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青島市市北區政府機關。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負責人才中介機構的綜合管理工作,健全人力資源引進、交流平台,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四)承擔促進就業工作責任。
(五)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及人事人才管理業務。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按政策規定做好隨軍家屬、轉業軍官家屬、城鎮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負責落實上級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區做好企業軍轉幹部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
(八)建立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指導企業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指導、監督企業執行各項勞動法律法規;指導監督企業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指導協調轄區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案件;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監督轄區企業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協助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負責轄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規劃及監督檢查;負責企業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負責區國有獨資(控股)公司用工管理。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新聞宣傳、會務、信息、調研、文書檔案、印章、機要、保密、應急管理、信訪、安全保衛、督查督辦、對外聯絡和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年度考核、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政務信息公開、網路維護、提案建議辦復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局黨委日常黨務工作;負責局黨委政治理論學習、黨組織建設、幹部職工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創建、黨風廉政建設、離退休老幹部工作;負責本局人員考核、職稱評聘、考勤、休假、表彰獎勵立項統計等基礎性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婦女、團委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分類、登記、考核、獎懲、任免、培訓、辭職、辭退、交流、迴避等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級及以下人員培訓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及隨軍家屬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行政表彰審核、備案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指導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承辦區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和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
負責有關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幹部信息管理和幹部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幹部檔案的收集、保管、整理、查閱、轉遞等管理工作;承辦機關和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幹部的因公(私)出國(境)、入黨、入伍等幹部政審備案工作;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專高校畢業生報到、接收和錄用試用期、轉正定級工作;負責落實上級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區做好企業軍轉幹部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指導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業務套改、辦理及審核工作;負責與工資統發相關部門之間的業務協調與數據套用;負責全區黨群機關、人民檢察院、法院及所有行政事業編制的財政供養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統一發放工資,並代扣個人所得稅;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和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管理和工資年報工作;負責機關處級及以下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工資統一發放相關網路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機關財政供養人員保險業務的調整、辦理與代扣工作;負責全區機關職工福利工作。
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人員競聘、考核管理;貫徹落實專業技術評審政策和規定;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綜合管理各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確認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管理工作;負責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遴選、申報工作;負責專家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管理工作;組織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以及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考試報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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