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樂都區水務局

海東市樂都區水務局

海東市樂都區水務局是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東市樂都區水務局
  • 隸屬: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有關涉水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協調推進本區域深化水利改革工作。
(二)擬訂水利發展規劃及防洪排澇、供水、節水、水土保持等專業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按規定組織監督執行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負責提出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區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保障工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的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區內重要流域、區域以及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全區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四)負責水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和水資源保護工作。擬訂水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和水資源保護規劃。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規劃、標準和措施。指導城鎮供水、計畫用水和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全區水利項目開發和建設的行業監督和管理;負責全區水保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與監督管理,開發建設項目水保設施的驗收和水土流失監測及宣傳等工作。
(七)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實施區內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區內河湖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八)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運行、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區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調處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利綜合執法。
(十)負責指導河道治理與開發建設,監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農村水利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考核,落實區總河長確定的事項,協調區直有關部門開展河湖長制相關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職責。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強化水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與區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主要承擔洪澇災害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統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區水務局依法承擔本行業領域的防災治災職責;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區內河湖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防汛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區水務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金顯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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