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潮州之屠
- 事件時間:公元1653年
- 發生地點:廣東潮州地區
屠城經過
歷史考證
日期考證
以上列舉的史料,出現了“順治十年有兩個農曆的閏月,即閏六和閏八月;清軍攻克潮州城一事有九月丙辰、九月十一日夜和九月十三日三種日期”的悖論。
順治十年究竟閏哪個月?似乎距事件發生時間才8年的吳穎《順治?潮州府志》應比事隔274年後才成書的《清史稿》準確,其實不然。由於農曆每一具體日期的日乾是不變的,因此只要找出兩個具體歷史日期的日乾就可以運用六十甲子和農曆編算規則進行推算了。
因為上面所引《清史稿》文欄位落中明確的記錄了順治十年七至十月初這幾個月內若干日期的乾支,所以我們先以《清史稿》的記述推算:順治十年(公元1653年)是農曆閏六月,農曆七月初一(朔)是甲午日,七月廿三是丙辰,再加六十天的丙辰日是九月廿四日。以農曆十月初一(朔)癸亥日倒推,丙辰日亦是九月廿四。
而吳氏《順治?潮州府志》記述:順治十年是閏八月,卻沒有記載某具體日期的日乾。我們只能引用《清史稿》所記的農曆七月初一(朔)是甲午日和十月初一(朔)是癸亥日這組日乾做為計算基數:假設是年閏八月成立,七月廿三丙辰,第二個丙辰日將是閏八月廿四。按六十甲子的乾支計數法,這一年農曆九月將沒有丙辰日,十月初一也不是癸亥。閏八月不能成立。
另據《清史稿》卷一七四?大學士年表中記:(順治十年)閏六月張端、劉正宗、成克鞏分別任內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內翰林弘文院大學士和內翰林秘書院大學士。證明《清史稿》在不同卷中都統一記述“順治十年閏六月”,吳氏《潮州府志》除記述“郝尚久之變”一個條目偶然出現一次“閏八月”之外,同版本未見再有相同表述,因此可證明順治十年是閏六月,而吳氏《順治?潮州府志》所記的順治十年閏八月應當屬筆誤。那么,以後那些照抄的府、縣誌所記的“順治十年閏八月”便是以訛傳訛了。
又據《辭海》的《中國歷史紀年表》,公元1653年12月31日等於順治十年的農曆十一月十二日,因此可推算出順治十年九月丙辰(廿四)是公元1653年11月13日。
史料對清軍攻下潮州城,平定郝尚久叛亂一事的具體日期有:順治十年九月十一、九月十三和九月廿四等三種記載。《清史稿》和《海陽縣志》光緒版相差11天,與《潮汕百科全書》相差13天。究竟哪部書記得準?
《潮汕百科全書》是現代專家著作集合本,其《清兵屠潮州》條乃標有著作權的一家之言。光緒版的《海陽縣誌》距郝尚久叛亂己事隔247年。做為清朝一個基層縣的志書纂修者們,雖然可在當地採集事件的有關實物和民間口頭的或筆記的史料,但畢竟官位卑微且時隔太久,不可能收集到當朝的諸如軍事詳情、奏摺等一類高級機密的實物資料的。耿繼茂、喀喀木和吳六奇等當事將領的攻克潮州城捷報文書,是向朝廷邀功討賞的,他們絕不會也不敢拖延時間,其捷報奏摺應是在破城當日擬草並加急上奏的。這些檔案屬清廷高級軍事秘密,纂修府、縣誌的史官們是沒有權力閱讀的。而趙爾巽等是奉民國政府命令而修《清史稿》的歷史專家群,他們一連14年出入北京故宮,翻閱清廷大內檔案以修一代國史,其擁有的清代機密級的實物資料應比府、縣級修史者豐富得多。參戰的清軍將領的報捷奏摺和軍事文告等原件,《清史稿》的纂修人員應當能閱讀到並抄錄選用。其對日期的記載採用了乾支法,更能避免筆誤或人為的篡改。故其記載日期應該比《海陽縣誌》可靠。至於《清史稿》記載的是實際破城日期還是北京皇宮收到報捷奏章的日期,則有待專家再考。本人認為:全國各地距京師路程相差太大,國史級的記載似應統一為事件發生的實際時間,也即奏摺起草日。故把清軍平息郝氏叛亂的日期定為“順治十年九月廿四(公元1653年11月13日)更準確。
歷史背景考證
清廷決策者順治皇帝在戰爭相持階段剛開始便以開國君主的眼光銳敏地覺察到事態的嚴重:漢族士民不肯屈服於武力高壓下的滿化。為了完成定鼎和統一大業,清廷的政策不得不向滿漢聯合轉變,進行戰略收縮:政治上,在順治九年三月因滿族貴族訐告引發,順治皇帝立即順水推舟地以降削封號的方式追究兩個在強制推行滿化過程中殺戮最凶、血債累累的清廷開國元勛、朕躬皇叔:削睿親王多爾袞爵,追降豫親王多鐸為郡王[2];啟用主張“招撫脅從為主,軍事決戰為輔”的前明降督洪承疇經略湖廣、廣東、廣西、雲南、貴州五省[3];特別頒詔赦除前罪。規定“自順治十年五月廿五日以前凡又嘯聚山林、劫掠道路、曾為土賊者,無論人數多寡,罪犯大小,但能真心改悔,自首投誠,悉準照曹四達子事例盡赦前罪”[4];還出人意料地表彰起李自成攻陷北京時殉君死難及順治元、二年間抗清死難的志士,打出提倡禮義忠恕的幌子。[5]經濟上給予部分抗清活動激烈的地區一點實惠,頒詔免除錢糧以收買人心。[6]軍事上與鄭成功進行和談甚至將偷襲鄭氏“金穴”廈門的福建巡撫張學聖、道員黃澍、總兵馬得功、巡撫王應元等撤職,還連發兩諭招撫鄭成功,不斷放寬談判條件。[7]以上一整套措施,都是清廷為了避免東西兩線同時作戰而進行的策略轉變。在清廷最高統治者千方百計爭取民心,標榜滿漢聯合,企圖擺脫戰爭相持階段哪種不具備戰略優勢的窘境,促使力量的天平向統一方面傾斜的形勢下,進攻潮州的清軍將領(滿族靖南將軍喀喀木是鑲黃旗的,屬皇帝親統旗份的上三旗之一)還敢違背最高統帥的戰略意圖,繼續象順治親政前一樣再強制滿化政策?再魯莽地下令血腥屠城嗎?而且,清軍是由郝尚久的部將王安邦(府志記為王立功)為內應而引入才攻克潮州城的,並不象八年前多鐸攻揚州,尚未展開兵力便被史可法全殲侯方岩一部,先損失慘重後才破城那種態勢[8],所以似乎不具備激發濫殺無辜的誘因?
對這一系列問號的答案是否定的。其一、清廷頒詔赦免前罪,並不等於宣布放棄對今後叛亂者的鎮壓。其二、清廷急想招撫的是東南戰線的對手鄭成功部,以便騰出手來,集中對付西南方向的南明永曆政權。郝尚久的叛亂打著依附南明的旗號,又遠離南明主力而成為孤軍,還毫無政治遠見地攻擊清廷想招撫但仍在反清的同路人鄭成功的部隊,這當然是清軍求之不得的全殲目標。對郝尚久叛亂的參加者的徹底剿滅,將起著敲山震虎、殺雞警猴的政治威攝作用,而且立即恢復了清廷在粵東的政權,使戰爭相持階段的天平又向清朝一邊略有傾斜。清廷對頒布赦除前罪後再發動叛亂的郝尚久採取鐵腕鎮壓手段,並不與其戰略收縮矛盾。
居民考證
據康熙版《潮州府志》記載:明崇禎十五年(公元1642年)潮州府總人口為524785人。各縣人口海陽縣130391人;潮陽縣91410人;揭陽縣53555人;程鄉縣19233人;饒平縣65916人;惠來縣41042人;大埔縣41440人;普寧縣8653人;平遠縣2291人;澄海縣12440人;鎮平縣1166人。清順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潮州府總人口339805人。各縣人口海陽縣73839人;潮陽縣32134人;揭陽縣34121人;程鄉縣15764人;饒平縣49088人;惠來縣21211人;大埔縣15012人;普寧縣7406人;平遠縣3688人;澄海縣60272人;鎮平縣2832人。在這改朝換代、戰亂頻繁的18年,潮州府總人口減少184980人,人口淨減少率達35.25%。這18年各縣人口減少數是:海陽縣減56552人;潮陽縣減59276人;揭陽縣減19434人;程鄉縣減3469人;饒平縣減16828人;惠來縣減19831人;大埔縣減26428人;普寧縣減1247人;平遠縣增1397人;澄海縣減60272人;鎮平縣增1666人。這18年各縣人口淨減少或增加率是:海陽縣減43.37%;潮陽縣減64.85%;程鄉縣減18.04%;饒平縣減25.53%;惠來縣減48.32%;大埔縣減63.77%;普寧縣減14.41%;平遠縣增60.98%;澄海縣減13.51%;鎮平縣增142.88%。綜合分析以上抄於康熙版《潮州府志》的人口數據可以看出:明清換代之際,潮州府瀕海各縣和近閩要道縣份一般呈人口減少率偏高的趨勢,內陸、非要道縣的人口減少率偏低甚至反而增加。瀕海的澄海縣由於境內扼據港汊要道的大寨群體(如鷗汀、南洋等)較多,自保能力較強,故人口減少率也相對偏小。當時的城鄉人群有向山區僻縣移居避禍的趨勢。
崇禎十五年海陽縣(含郡城)總人口130391人。農耕年代,人口主要分散在農村種田,府、縣城的規模並不大。以當時的府治潮州城人口占全縣總人口35%計,潮州城內居民人口不超5萬人。經過戰亂,從明崇禎十五年至順治十七年這18年間,海陽縣(含郡城)全縣人口減少總計56552人,而僅順治十年九月清軍屠城就殺了十餘萬人?這個驚人的數字是如何統計出來的?這十餘萬屍骸全是當日郡城區域內的被屠百姓?有否包括是役參戰雙方陣亡將士?被清兵剿滅的府城周邊縣、鄉的反清據點?多年戰亂造成的四野餓殍、瘟疫夭鬼、韓江水客?
兵力考證
屠城考證
《順治?潮州府志》的纂修者吳穎的《己亥元旦詩》云:
到來六月海風清,寒盡逢春問早耕。嘶馬不停芳草短,哀鴻欲集遠沙平。誰將姓氏驚童稚?漫使文章溷老兵。風雨韓江橋未斷,未枯橡木石階橫。
這首詩是吳穎對經受多年戰亂後初步安定的潮州郡城的實寫:經籍文章都被參戰的老兵們當做大便紙而統統扔到毛廁里去了;而當年清軍破城之時把郡城內外的人都殺怕了,連叛亂者的姓名都可以用來驚嚇小孩子,但韓江湘橋未斷,韓祠橡木未枯,潮州的春耕又開始了。吳穎的詩也從另一方面反證了清軍沒有全屠城:因為清軍留下了一批能給小孩子講述當年恐怖的百姓,也留下了看過殺人的小孩。
此外還能列出如下清軍沒有全屠城的依據:1、郝尚久叛亂前到潮州城上任的清總兵劉伯祿及其帶到潮城的隨從親兵。劉伯祿的潮州總兵一直任職到順治十六年告病,康熙版《潮州府志》卷之五?兵事五十五記順治十一年潮州總兵劉伯祿率兵清剿城甲寨的鄭玄,可見這段時間他及其親隨並未離開潮州府城。[16]這批人馬沒有被攻破郡城的清兵屠殺。 2、《滿漢名臣傳》中的耿繼茂傳稱:“同總兵吳六奇圍城逾月,招降賊將王立功,使為內應,遂樹雲梯登城,殲賊無算。”說明內應一部降兵是幫清軍鎮壓的,似無破城時被屠殺的道理。3、戰亂時期戰區的居民並不會愚笨地蝸居一地等死,而是在求生的本能驅動下四散逃難。郝尚久從順治十年三月叛清,還出兵攻打過潮陽縣城,至順治十年八月清軍合圍潮州郡城,共有五個月左右的時間。在這段時間內,有條件的郡城內的居民完全可以舉家離城到周圍鄉村,甚至跑到山區避難。暗中傾家支持郝尚久的明遺臣黃尚書錦和為郝氏叛亂出謀劃策的前明兵部主事梁應龍等人及家屬,就沒呆在郡城內而是逃到石庵和中津等地避禍的。還有家居潮州郡城鐵巷的明崇禎十五年舉人陳衍虞,從其著作《爾爾草》可考證順治十年他尚在海陽縣境內,其妻是為賊(指郝氏叛軍)衂殺,而他本人沒有在是役被清兵屠殺。陳衍虞到順治十二年(1655年)出任清番禺教諭,還任過廣西平樂縣令。乞歸後曾兩次編修郡邑志。(林杭學纂修的《康熙?潮州府志》就有陳衍虞寫的序)陳衍虞一直活到康熙廿七年(1688年)才卒。[17] 4、清康熙廿一年(1682年)旌表林熙春(潮州城兵馬司林府主人)的孫媳周氏:“適益豐子諸生林紹錝,年二十。舉丈夫子二。未幾,錝卒,氏年二十一。.......勤撫兩孤,敝衣蓬髻,長齋佛前,絕不聞戶外事。督兩孤如嚴師。......六十餘年冰操如一日,兩遭叛鎮之禍(指郝尚久和劉進忠兩個潮鎮之叛),流離艱險,闔家完聚,無及於難者,人以謂節孝之報。現年八十五。奉旨給銀三十両,建坊旌表。子有源,歲貢生。次應璧,歲貢。初仕昌化教諭。......”[18]按此記載可推算出順治十年(1653年)周氏56歲,其長子林有源36歲,次子林應璧35歲。周氏是典型的足不出戶的封建時代節婦。這一旌表說明清軍破城時,潮州兵馬司林府中,發生了林熙春之子林桂抱其父柩痛罵清軍而被殺,但林府的其他親屬,如周氏、林有源、林應璧等,只要不參加郝尚久回響南明的叛亂活動,並沒有被濫殺。由此可證:當時潮州城中的明朝遺臣的家屬,除少數明顯表露反清意志的人被清軍屠殺,其餘的大多數人都能幸免於難。5、光緒版《海陽縣誌?烈女》有趙璣和丘恭娘姑嫂各一首題於龍川縣官梅驛牆壁上的詩。說明清軍攻破潮州郡城以後有一批婦女沒有被殺,而是被作為犯婦擄掠北去。,現代潮汕地區的葉亮湖先生對“清兵屠潮州”有這樣的觀點:“滿清同蒙古貴族雖然一樣殘忍,但精明多了。他們曉得婦女比牲口值錢,所以屠城時把青少年婦女留了下來,擄到北方賣入妓院或賣作奴婢,撈到一大筆意想不到的剩餘價值。”[19]。我們不妨根據葉先生的思路做假設:按人口統計的常規,當年潮州5萬府城居民的男女比例與現代一樣為1∶1,即有2.5萬是女性。清兵留下潮州城內的青少年婦女。這樣的話,就不是全屠城!而是留下了至少1萬左右的活女人。6、現在潮州城中尚有許駙馬府(建於宋代,公元1064-1067年)、黃尚書府(建於明末,公元1628-1644年)[20]和兵馬司林府三處保存完好的宋、明年代古建築,現政府正在構想將此三府開發為文化古城的旅遊景點。現在許府仍居住著許氏子孫,黃、林兩府也然。特別是黃尚書府的正廳,至今仍供奉著黃尚書(錦)和其子、孫生辰牌位,香火鼎盛。清朝康熙帝賜題給黃錦的正面題“累朝元老”、背面題“三達尊”的木牌坊直到公元1966年“文革”時期才做為“四舊”而被拆毀。如果真有清兵全屠潮城,這些大戶人家的豪府為什麼沒有毀於戰火?以上六項依據,這倒符合清廷收買人心,滿漢聯合這一戰略思想轉變期的時代背景。也更符合潮州城中三大宋、明古府至今建築物保存完好和康熙賜題黃尚書府為“三達尊”等現實。可以說:清兵屠殺的是叛亂的直接參加者,戮屍的是叛亂首逆郝尚久及其子,擄掠的是叛亂者中有參與反抗行動的家屬。因此可大膽推證:清兵平息郝氏叛亂時在潮州郡城內屠殺的就是郝氏號稱1萬餘人的叛亂參加者和戰鬥中的堅決抵抗者。
綜合以上五項考辨,結論是:
1、郝尚久絕不是什麼反清復明的義士,更不是民族英雄!遍觀現存歷史資料:郝尚久誘殺清潮州總兵車任重,自任潮鎮總兵。當清廷正式任命的潮鎮總兵劉伯祿來到潮州,檄尚久為參將,他則怏怏不赴任署,清巡道沈時促之,遂叛。可知他是為區區一個總兵職務而反的,這正暴露了其野心家反覆無常的醜惡嘴臉。郝尚久既求援於反清的鄭成功部又拒之,說明他並不是真心加入反清復明的統一戰線,而是一個孜孜追求自家地盤的鼠目寸光的小軍閥。可以說郝尚久就象明末那批腐敗的將領一樣,“武臣要君,惟思假威跋扈。”“各自擁眾,擾害良民,自生反側,以啟兵端”。這種一有風吹草動便時而叛明附清,時而抗清投明的亂世梟雄,是潮州人民的災星和罪人!把郝尚久列為《潮州人物》,實有污我潮州汗青!
2、清兵鎮壓叛亂的手段是兇殘的,是完全按照其自入關以來的慣例:“順者招撫,逆者剿除;梗命不服者,本身受戮,妻子為俘。”據以上五點考辨,清軍在平郝尚久叛亂中並不是把全個潮州郡城內的人都殺光,而是留下了不少青少年婦女和不參加叛亂的人。破郡城時城區內被殺萬餘人應該比較合理。參加平息郝氏叛亂的清軍主力是原駐守江寧(今南京)的鑲黃旗滿蒙精兵,由於江寧戰略位置的重要,平叛後這批清軍主力回防江寧,[21]所以攻破郡城後清兵對潮州府轄屬各縣、鄉的反清勢力的追剿並不徹底。近在郡城邊的中津、石庵等地方,清軍並沒有因梁應龍和黃錦等前明遺臣及家屬是郝氏的支持者而繼續派兵搜捕、追殺。[22]因此才遺畄了順治十一年的由清潮州總兵劉伯祿指揮的剿城甲寨事件。
3、潮州西湖山的普同塔中的屍骸,不單有清軍破郡城時城中的戰死者、還應包括清軍合圍前在郡城外各戰術要點雙方爭奪時而被殺的殉難者、明末清初連年戰亂而造成的四野餓殍、甚至多年的韓江水客。西湖山的普同塔經過多次重修,其上款題立的日期有誤差。順治十年的海德和尚和善士鐘萬成,沒有膽量也不可能於清軍平叛剛剛結束就在被鎮壓屠殺的死者墓地石刻四字對聯“忠節昭著,浩氣長存”。在文字獄血腥羅網綿密的清代,潮州知府吳穎、林杭學和周碩勛等為了自已頭上的官帽和頸上的頭顱,也都不會容忍有這樣的文字在其任職的郡城郊區的“逆墓”出現。因此,可判斷這付對聯絕不可能是順治十年釋門弟子海德和尚的勒石原件,也不是有清一代敢於公開樹立的金石,而可能是民國以後普同塔的重修者的傑作。可以說:潮州西湖山的普同塔的碑文,是民國以後潮州人民根據地方府、縣誌重撰的。西湖山普同塔是一座對當年戰亂死難者的紀念碑。
二次屠城
第一次“屠城”發生於宋末景炎三年,即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景炎二年元軍逼近潮州,知州聞風逃走,摧鋒寨正將馬發臨危受命,率眾抵抗,元軍久攻不下,於是繞道攻取廣州等地,並於翌年再次圍攻潮州城,馬發繼續率眾堅守,元軍久攻不下,後因叛將南門巡檢黃虎子出賣,城被攻陷,馬發率殘部退守金山子城,終因寡不敵眾,全家殉節。城陷後,元軍遷怒於城中百姓,進行“屠城”。現金山上的馬發墓和山下的忠節坊,以及位於太平路中段的“三家巷”,就是這段歷史的見證。
關於馬發其人,1963年潮安縣正天香潮劇團創作《馬發守潮州》時,在蒐集材料中發現有一些府、縣誌記載他先曾降元,倘屬實,則其歷史背景與第二次“屠城”的郝尚久有點類似。但後得明《永樂大典》中有關馬發的資料,則沒有降元的記載。由於《永樂大典》年代較前,因此在創作中也以此為據,但府、縣誌中關於降元的記載,則仍是一個疑問。
元軍在屠城中殺了多少人,史籍沒有具體記載。據黃挺、陳占山著的《潮汕史》資料,宋末時潮州所屬總人口約60多萬人,平均每平方公里為50人;潮州城為州治的所在地,人口比較集中,倘以1比100計算,人口也不超過2萬人,因此可估計被殺人數最少以千計,“三家巷”據說就是當時因巷中有三家人幸免於難而得名。
關於三家人得以倖免,有二個傳說,一是城陷前有一道士,沿街喊賣竹圈,說是掛在門口可消災消難,人多不信,此三家人因城遭圍困,面臨災難,姑信其言而掛於門上,元兵進城後果然得以倖免。另一傳說則是城陷之日,三家人躲藏於廢墟殘垣之中,未被元兵發現,因此免遭屠殺。
潮州的第二次“屠城”在清順治十年(1653)的潮州總兵郝尚久反清復明失敗時。郝尚久原為廣東提督李成棟部將,順治五年(1648)隨李反清,任潮州總兵。順治七年,郝尚久降清,但未受重用,怏怏不樂。是時明末遺臣郭之奇正策動收復潮州,於是郝尚久又舉兵反清。順治十年,清庭派靖南王耿精忠率軍10萬圍攻潮州,由於叛將王安邦出賣,城破,郝率殘部退回金山營寨,後與子投林而死。清軍進城後,屠城3日,死屍遍地。現古城的金山大井和葫蘆山的“普同塔”,就是這段歷史的見證。
關於金山大井,據記載郝尚久反清時曾在金山築寨屯糧,並挖大井可供萬人飲用。1990年發掘的金山北閣景區的大井,儘管未獲得可靠證據,但依其規模和位置,饒宗頤教授判斷可能是此井(可能也是郝尚久父子投井之地)。
至於遭屠殺人數,據記載,“時有僧人海德和尚(饒平人,俗姓蕭)與揭陽義士鐘萬成把屍體約10萬,集於西湖火化、埋葬,建“普同塔”。據《潮汕史》記載,至明末時,潮州府所屬人口約60萬(區域有變化),由於兵荒馬亂,盜匪蜂起,因此府城人口可能有所增加,但據分析也不會超過5萬人(1943年大饑荒時約存3萬人,1949年解放時為6萬人,70年代人口最密集時為16萬人),加上軍隊,估計不可能有“屍體約10萬”,但可以肯定的是遭屠殺的百姓數以萬計。
歷史已成為過去,人們只能從遺存的文物中回憶、了解,並以此豐富自己的知識和磨鍊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