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和規範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及促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海域的合理開發、可持續利用;2020年4月26日由財政部印發,共二十條,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管理辦法
- 發布機關:財 政 部
- 發布時間:2020年4月26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26日
《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和規範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及促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海域的合理開發、可持續利用;2020年4月26日由財政部印發,共二十條,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優質岸線恢復。清理海灘和岸灘,退出占有的優質岸線,恢復海岸自然屬性和景觀;(五)潮間帶濕地綠化;(六)其他需要進行的海洋保護補償形式。第十條 海洋生態保護補償資金主要包括各級財政投入、用海建設項目海洋生態損失補償資金等...
辦法內容 《管理辦法》明確,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是指中央預算安排的,用於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歷史遺留廢棄工礦土地整治等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的資金。治理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遵循堅持公益...
第一條 為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項目及資金管理(以下簡稱“本專項”),管好用好項目建設資金,規範建設程式和行為,確保建設質量,充分發揮投資效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2019年7月26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山東省長島海洋生態保護條例》。 該條例遵循規劃引領、保護優先、陸海統籌、綠色發展的原則,結合長島海洋生態保護的工作實際,分別從規劃與區域功能管控、生態修復...
為了規範海洋生態環境治理修復(以下簡稱治理修復)工作,促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治理修復的規劃...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恢復特定海洋區域的生態系統及其功能,科學、合理利用海洋資源,促進海洋經濟與社會的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和國務院“三定”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
《辦法》明確,中央生態環保轉移支付是指通過中央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用於支持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資金,具體包括: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水污染防治資金、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農村環境整治資金、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林業...
(三)跨省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建設獎勵。第九條 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外的防治資金應當採取因素法分配,具體包括:(一)長江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引導資金分配以水質優良情況、水生態修復任務、水資源貢獻情況為分配因素,具體權重...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級政府管轄海域內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組織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評價、科學研究和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修復,並負責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其他海洋開發活動及海洋傾倒廢棄物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
關於加強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管控的指導意見(2016年5月30日)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2020年3月24日)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9年2月27日)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管理辦法(2020年4月26日)農業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鼓勵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開展退塘還林等林地保護修復工作;通過採取與重點生態區域內的非國有林權利人簽訂森林生態保護補償協定等方式,推行商品林贖買。第七條 濕地生態保護補償範圍主要包括國家級和省級重要濕地。國家級重要濕地補償...
為提高中央海島和海域保護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海域的合理開發、可持續利用,根據有關規定,現就地方申報2015年該項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重點支持範圍 (一)海灣(海岸帶)綜合整治及修復。支持污染較重、生態脆弱...
中央財政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11〕532號),2004年9月6日財政部、農業部印發的《中央財政飛播種草補助費管理暫行規定》(財農〔2004〕139號),2003年9月18日財政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印發的《海洋捕撈...
1.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及污染防治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各地節能減排,大氣、水、海洋、土壤、重金屬、農村環境整治、固廢與化學品、放射性廢物、自然保護區等生態環境重點領域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以及保障信息化監控設施、執法能力建設等支出...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自然保護地、濕地的保護、修復和監督管理工作。海洋發展和漁業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海岸帶保護工作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組織實施海域、海島、海岸線的保護、修復與管理...
從事圍填海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同步強化生態保護修復,加強施工監測。第三十一條 市及縣(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匯總本市濱海濕地調查、動態監測以及相關研究成果、數據等資料,建立濱海濕地資源檔案,並對濱海濕地的生存狀況和利用...
《林業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管理辦法》由財政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於2018年6月25日制定印發,共六章三十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關於印發《林業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農〔2018〕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
4.2 海洋生態補償制度框架 4.3 海洋生態補償制度分類 4.3.1 建立海洋開發利用活動生態補償機制 4.3.2 建立海洋保護區生態補償機制 4.3.3 海洋生態保護工程生態補償機制 第5章 海洋開發利用活動生態補償機制 5.1 概念與內涵 5.2...
國家安排海島保護專項資金,用於海島的保護、生態修復和科學研究活動。第二十二條 國家保護設定在海島的軍事設施,禁止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國家保護依法設定在海島的助航導航、測量、氣象觀測、海洋監測和地震監測等公益設施,禁止損毀...
《管理辦法》同時要求,各級財政、自然資源等部門應對治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動態監督;加強結轉結餘資金管理,對地方未及時盤活的存量資金,省財政收回統籌用於全省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治理資金支持項目建設形成的各類資產,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