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位於海曙區順德路136弄58號晶崴大廈三樓,負責保證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效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海曙區
  • 類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檔案,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負責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區機關和區屬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工作。(三)綜合管理全區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區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發展和人才流動政策。(四)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統籌實施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五)綜合管理全區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並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區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等工作。(八)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海曙工作;擬訂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九)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有關培訓工作。(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組織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十一)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獎懲工作;承辦區政府人事任免手續。(十二)統籌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財務管理、固定資產採購管理、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節能減排、會議組織、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調配任免、培訓培養、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工資福利、離退休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
法制信訪科
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清理、彙編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培訓等普法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承辦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賠償案件和主持行政處罰聽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組織對企業進行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負責12333法律諮詢服務工作;指導全區勞動人事爭議協調機構開展調解工作;負責民眾來訪的日常接待;受理、處理、督辦各類信訪事項;協調有關部門及本系統各科室、單位及時辦理來信來訪事宜;牽頭負責有關突發性群體上訪事件的現場協調、應急管理、維護穩定等工作;指導開展系統的平安創建、綜合治理工作.
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管理科
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公務員職位分類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轉任調任、任職定級、交流迴避、表彰獎懲、辭職辭退、日常登記、申訴控告等工作;負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報批和人員過渡工作;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和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科級職務的審核稽查工作;參與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息統計工作;承辦區政府人事任免手續;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動(流動)手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轉業軍官安置、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營職及以下和專業技術轉業軍官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及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在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範圍和總量控制數內,擬訂具體實施意見,承辦或參與編制外用工人員的登記管理和統計工作。
人才開發科
綜合管理全區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人才開發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編制發布重大人才開發指導信息;組織擬訂人力社保系統人才專項經費分配方案;牽頭對各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人才開發目標管理的考核;綜合管理全區人才市場(含網上人才市場)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以及人才中介組織;負責區域內人才交流會的審核許可;負責全區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管理指導工作;牽頭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對執業資格註冊工作的檢查監督;負責實施全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監督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負責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職數結構比例的管理;負責專家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和省、市、區級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員的選拔管理及優秀專業技術人員的評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術、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國家公務員培訓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各類緊缺人才的培養工作;綜合協調全區博士後工作;負責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區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擬訂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工作、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留學回國人員申報國家、省、市人才引進計畫和創業項目資助;參與海外人才平台建設管理和有關信息發布工作;負責促進與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引進“海外工程師”項目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有關培訓工作。
勞動關係科(行政審批科)
組織實施勞動關係協調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綜合管理各類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和集體協商工作;負責特殊招工、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貫徹實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組織全區企業工資巨觀調控政策的實施;貫徹實施企業最低工資規定;指導企業建立用工管理制度、內部分配製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政策;組織實施對企業進行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就業準入制度;牽頭全區勞動力市場和職業介紹機構管理;組織擬訂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審批標準和規則;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許可、審批、服務工作;綜合協調局有關科室和局屬事業單位開展行政審批的相關延續工作;負責局行政服務視窗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工資福利與離退休科
負責統籌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牽頭推行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工作;負責審核全區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人員和工資總額;承辦區直單位、街道工資統發和各項福利事項的核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工作;承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和連續工齡的審核工作;負責對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巨觀管理;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參與全區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參與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單位地址

順德路136弄58號晶崴大廈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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