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破產條例》,經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1993年11月1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破產條例
- 發布單位:81907
- 發布文號: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第12號
- 發布日期:1993-12-18
- 失效日期:2012-5-4
《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破產條例》,經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1993年11月1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破產條例》,經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1993年11月1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生效日期】1994-03-01【失效日期】2012-5-4《深圳市人大常...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企業清算行為,保護債權人、投資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在特區註冊登記或者住所在特區的企業法人。第三條 企業清算應當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第四條 企業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應當按照本...
深圳經濟特區涉外公司破產條例是為維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的經濟秩序,保護債權人、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發布單位】819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6-11-29 【生效日期】1987-07-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深圳經濟特區涉外公司破產條例...
第一條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清算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條例》第二條所稱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公司及其他形式的企業法人。第三條 《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具體包括下列情形:(一)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二)因法院判決而...
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提請審議的《關於〈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清算條例〉第十四條有關條款的議案》,解釋如下:《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清算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投資人”,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等投資者,也應當...
《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是2020年8月31日由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2022年3月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到,深圳個人破產條例首案裁定生效。發布信息 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95年7月26日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清算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06年9月26日起廢止。該《條例》廢止之前根據該《條例》已進入清算程式、但尚未完成清算的,其清算事宜仍按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本決定自通過之日起...
《深圳市個人破產管理人名冊管理辦法(試行)》是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及有關規定製定的,2022年8月11日印發,將於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是為了規範個人破產管理人名冊的編制及管理,提高個人破產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修訂信息 2022年8月11日,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印發《深圳市...
《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草案建議稿附理由》是2016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盧林。內容簡介 破產制度對市場經濟具有重要的調整作用,是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關鍵組成部分。但在企業破產制度全面建立以後,其他經濟主體尤其是自然人的破產問題卻一直未能解決。深圳市律師協會公司解散與破產清算法律專業委員會組織熱心...
此外,和解與整頓的結合,使得政府部門對於債務人的整頓,以合法的途徑參與到法院的審判程式之中,政府行政部門的積極參與成為和解能否成功的決定因素,這明顯帶有政府干預的色彩,不符合變化了的現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的要求。在這一點上,《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破產條例》有著顯著的不同,該《條例》在規定的和解程式中,...
1993年4月26日廣東省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3年4月26日公布 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立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地位,規範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特區經濟發展,制定本...
為規範個人破產信息登記、公開及相關活動,提升個人破產案件辦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我署制定了《深圳市個人破產信息登記與公開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遵 照執行。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 2021年12月31日 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主要負責個人破產管理人管理、實施破產信息登記和信息公開制度、提供破產事務諮詢和援助服務、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辦理個人破產事務 的協調機制。歷史沿革 2021年3月1日,我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開始施行。同日,全國首家個人破產事務管理機構——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掛牌成立,...
為了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國有資產管理及經營體制,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增值,促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維護國有資產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根據憲法有關規定和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的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條例...
《深圳經濟特區合夥條例》經1994年3月1日深圳市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1994年4月20日公布。該《條例》分總則、普通合夥、有限合夥、附則4章73條,自1994年5月1日起施行。2012年5月4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1號公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破產條例...
第七十一條 市政府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第七十二條 本條例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公告信息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81號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破產條例》等3項特區法規的決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破產條例〉等3項...
(二)企業從業人員中應有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三)發起人或從業人員有合法擁有的專利、科研成果或專有技術;(四)符合特區投資導向目錄所確定的產業政策;(五)企業應有自己的名稱、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六)合夥企業應有書面協定,有限責任公司有符合《深圳經濟特區有限責任公司條例》的章程;(七...
(2013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商事條例〉的決定》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13年12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欠薪保障條例》是1996年10月29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工資福利類別的條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條例全文 【發布單位】81907 【發布文號】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第20號 【發布日期】1994-05-12 【生效日期】1994-07-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二十號)《深圳經濟特區股份合作公司條例》,經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1994年4月...
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農業保護區管理的若干規定(1996年5月29日深圳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六、深圳經濟特區國有獨資有限公司條例(1999年5月6日深圳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七、深圳經濟特區行業協會條例(...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經濟性裁減員工辦法》等19件規章的決定在2004.09.13由深圳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經濟性裁減員工辦法》等19件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4.09.13 實施時間 2004.09...
的決定 2006年11月28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1993年4月26日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股份有限公司條例》和《深圳經濟...
2021年12月20日,深圳市政協就重點立法協商項目《深圳經濟特區社會信用條例》召開專題協商會議,政協委員從信用信息的採集評價、網路信息管理、信用服務業監管、破產信用修復等角度發表意見。2023年1月8日訊息,《深圳經濟特區社會信用條例》經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並將於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頒布 深圳市第...
1993年4月26日廣東省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3年4月26日公布 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立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規範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特區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第...
深圳經濟特區發布的一種條例條令。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國有獨資有限公司是指...
《深圳經濟特區企業集團暫行規定》在1993.10.09由深圳市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企業集團的組織與行為,調整企業集團內部各企業之間的法律關係,促進企業集團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企業集團是由核心企業及其子公司、參股企業和協作企業等...
第一條 為加強對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的監督,客觀、公正地評價其經營業績,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增值,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深圳市、區人民政府所屬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