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深圳市國家公務員管理辦法>等11項規章的決定》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深圳市國家公務員管理辦法》等11項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12月24日
- 實施時間:2010年12月24日
- 頒布單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深圳市國家公務員管理辦法>等11項規章的決定》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深圳市國家公務員管理辦法》等11項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0.12.24 實施時間 2010.12.24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深圳市國家公務員管理辦法〉等11項規章的決定》已經市政府五屆十九...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十二項規章的決定》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十二項規章的決定》已經市政府五屆九十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9月13日 經對本市有效規章進行評估梳理...
(三)深圳市國家公務員管理辦法(1993年9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號發布,1995年3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43號修訂、1996年1月3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49號第二次修訂發布) (四)深圳市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人員監察暫行規定(1993年...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是深圳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經對本市現行有效規章進行清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下列規章予以修改:一、《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2004年2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
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等18項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通知在1999.02.12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中文名 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等18項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2001年9月12日深府〔2001〕130號)為進一步規範政府行為,促進依法行政,建立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要求的政府運作機制,市政府對1999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名義發布的729件規範性檔案進行了...
深圳市行政決策責任追究辦法是一項由深圳市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2023年10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深圳市行政決策責任追究辦法》予以廢止。廢止理由 2023年10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深圳市行政決策責任追究辦法》予以廢止...
《深圳市成人教育辦學機構註冊證》實行年度審驗制度。具體辦法由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成人教育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三章 管理 編輯 語音 第...
2023年9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深圳市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予以廢止。修訂信息 2009年11月1日,《深圳市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實施。2023年9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深圳市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予以廢止。檔案全文 (...
修改的決定1 (2012年6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經濟性裁減員工辦法》等19件規章的決定在2004.09.13由深圳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經濟性裁減員工辦法》等19件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 ...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政府信息網上公開辦法》和《深圳市行政機關政務公開暫行規定》同時廢止。修訂信息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深圳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等8項規章的決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9號)《...
1.《深圳經濟特區金銀市場管理暫行規定》(1993年10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號重新發布)第十七條修改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對金銀進出國境的管理辦法》以及本規定的,視其...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等8項規章的決定》已經市政府五屆四十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順利實施,經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