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都縣農牧局

根據中共海東地委辦公室、海東行政公署辦公室《關於印發樂都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東辦發[2010]12號)和中共樂都縣委辦公室、樂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樂都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情況的通知》(樂辦發[2010]43號),設立樂都縣農牧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都縣農牧局
  • 內設機構:4個
  • 行政編制:13名
  • 正科:1名
簡介,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中共海東地委辦公室、海東行政公署辦公室《關於印發樂都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東辦發[2010]12號)和中共樂都縣委辦公室、樂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樂都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情況的通知》(樂辦發[2010]43號),設立樂都縣農牧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

一、樂都縣農牧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樂都縣農業局和畜牧局的職責整合劃入樂都縣農牧局。
(三)將原樂都縣農業局的扶貧開發職責劃給縣扶貧開發局。
(四)加強職責
1、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草場)使用權流轉規模經營和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管理。
2、農畜產品和農牧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樂都縣農牧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與農、牧、水產業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擬訂全縣農、牧、水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主要農畜產品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畜產品品牌。
(五)擬訂全縣農、牧、水產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執行農業技術、畜禽養殖技術、農機作業等的規程和技術標準。
(六)負責涉及農、牧、水產業各類項目的申報、監督、組織實施及驗收,研究提出大宗農、牧、水產品產地批發市場體系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七)負責農畜(水)產品質量的安全監測,開展農畜(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加強農畜(水)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農畜(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八)擬訂全縣農作物、畜禽品種、水產品的繁育和改良規劃,指導生產、繁育和推廣良種工作。負責農業新品種的保護。
(九)擬訂全縣農業資源、草地資源、漁業資源保護和建設,開發和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草原防火工作。
(十)負責全縣種子監督管理、獸藥飼料監督管理、動植物檢疫、畜禽防疫、重大動物疫病監測、農業機械管理、農機安全管理、農機維修市場管理、農藥獸藥市場管理、綠色食品管理、農業環境監測、肥料登記管理、飼料市場管理。
(十一)負責農業、畜牧、水產、農機涉外事務,組織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十三)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動植物防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區內動植物的防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四)承擔農牧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
(十五)監測分析農牧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負責農牧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牧業信息服務;指導並組織調運各類農牧業生產資料,滿足農民民眾的需求。開展相關農牧業生產的統計工作。
(十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耕地質量管理工作;負責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樂都縣農牧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樂都縣農牧局綜合辦公室
負責處理農牧局黨務、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各單位的人事、專業技術職稱、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協調機關各室及下屬事業單位工作,抓好工會、共青團、婦聯及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搞好全局普法教育和綜合治理工作;搞好扶貧幫扶工作;負責關於農業產業化的調研、統計、資料的整理和上報下達工作;組織各類項目可研報告編制、上報、監督項目實施和驗收工作;對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實行指導、管理和監督;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樂都縣農牧局農牧綜合執法大隊
負責有關農牧業法律法規的執法監督和檢查工作;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開展農牧業立法調研工作;依法規範農業行政執法程式,組織培訓農牧業行政執法人員;負責農牧業重大案件查處、複議案件、訴訟案件、聽證會的辦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樂都縣農牧局財務核算中心
負責農牧局財務管理。做好行政經費、事業經費和項目專項經費的管理、使用、財務審計、監督、各種財務報表及固定資產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樂都縣農牧局陽光工程辦公室
負責全縣農牧科技培訓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制

樂都縣農牧局行政編制為13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3名(正科1名,副科2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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