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個人破產管理人名冊管理辦法(試行)》是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及有關規定製定的,2022年8月11日印發,將於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是為了規範個人破產管理人名冊的編制及管理,提高個人破產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個人破產管理人名冊管理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11日
- 實施時間:2022年9月1日
- 發布單位: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
- 有效性:有效期3年
《深圳市個人破產管理人名冊管理辦法(試行)》是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及有關規定製定的,2022年8月11日印發,將於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是為了規範個人破產管理人名冊的編制及管理,提高個人破產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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