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樂都區農業農村局

海東市樂都區農業農村局

海東市樂都區農業農村局是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東市樂都區農業農村局
  • 隸屬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工作的發展規劃。參與起草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工作。
(二)統籌推動全區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指導全區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全區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有關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全區農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計畫。指導全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行業協會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和鄉鎮企業工作,促進全區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提出全區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全區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全區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區農畜產品生產。組織構建全區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負責全區漁政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全區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全區綠色產品、有機產品、地理標誌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全區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全區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區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全區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全區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人畜共患病源頭防治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全區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和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負責全區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套用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全區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全區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五)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現任領導

局長:高 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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