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全市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規範安全生產培訓秩序,提高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的辦法。該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深圳市應急管理局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全市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規範安全生產培訓秩序,提高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的辦法。該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全市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規範安全生產培訓秩序,提高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
其中,對《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作出修改:1.將第五條修改為:“安全培訓的機構應當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從事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註冊安全...
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培訓活動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培訓(以下簡稱“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實施細則。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安全培訓是...
生產經營安全檢查的重點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定或者專職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安全標誌的設定、安全設備設施的使用、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和事故隱患的...
第六十二條 招收全日制學生的其他教育機構,面向青少年的培訓機構以及從事學前教育的幼稚園的安全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第六十三條 學校區域,是指學校紅線內區域。學校周邊區域,是指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應當保持的安全距離,沒有規定的,指...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主管應急管理工作的政府機構。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全市各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
《深圳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是為規範本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銜接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2023年9月27日,深圳...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是2013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行檔案。內容簡介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3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已經2005年12月28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七)法定代表人有安全評價人員資格,應當通過國家總局認定的二級以上培訓機構組織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培訓、考核,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並且從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八)專職技術負責人有安全評價人員資格,具有與資質範圍內主營業務...
(四)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宣傳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普及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
學校衛生室及其衛生技術人員應當履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的職責,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學校衛生技術人員進行培訓。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配備心理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為學生提供心理輔導。具體人員配置按照機構編制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第...
2022年8月,深圳市福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發布關於《深圳市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教育培訓機構監管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能力、切實維護參訓學員權益、規範培訓秩序、提高培訓質量,根據《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
街道綜合執法部門負責無證及未經登記的校外午托機構的查處工作。 公安派出所依法負責轄區內校外午托機構及周邊區域的治安監督管理工作。審批和登記 第六條 社區居委會和校外培訓機構可以設立校外午托機構,納入社區服務的範圍。 校外午托...
義務和責任,盡到安全、衛生等管理責任,確保學生安全。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31日發布的《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9號)同時廢止。
2022年6月,教育部辦公廳、應急管理部辦公廳聯合印發《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內容全文 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 一、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一)校外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是本單位的消防...
企業的從業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第五條 市、區人民政府(含新區管理機構,下同)應當加強對...
為規範我市民政服務機構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建立健全民政服務機構安全風險管控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深圳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深圳市民政服務機構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負責局文秘、檔案、信息、保密和行政後勤等方面工作;負責財務、經費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直屬機構幹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監察人員培訓考核工作;接待民眾舉報和來信來訪工作。綜合督辦科 擬訂全區安全生產工作...
檢測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有關規定,具備檢測檢驗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能力,經過專業培訓和考核,並應當只在一個檢測檢驗機構中從事檢測檢驗工作。檢測檢驗人員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安全生產檢測...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申請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從事法定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服務(附屬檔案1),以及應急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可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從事海洋石油天然氣開採的安全...
(八)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實施安全普法宣傳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註冊安全主任、特種作業人員和危化品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對社會辦學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深圳市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辦法》已經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應急管理局2020年10月12日印發。 檔案內容 深圳市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規範...
第三十三條 建設、交通、水務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對於項目現場未按照要求完成訓練的人員,應當責令其離場培訓;對未按本辦法實施職業訓練的企業,應視情節輕重,採取約談等相應處理措施,並依法依規予以處罰。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
第二十二條 特別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統一調動指揮應急救援所需的人、財、物。第四章 生產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並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
第二條深圳市家政服務培訓示範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的認定、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基地,是指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具備家政服務技能培訓能力,培訓體系健全、培訓成績突出、培訓效果顯著的家政服務培訓機構,包括職業院校(含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