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概況
20世紀70年代初,美國率先建立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並頒布《海洋自然保護區法》,使建立海洋自然保護區的行動法制化;中國自80年代末開始海洋自然保護區的選劃,5年之內建立起7個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建立海洋自然保護區的意義在於保持
原始海洋自然環境,維持
海洋生態系的生產力,保護重要的
生態過程和遺傳資源。 世界上最大的海洋自然保護區是澳大利亞的
大堡礁自然保護區。
保護對象
中國海洋自然保護區
中國海洋自然保護區概述
加強
海洋自然保護區建設是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防止
海洋生態環境全面惡化的最有效途徑之一。海洋和海岸保護區通過控制干擾和物理 破壞活動,有助於維持生態系的生產力,保護重要的
生態過程。
海洋保護區的主要作用是保護遺傳資源。為了海洋物種和生態系能夠持續利用, 必須既保護生態過程,又保護遺傳資源。
國務委員
宋健1988年6月28日給
國家海洋局嚴宏漠局長的信中指出, “建議海洋局的同志研究一下中國18000km 海岸線上有否必要建立幾個保護區”,“海洋必須開發。但是,如果一點原始資源都不保護,結果可能全部破壞,後代就什麼大自然也看不到了。”
1988年7月,中國確立了綜合管理與分類型管理相結合的新的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規定“林業部、
農業部、地礦部、水利部、
國家海洋局 負責管理各有關類型的自然保護區”;11月份,國務院又確定了國家海洋局選劃和管理
海洋自然保護區的職責。
1989年初,沿海地方
海洋管理 部門及有關單位,在國家海洋局統一組織下,進行調研、選點和建區論證工作,選劃了
昌黎黃金海岸、山口紅樹林生態、
大洲島海洋生態、三 亞珊瑚礁、
南麂列島等五處海洋自然保護區,1990年9月國務院批准為 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
1991年10月國務院又批准了
天津古海岸與濕地、福建晉江
深滬灣古森林兩個海洋自然保護區。在這期間,一批地方級海 洋自然保護區相繼由地方海洋管理部門完成選劃並經國家海洋局和地方政府批准建立。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保護區名稱 | 所在地區 | 面積(公頃) | 主要保護對象 | 主管部門 |
蛇島—老鐵山自然保護區 | | 17000 | | 國家環保總局 |
| 遼寧東港市 | 112180 | 沿海灘涂、濕地生態環境及水禽、候鳥 | 國家環保總局 |
| 河北昌黎 | 30000 | 自然景觀及其鄰近海域 | |
| 江蘇鹽城市 | 453000 | | 國家環保總局 |
| | 20106 | | |
| 福建晉江市 | 3400 | 海底古森林、牡蠣礁遺蹟 | 國家海洋局 |
| 廣東惠東縣 | 800 | 海龜及其產卵繁殖地 | |
| 廣東省 | 460 km2 | | 廣東省 |
| 廣東深圳市 | 858 | | 國家林業局 |
| 廣東廉江縣 | 11927 | | 國家林業局 |
| | 8000 | 紅樹林生態系統 | |
| 廣西防城 | 2680 | | 國家海洋局 |
| 廣西合浦縣 | 86400 | | 國家環保總局 |
| | 3337 | 紅樹林及其生態環境 | 國家林業局 |
| 海南萬寧縣 | 7000 | | |
| 海南三亞市 | 8500 | | 國家海洋局 |
| 天津市 | 21180 | | |
| 山東東營市 | 153000 | 原生性濕地生態系統及珍禽 | 國家林業局 |
| 福建廈門 | 6300 | | |
| 遼寧盤錦市 | 80000 | | 國家林業局 |
地方級海洋保護區
保護區名稱 | 所在地區 | 面積(公頃) | 主要保護對象 | 主管部門 |
| 遼寧大連 | 2143 | 海濱地貌、海岸景觀和海洋鳥類 | |
大連老偏島—玉皇頂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 | 遼寧大連 | 1580 | | 遼寧省政府 |
遼東灣濕地海洋自然保護區 | 遼寧盤錦 | 80000 | | |
| | 207700 | 砂質海岸和海洋生態 | |
| 河北黃驊 | 117 | | 國家海洋局 |
| | 3775 | 動植物資源及鳥類 | 河北省政府 |
| | 875600 | | |
| 山東青島 | 1600 | | 山東省政府 |
| 山東煙臺 | 1823 | 長綠闊葉林、鳥類 | 山東省政府 |
| 山東無棣 | 80480 | 貝殼脊灘--濕地 | 山東省政府 |
| 山東榮成 | 3000 | | |
| 上海金山 | 4000 | | 國家海洋局 |
| 上海崇明 | 4900 | 海洋濕地生態系 | 國家海洋局 |
| | 470 | 海鳥 | 浙江 |
寧波海洋遺蹟保護區 | 浙江寧波 | 456 | 古海塘及海防遺蹟 | |
| 福建廈門 | 6300 | | |
| 福建東山 | 3570 | 珊瑚及海洋生物 | |
| 珠海市 | 2270 | | |
| | 131 | | |
| | 150 | | 國家海洋局 |
海洋資源
遼闊的中國海
21世紀是
海洋世紀。努力建設
海洋強國是我們的重要戰略目標。
海洋科學技術要“面向經濟、面向管理、面向國防”,為開發和保護
海洋資源和環境,維護海洋權益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實現海洋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成為海洋科技工作者的重要歷史責任。中國海的範圍和面積廣大而遼闊,就整個海域自然地理分布範圍而言跨度約38個緯度,東西跨度約24個經度。渤海、黃海、東海和南海四海相通,晶瑩閃爍。
半島環抱的內海——渤海 混濁之海——黃海
萬里長江的歸宿——東海 世界第三大海——南海
漫長的中國海岸
我國擁有近300萬平方公里的管轄海域,相當於30個浙江省的陸地面積。而連線這片蔚藍色海洋國土和青翠色陸地國土的,則是蜿蜒綿長的海岸線。海岸線又分為島嶼岸線和大陸岸線兩種,兩者之和在我國約為32000多公里,其中大陸岸線為18000多公里,南北跨越20個地理緯度(從北緯20°到
北緯40°)。
綽約多姿的熱帶海岸 峰迴水轉的基岩海岸 奇特的珊瑚礁海岸 風急浪高的中國海峽
貌似戈壁的砂礫質海岸 廣闊坦蕩的淤泥質海岸 風情萬千的紅樹林海岸 生機勃勃的中國海灣和港口
豐富的海洋生物
浩瀚的海洋是孕育生命的搖籃,它哺育著形形色色的海洋動物。這其中有閃閃發光的
夜光蟲和身體晶瑩透明、隨波逐流的
水母,有美麗無比的珊瑚、五彩繽紛的
海葵和“頂盔貫甲”的蝦蟹,有“噴雲吐霧”的
烏賊、名貴的海參和鸚鵡,還有千奇百怪的魚類古老的海龜和憨態可掬的海豹,更有聰明靈巧的海豚和碩大無比的巨鯨……它們共同生活在這熙熙攘攘的海洋大家庭里,組成光怪陸離的海洋動物大千世界。
檔案細則
(1995年5月29日
國家海洋局發布,自1995年5月29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加強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海洋自然保護區是指以海洋自然環境和資源保護為目的,依法把包括保護對象在內的一定面積的海岸、河口、島嶼、濕地或海域劃分出來,進行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海洋自然保護區的義務與制止、檢舉破壞或侵占海洋自然保護區行為的權利。
第四條
海洋自然保護區的選劃、建設和管理,實行統一規劃、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
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全國海洋自然保護區規劃;審查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建區方案和報告;審批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總體建設規劃;統一管理全國海洋自然保護區工作。
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管理部門負責研究制定本行政區域毗鄰海域內海洋自然保護區規劃;提出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選劃建議;主管本行政區域毗鄰海域內海洋自然保護區選劃、建設、管理工作。
第六條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建立海洋自然保護區:
1.典型海洋生態系統所在區域
2.高度豐富的海洋生物多樣性區域或珍稀、瀕危海洋生物物種集中分布區域
3.具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海洋自然遺蹟所在區域
4.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海域、海岸、島嶼、濕地
5.其他需要加以保護的區域。
第七條
海洋自然保護區分國家級和地方級。
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是指在國內、國際有重大影響,具有重大科學研究和保護價值,經國務院批准而建立的海洋自然保護區。
地方級海洋自然保護區是指在當地有較大影響,具有重要科學研究價值和一定的保護價值,經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建立的海洋自然保護區。
第八條
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管理部門申請建立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時,應向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業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區申報書及技術論證材料。
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可向國務院提出建立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建議。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也可會同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立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建議。
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聘請各有關部門代表和專家組成海洋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負責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申報書及技術論證材料評審工作。申報材料經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同意後,由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式報國務院審批。
第九條
地方級海洋自然保護區建區建議由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管理部門或同級有關部門會同海洋管理部門提出,經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管理部門組織論證審查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海洋自然保護區的位置和範圍由批准建立該保護區的人民政府劃定。其具體位置和範圍應標繪於圖,公布於眾,並設定適當的界碑、標誌物及有關保護設施。
第十一條
海洋自然保護區的撤銷、調整和變化,應經原審批機關批准。
第十二條
經批准建立的海洋自然保護區須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 配備專業技術人員。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洋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制定保護區具體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統一管理該區內各項活動
3.擬定保護區總體建設規劃
4.設定保護區界碑、標誌物及有關保護設施
5.組織開展保護區內基礎調查和經常性監測、監視工作,建立保護區工作檔案
6.組織開展保護區內生態環境恢復和科學研究工作
7.開展關於海洋自然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第十三條
海洋自然保護區可根據自然環境、自然資源狀況和保護需要劃為核心區、緩衝區、實驗區,或者根據不同保護對象規定絕對保護期和相對保護期。
核心區內,除經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管理部門批准進行的調查觀測和科學研究活動外,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對保護區造成危害或不良影響的活動。
緩衝區內,在保護對象不遭人為破壞和污染前提下,經該保護區管理機構批准,可在限定時間和範圍內適當進行漁業生產、旅遊觀光、科學研究、教學實習等活動。
實驗區內,在該保護區管理機構統一規劃和指導下,可有計畫地進行適度開發活動。
絕對保護期即根據保護對象生活習性規定的一定時期,保護區內禁止從事任何損害保護對象的話動;經該保護區管理機構批准,可適當進行科學研究、教學實習活動。
相對保護期即絕對保護期以外的時間,保護區內可從事不捕捉、損害保護對象的其他活動。
第十四條
海洋自然保護區內的單位、居民和進入該保護區的外來人員及船隻,必須遵守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海洋自然保護互管理機構的管理。
第十五條
在海洋自然保護區內禁止下列活動和行為:
1.擅自移動、搬遷或破壞界碑、標誌物及保護設施
2.非法捕撈、採集海洋生物
3.非法採石、挖沙、開採礦藏
4.其他任何有損保護對象及自然環境和資源的行為。
第十六條 未經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或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管理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海洋自然保護區內修築設施。對海洋自然保護區內的違章建築,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或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管理部門可責令拆除或恢復原狀。
第十七條 在海洋自然保護區內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考察等活動,應事先向該區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畫,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從事前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將其活動成果的副本提交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
第十八條 有條件開展旅遊活動的海洋自然保護區,其活動區域和開發規劃應經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或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管理部門批准,旅遊業務由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統一管理,所得收入用於保護區的建設和保護事業。
開展旅遊活動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保護對象。
嚴禁開展與保護區保護方向不一致的旅遊項目。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與國外簽署涉及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協定,以及外國人到上述保護區內從事有關活動,須事先報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涉及地方級海洋自然保護區的,須經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管理部門批准。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者,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或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管理部門及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八條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管理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