
順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崑山縣人民殺該縣清委知縣閻茂才,起兵反清。七月初六,清軍破城,隨即屠城,士民死難者達數萬人。清軍屠崑山的時候,有婦女千人藏匿在崑山頂上。有個小孩忍不住哭出聲來,被清軍發現,於是大肆屠殺這些婦女。。“總計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墮井投繯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倖免者十之一。”“殺戮一空,其逃出城門踐溺死者,婦女、嬰孩無算。崑山頂上僧寮中,匿婦女千人,小兒一聲,搜戮殆盡,血流奔瀉,如澗水暴下”。
  • 嘉興之屠
主詞條:嘉興之屠
順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閏六月二十六日,浙江布政使司隸嘉興府為反抗清軍暴行,嘉興民眾揭竿而起,鄉的明翰林學士屠象美、明兵科給事中李毓新主其事,時降清的明嘉興總兵陳梧反時任大將軍指揮義師,前吏部郎中錢棅助餉。二十六日城陷,逃不出的居民除大批年輕婦女被清軍擄掠和一些僧人倖免外,幾乎全遭屠殺。按當時人口來推,可能約五十萬餘人遇難。
  • 江陰八十一日
主詞條:江陰八十一日
順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清朝頒布剃髮令後,江陰人民舉行了反清起義,進行反清鬥爭。清廷先後調動24萬軍隊攻城,江陰人民浴血奮戰,守城八十一天,擊斃清三王十八將,清軍死傷過十萬。但終因力量懸殊,糧食罄盡,守城者全部壯烈犧牲。城破後遭到清軍血腥屠殺,繁華的街市盡為廢墟。全城只有五十三個人倖免。
  • 常熟之屠
順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八月到九月,清軍先後占領蘇州南直隸常熟之後的縱兵焚燒殺掠。在常熟大屠殺中被屠殺的百姓無法計算,沿河沿岸都是人頭。
  • 四川大屠殺
主詞條:四川大屠殺
張獻忠死後出現了清軍跟南明軍對峙的局面,清軍的勢力於川北保寧一帶,而大明軍隊占據著四川境內大部分州縣,至於張獻忠殺人六億應屬於謊言。根據歷史學者的研究,四川被害者不下五百萬人,而被張獻忠殺害的至多只有十四萬人,連同張獻忠統制地區其它非正常死亡,最多只有三十到四十萬人。更重要的是,在清軍開始長達十幾年的四川大屠殺前,張獻忠已經死了。順治六年(1649年),刑科給事中陳調元揭匯報入川清軍將領亂殺無辜的情況:“不得已而動大兵剿之,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全城俱殲,或殺男留婦”。 “蜀人受禍慘甚,死傷殆盡,千百不存一二”。直到順治十六年(1659年),清軍攻陷渝城(重慶)後,才算平復四川。1673年,吳三桂反,吳三桂在四川各地的黨羽如鄭蛟麟譚弘吳之茂等也先後揭起叛旗,紛紛回響。直至1681年,四川才恢復平靜。清初時以”湖廣填四川“來解決四川人口的缺口。
此外,明末清初四川人口的銳減,是多股勢力混戰的最終惡果,並不能夠將所有責任推給張獻忠。至於張獻忠屠殺六萬萬人有奇一說,有文獻顯示事實上是四川當地的地主以及大明將領污衊和嫁禍張獻忠
  • 金華之屠
主詞條:金華之屠
順治三年、大明隆武二年(1646年)七月十六日,清朝“貝勒”博洛浙江金華府進行的一次大規模屠城。大約有五萬人被屠殺。
明朝末年,時任兵部尚書的金華長山人朱大典毅然帶兵回金華據城抗清。 公元1646年農曆六月廿四,清貝勒博洛率軍攻婺,久攻未下,後叛徒導攻西門城牆(現新華街),新築城牆被大炮轟塌,清軍潮水般湧入,金華守軍奮力拚搏,浴血巷戰。
朱大典妻妾兒媳為不受辱,紛紛手牽孫兒投井自盡,朱大典與部屬點燃火藥庫壯烈殉國,大典家20餘口共赴國難。明軍指揮部炸毀後,剩餘守軍仍堅貞不屈,節節抵抗,退集到最後的陣地———東市街。 清軍破西門後一路往東殺,南北城樓先後淪陷。東市街之東是高山頭懸崖和義烏江。365年前的東市街上刀光劍影,血肉橫飛,金華先民在這裡譜寫了悲壯的史詩,守軍拒不投降,全部英勇戰死。城陷後清軍屠城,南明演義說城中被殺者十之八九。李漁悲詩泣之:“婺城攻陷西南角,三日人頭如雨落”;明史也記載了大典闔家殉難的壯烈。明軍參將俞繼音祖上為南宋監察御史、戶部侍郎,繼音戰死後,其宗譜載:“繼音,明末參將,同守婺城,見危致命,忠烈可表……順治丙戌七月十六日卒”,這日正是金華城破明軍全體陣亡之時,宗譜和金華縣誌記載完全相符。
  • 南昌之屠
主詞條:南昌大屠殺
順治五年(1648年)清軍包圍南昌。次年三月間,南昌城陷,清軍屠城。八旗軍把從南昌掠來的婦女分給各營,晝夜不停的輪姦。這些女性”除所殺及道死、水死、自經死,而在營者亦十餘萬。食牛豕皆沸湯微集而已。飽食濕臥,自願在營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載鹵獲連軻而下,所掠男女一併斤賣。其初有不願死者,望城破或勝,庶幾生還;至是知見掠轉賣,長與鄉里辭也,莫不悲號動天,奮身決赴。浮屍蔽江,天為厲霾。“。這些事情記載在《江變紀略》里,此書是清朝政府查禁的重點,在乾隆四十四年被明令銷毀,靠著手抄本流傳下來。而在清軍陷城前,一些出來投降的漢人,也遭到了”男子分殺之,女子分留之“的命運。
順治六年(1649年)清軍再次占領江西南昌,下令進行屠殺。
  • 湘潭之屠
主詞條:湘潭屠城
順治六年(1649年)正月二十一日清軍攻入湖南湘潭沅州(今芷江),南明督師何騰蛟被俘。清鄭親王濟爾哈朗下令在湘潭屠城,湘潭城中百姓幾乎全被殺光,城中不滿百人。沅州也遭到縱兵殺掠。
  • 南雄之屠
主詞條:南雄之屠
順治六年(1649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清軍抵達南雄,年三十除夕晚上清軍放火焚燒鼓樓,趁明軍慌亂救火之際,攻入城內。對南雄縣民大肆屠殺,“大清平、靖二藩克雄城,民盡屠戮,十存二三。”“ 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屍如山莽充斥。....死者無頭生被擄,有頭還與無頭伍。血泚焦土掩紅顏,孤孩尚探娘懷乳。
  • 汾州之屠
主詞條:汾州之屠
順治六年、大明永曆三年(1649年)九月至十一月,清朝“端重親王”博洛、“和碩親王”滿達海等在山西汾州太谷縣泌州澤州等地進行規模屠城。大約有四十萬人被屠殺。
  • 大同之屠
主詞條:大同之屠
順治六年(1649年)清軍在大同屠殺後,全城只剩下5個重案犯。清朝派來的大同知府,上書順治帝,稱既然沒有了苦主,就可以釋放這5個人了。這份奏摺,至今保存在第一歷史檔案館。
  • 廣州大屠殺
主詞條:廣州大屠殺
順治七年(1650年)清軍攻廣州,製造了庚寅之劫,”甲申更姓,七年討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極。血濺天街,螻蟻聚食。飢鳥啄腸,飛上城北。北風牛溲,堆積髑髏。或如寶塔,或如山邱。五行共盡,無智無愚,無貴無賤,同為一區。“”可喜屠廣州,孑遺無留;逸出城者,擠之海中。“死難十萬至七十萬人。
義大利籍耶酥會士衛匡國(Martin Martini,1614~1661)在《韃靼戰紀》中記述:“大屠殺從11月24日一直進行到12月5日。他們不論男女老幼一 律殘酷地殺死,他們不說別的,只說:‘殺!殺死這些反叛的蠻子!”
荷蘭使臣約翰紐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聯合省的東印度公司出師中國韃靼大汗皇帝朝廷》一書記述:“韃靼全軍入城之後,全城頓時是一片悽慘景象,每個士兵開始破壞,搶走一切可以到手的東西;婦女、兒童和老人哭聲震天;從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處街道所聽到的,全是拷打、殺戮反叛蠻子的聲音;全城到處是哀號、屠殺、劫掠;凡有足夠財力者,都不惜代價以贖命,然後逃脫這些慘無人道的屠夫之手。”
另有意見認為當時廣州人口約四十萬,而死難者約十萬人或超過十萬人。“清順治六年十月,清朝大軍抵達廣州,圍困城池長達10個月,最終攻下城池,平南王尚可喜率清軍攻陷廣州之後,屠城十日,屍橫遍地。廣州城當時人口大約四十萬,死難者約五分之一。”
  • 潮州之屠
主詞條:潮州之屠
順治十年(1653年)清軍占領廣東的潮州南雄,清軍之後進行下令屠殺,“縱兵屠掠,遺骸十餘萬”,“癸巳,郡城破,橫屍遍野……收遺骸十餘萬,作普同塔於葫蘆山”。揭陽縣觀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屍聚焚於西湖山,將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縣屠城死難五萬餘人,梵天寺主持釋無疑收屍合葬於寺東北一里之地,建亭“無祠亭“,墓碑上則刻“萬善同歸所”。南雄縣民也遭到大肆屠殺,“大清平、靖二藩克雄城,民盡屠戮,十存二三。”“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屍如山莽充斥……死者無頭生被擄,有頭還與無頭伍。血泚焦土掩紅顏,孤孩尚探娘懷乳。”

明朝宗室之屠

明朝宗室,明朝時期宗室人口爆炸增長,皇族人口增長率是全國平均人口增長率的10倍。明代皇家僅在玉牒上正式收錄的人數,從洪武年間是58人,到嘉靖三十二年增至19611人,而萬曆三十二年又增至8萬多人。這還僅僅是玉牒上列名的高級皇族數目,不包括數量更多的底層皇族。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孫已繁衍至近百萬人之多。
然而在明末農民戰爭中,明朝宗室成為李自成張獻忠為首的各地農民軍屠戮的首要對象。從崇禎十四年至十七年,就有福王、唐王、崇王、岷王、代王、蜀王等十四個顯貴王爺被農民軍整家殺掉。至於郡王及將軍之下,被殺的更是不計其數。

李自成

儘管李自成以“不嗜殺”聞名,但是他兵鋒過處,那些朱姓王爺沒有能活下來的。
以山西為例,明末山西有晉王、代王兩大藩王和西河王等多位郡王,皇族多達數萬人。崇禎十六年,李自成揮軍進入山西,每到一地,首先捕殺皇族。崇禎十七年李自成攻克太原後,將晉王宗室四百餘人,宗人千餘人盡殺之。崇禎十七年三月,李自成軍又攻取大同。代王朱傳齊以下的4000多名諸王宗室皆被殺。其他郡王也沒有倖免。綜計以上數次,李自成軍僅在山西一地,就殺掉朱姓子孫10000多人。山西一地僅是縮影,其他如明福王朱常洵死狀甚慘,李自成將朱常洵同鹿一齊下油鍋煮熟吃了,並取名為“福祿宴”。

張獻忠

而張獻忠軍本以玉石俱焚為特長,所到之處,諸王掃滅,更是題中之義。與眾不同的是他在殺法上常有新創意。崇禎十四年二月,他攻取了襄陽,執襄王朱翊銘於南城樓。朱翊銘跪地乞生,張獻忠賜給了他一杯酒,說:“吾欲借王頭,使楊嗣昌以陷藩伏法。”接著“殺之城上,焚城樓,投屍於火”。
崇禎十六年五月,張獻忠克武昌,俘獲楚王朱華奎。這次,他想出了另一個新花樣——活沉西湖,宮殿樓閣近千間也被付之一炬……張獻忠攻占常德,“榮王宗室殆盡”。攻克重慶,蜀王朱常浩及其家人“盡殺之”。蜀王朱至澎“合宗被害”……史家總結道:“凡王府宗支,不分順逆,不分軍民,是朱姓者,盡皆誅殺。”
與和平時期皇族的生育率最高相匹配,在明末戰亂之中,皇族的死亡率也創了社會各階層之最高。明末起義軍誅戮明皇室成員,一個最大的特點是堅決、徹底。只要是朱元璋的後代,不論主動投降還是被動俘獲,不論立地不跪還是苦苦求生,不論拒不交待藏寶地點還是痛痛快快地獻出所有財富,結果都是一樣:一律誅滅。史書中涉及王府在兵鋒下的遭遇,所用的詞都是“盡”、“皆”、“合族”:

清軍

另外據白新良、趙秉忠《清兵入關與明朝宗室》一文推算,從順治三年到順治八年,先後擒斬的明朝宗室及家屬,總人數也當在萬人以上。

人口損失

明代中國人口,最後的全國官方統計,為五千一百六十五萬五千四百五十九人,時間為明光宗泰昌元年。按照歷史地理學專家葛劍雄所著的《中國人口史》所記載:明萬曆六年(1578年)中國全國有人口陸仟零六十九萬,但是當時的中國還需要繳納人頭稅,所以民間隱匿了大量人口。許多的專家認為明朝人口頂峰的時候在一億以上,葛劍雄認為明末人口接近兩億。
而根據趙文林、謝淑君的《中國人口史》,明末清初的人口數和丁數的變化如下:
天啟六年,丁數:51655459人;真實人口數:99873000人
順治三年,丁數: 未給出;真實人口數:88486000人
清順治18年,丁數:19137652人;真實人口數: 91178000人
康熙三年,丁數:19301624人;真實人口數:92648000人
明末清初發生的自然災害和疾病(尤其是鼠疫)亦造成了人口的大量下降。中國學者曹樹基曾論明末人口銳減的主要因素有三,分別為自然災害、鼠疫大流行及社會動亂。
清初的屠城事件使中國人口由明光宗年間(1623年)的五千一百多萬下降到順治年間的一千九百多萬。但是從萬曆中期、崇禎後期以及順治末年的人口數據中可見,明朝末年的人口降幅要大於“清軍入關”期間。《中國人口史》和《中國經濟的長期表現》的有關數據指出,在明朝天啟六年期間中國的人口為9987.3萬。到了順治三年,中國人口下降到8848.6萬。康熙元年,清朝基本統一了大陸,此時中國人口上升至9179.1萬。

歷史影響

土地荒蕪

清軍在征服中國各地的過程中,生產遭到嚴重的破壞,從華北各省到江南各地,到處都呈現出土地荒蕪,人口流亡,滿目淒涼的景象。“人民多遭慘殺,田土盡成丘墟”,江南各省“大兵所至,田舍一空”。
各地因屠城和戰爭所導致的土地荒蕪情況
直隸南部 ;順治初年,“逃亡人丁十居六七,一望極目,田地荒涼,四顧郊原,社社冷煙”。
近京州縣 ;無主荒地甚多。 據直隸巡撫董天機報稱,順治十二年二月近畿之地還是“荒熟參半”。
山西 ;“田地榛荒,生齒凋耗,舊日裡甲徒存牘稽之名,有一甲止存數人,甚有一里一甲全然脫落,其僥倖如故者十不一二”。
河南 ;順治初年,“滿目榛荒,人丁稀少幾二十年矣”。
黃河以北三府所屬州縣 ; “荒地九萬四千五百餘頃,因兵燹之餘,無人佃種”。
黃河以南嵩縣 ;原有地12000頃,其中10887頃為無人耕種的“無主荒地”, 直至順治十六年全省行糧熟地只有383707頃,僅占原額行糧地畝的1/3。
山東;順治二年正月,“地土荒蕪,有一戶之中,止存一二人;十畝之田,止種一二畝者”。
四川;“大約全川民存十分之一,地荒十分之九”,省會成都一帶,“千里無煙, 蒿萊滿目”,米貴過珠。湖廣於大亂之後,“彌望千里,絕無人煙”,無主荒地遍布於各個州縣。
南直隸江寧府 ;十室九空,“一望皆無人煙,惟見空房四壁”。
江西 ;自萬安到贛州,“二百餘里,沿途之廬舍俱付灰燼,人蹤杳絕,第見田園鞠為茂草,郊原盡屬丘墟”。
福建、浙江 ;由於用兵,百姓苦於攤派,“十室九空”。
雲南、貴州 ;據順治十八年雲貴總督趙廷臣奏稱:“滇、黔田土荒蕪,當亟開墾”。
湖南 ;“ 彌望千里,絕無人煙”。
東南沿海 ;由於遷海“盡夷其地空其人” 。
各地多是“官雖設而無民可治,地已荒而無力可耕”。
經濟最稱發達的江浙地區,更遭受異常殘酷的焚殺和掠奪,揚州、江陰、嘉定、蘇州、嘉興、金華幾個經濟繁盛都市,差不多都被焚殺精光。康熙元年(1662)江南一帶仍是“所在蕭條……人稀者,地亦荒”。
戰亂所造成的社會經濟的嚴重倒退,經過近一百年才得以逐步恢復和發展,當經濟又達到或超過明代後期的水平時,中國已經與西方拉開了距離。
根據《明代與清初耕地數的歷史比較》一文統計,明代崇禎時期,全國人口約為兩億,而康熙初期全國人口約為五千萬,人口損失近四分之三。萬曆三十六年,明朝的耕地面積是1161萬8948頃,等於11億6189萬多畝土地,而清代順治十八年,全國耕地數量是500多萬頃,也就是五億多畝。耕地面積損失過半。

工商業萎縮

不僅農業遭到如此嚴重破壞,而且各地的手工業和商業所遭到的破壞亦極為嚴重。河南開封,明代人口不下百萬,“滿城街市,不可計數,勢若兩京”,順治之初,一片荒涼。江蘇揚州明代相當發達,順治二年四月,清兵攻克該城,燒殺淫掠10日,“富家大室方且被搜括無餘,子女由六七歲至十餘歲搶掠無遺種”。一座具有數百年歷史的繁華城市成為頹垣廢墟。嘉定和江陰同樣大肆焚殺搶掠。
蘇州、杭州織造局是明代官營紡織業的重要基地。時至清初,蘇州織造局所存僅頹房幾間,“罄懸零落”。杭州織造局“停止二十餘年,機房頹壞無存”。作為明代棉織業中心的松江,由於戰爭的破壞和影響,“滿目傷痍,積棘載道”。“商賈不通,城市罷織,民無生業”。山西潞安絲織業,自明季以來,“舊時之機戶,大半逃亡,僅存十數家”。四川成都蜀錦,“燹於兵火,錦坊盡毀,花樣無存”。井鹽生產,“承大亂之後,井灶已毀”。明代興旺發達的江西景德鎮瓷業,也因戰亂而“衰微破敗,大都歇業”。

社會評價

清廷統治者從努爾哈赤皇太極多爾袞,都以兇悍殘忍著稱於史冊。他們的做法通常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就是說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後不分軍民,不論參與抵抗或未參與抵抗,通通屠殺或掠取為奴婢。
努爾哈赤在遼東的屠戮漢民,皇太極時三次深入畿輔、山東等地的屠殺搶掠在許多方誌中有明確記載,連經歷了文字獄鬧得最厲害的乾隆時期的御用文人紀昀(紀曉嵐)也在《閱微草堂筆記》里透露了他一家在清軍屠刀下的遭遇。
多爾袞進關之初,為了取得漢族官紳的支持曾經一度有所收斂。從順治二年四月遣兵南下開始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殺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慘絕人寰的屠城悲劇。“揚州十日”、“嘉定屠城”因為有專書記載為人們所熟知。
此外像1649年(順治六年)鄭親王濟爾哈朗占領湖南湘潭後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總兵姜瓖為首的山西反清運動,不僅大同全城軍民屠戮殆盡,“附逆抗拒”州縣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殺;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與耿繼茂攻克廣州時的屠城,這類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屢見不鮮,充分暴露了滿洲貴族標榜的“弔民伐罪”的偽善。順治六年正月,多爾袞道貌岸然地說:“君,父也;民,子也。父殘其子,情理之所必無。況誅戮所以懲有罪,豈有無故殺人之理?自元年以來洗民謠言無時不有,今將六年矣,無故而屠戮者為誰?民肯從此回想,疑心必然冰釋。”幾天之後,他就“諭大同城內官吏兵民人等曰:姜瓖自造叛逆大罪,搖惑眾人,誘陷無辜,爾等被圍城中,無所逃避。止因姜瓖一人作惡,遂致無罪眾人同陷死地。朕命大軍圍城,築牆掘濠,使城內人不能逸出,然後用紅衣火炮攻破,盡行誅戮”。同年二月,“兵部以總兵官任珍陣獲偽官兵四十九名,俱撫養不殺奏聞。得旨:凡平定地方降者撫之以示恩,抗者殺之以示懲。如此則人皆感恩畏死求生而來歸矣。今平西王等將陣獲之人撫而不殺,……此事甚不合理。爾部其移咨平西王吳三桂、墨爾根侍衛李國翰知”。古語云:“殺降不祥。”清軍往往以“惡其反側”等藉口將來降軍民屠戮一空。順治八年福臨親政以後,把各地屠戮無辜的責任全部推到多爾袞身上,說:“本朝開創之初,睿王攝政,攻下江、浙、閩、廣等處,有來降者,多被誅戮。以致遐方士民,疑畏竄匿。”

文獻記載

部分記載

首先,清朝自己發布過大量屠殺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清朝官方資料《清世祖實錄》卷十七 順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記錄:
“自今布告之後,京城內外,直隸各省,限旬日盡行剃完。若規避惜發,巧詞爭辯,決不輕貸”。
並宣稱:“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髮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盡行屠戮。”
清朝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氣也非常類似:“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清朝另一份官方史料,《東華錄》卷五順治元年條,則記載:“不隨本朝制度剃髮易衣冠者,殺無赦。”
鎮江知府告示則是:“一人不剃髮全家斬,一家不剃全村斬”! 並將反抗者的人頭,集中起來恐嚇人民。
順治二年(1645年),江寧巡撫土國寶宣布:“剃髮、改裝是新朝第一嚴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論紳士軍民人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動! ”
在以上清朝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盡行屠戮”、“殺無赦”、“全家斬”、“全村斬”的兇惡威脅。而下面列舉的資料,則證明,清朝的公開威脅,絕不僅僅停留在口頭。

文獻名稱

甲申紀事》(崇禎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兵部行稿》、 《兵部題行》(崇禎十二年)、《清世祖實錄》、《潼關志》、 《揚州十日記》、《明季南略》、 《嘉興市志》、 《江陰城守記》、《清史稿》 、《嘉定屠城紀略》、《嘉定縣誌》、《嘉定乙酉紀事》、 《歸莊年譜》、《顧炎武年譜》、《研堂見聞雜記》、 《浙東記略》、《臨安旬制記》、《金華府志》、《金華縣誌》、《贛州府志》、《贛縣誌》、《仿指南錄》、《行朝錄》 《屠省令》、《四川通史》、《中國人口通史》 、《明清史料》、《南明史》、 《鄭成功檔案史料選集》 、《江變記略》、《永曆實錄》、 《西江志》、 《曹州志》、《重修大名府志》、《清世祖實錄》、 《澤州志》、《明清史料》、 《清世祖實錄》 、《永曆實錄》、《湘潭縣誌》 、《嶺表紀年》、《南雄府志》 、《韃靼戰記》、 《平南王元功垂範》、 《明清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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