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規定》是1994年6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經濟特區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規定
- 實施時間:1994年6月25日
- 發布單位:81908
- 發布時間:1994-06-25
- 文號: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號
- 所屬類別:地方檔案
《深圳經濟特區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規定》是1994年6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地方法規。
《深圳經濟特區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規定》是1994年6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地方法規。檔案內容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號)《深圳經濟特區舊機動車車輛交易管理規定》已經1994年4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
10.《深圳經濟特區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規定》(1994年6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號發布)第十五條修改為:下列違法行為,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一)未經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擅自開辦 舊機動車輛交易市場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廣東省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辦法》在1987.05.26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對舊機動車輛交易活動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舊機動車輛,是指已使用半年以上的汽車(計畫進口...
第一條 為了加強舊機動車流通的管理,規範舊機動車交易行為,保障舊機動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舊機動車,是指辦理了機動車註冊登記等手續,距報廢標準規定年限一年以上的汽車(含機車)及特種車輛。第...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東省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辦法》的修改決定,本規定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5號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八日)《廣東省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辦法》(省政府辦公廳1987年5月26日以粵府辦〔1987〕65號...
(二十)深圳經濟特區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規定(1994年6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號發布,1999年1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2號修訂、2004年8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5號第二次修訂發布) ...
《深圳經濟特區異地機動車輛管理規定》在1995.02.25由深圳市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深圳異地機動車輛的管理,維護道路交通和運輸市場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是為加強二手車流通管理,規範二手車經營行為,保障二手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二手車流通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2005年8月29日,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
(二)補貼申請程式。車主可事先在深圳人居環境網查詢車輛是否符合本補貼辦法要求、相應的補貼金額。1.報廢淘汰的取得我市車輛管理所出具的《機動車註銷證明書》;轉出淘汰的辦理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我市車輛管理所轉出登記簽注手續和轉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出租小汽車(以下簡稱計程車)的營運管理,促進計程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乘客、經營者、駕駛員的合法權益,根據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特區計程車的經營、租用和管理。
(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決定》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2年12月25日通過,現...
深圳經濟特區機動車輛檢測管理辦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1985年11月6日發布,1994年1月29日修訂發布)第一條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機動車輛的技術質量檢測,提高車輛機械性能,保障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深圳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簡稱車輛...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檔案信息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2015修改版全文 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決定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四)採取增量調控措施遏制小汽車增長,是現階段深圳治理交通擁堵的當務之急 二、我市實施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主要依據?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市政府可以實行機動車保有量增量調控措施,...
七、對汽車交易市場,物資部門和汽車工業銷售服務公司要提供信息,搞好服務;工業企業要提高產品質量,適銷對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監督管理,協調各方的經濟關係。八、汽車交易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規定,照章納稅,接受監督管理。不準無...
此外,二手車交易市場還應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審查二手車交易的合法性,堅決杜絕盜搶車、走私車、非法拼裝車和證照與規費憑證不全的車輛上市交易。管理辦法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規定,舊機動車交易中心經營者、二手車經銷企業和經紀...
本規定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舊機動車交易活動及管理。第四條 (管理部門)上海市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經委)會同上海市計畫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計委)負責本市舊機動車交易管理的下列工作:(一)制定本市交易市場的設點規劃;(...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智慧型網聯汽車套用,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進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
2024年3月1日訊息,《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修訂並重新發布,該細則於2024年3月1日起實施。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現小汽車數量的有序增長,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
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出租小汽車(以下簡稱計程車)的營運管理,促進計程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乘客、經營者、駕駛員的合法權益,根據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特區計程車的經營、租用和...
第一條為了加強舊機動車交易管理,維護舊機動車交易的正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舊機動車,是指已辦理入籍...
(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對《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等二十九項法規作如下修改:十、對《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的...
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規範交通管理處罰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對本條例列舉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行為的處罰,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未列舉的,依照有關...
第十二條 除本細則有特殊規定外,營運牌照的拍賣依照《深圳經濟特區財產拍賣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拍賣成交的,競得人、拍賣人和市運政管理機關應依據拍賣筆錄當場簽訂《出租小汽車營運牌照出讓拍賣成交確認書》(以下簡稱《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