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促進區域就業創業方面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落實國(境)外人員來我區就業有關政策。
(四)指導、監督轄區企業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協助做好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負責轄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規劃及監督檢查。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人才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區創新創業政策。協調推進人才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相關人才工程。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管理等政策。牽頭落實和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技能人才培養、使用和激勵政策。組織實施有關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區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和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推薦上報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政策,指導轄區企業落實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八)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勞動關係政策與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健全勞動關係三方制度。指導監督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的實施,指導監督企業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實施。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有關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案件。
(九)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立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和上級有關表彰獎勵制度。依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和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領域的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最佳化營商環境和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負責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培育、引導、扶持相關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負責指導本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隊伍建設。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上級關於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最佳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模式,發揮“網際網路+”支撐作用,推進網上辦事和業務協同,提升服務質量。加強監督指導,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創新監管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信用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信息共享,不斷提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水平,持續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市北區委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檔案執行。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要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絕不允許推卸責任、絕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文書檔案、信訪輿情、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
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群團、統一戰線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局表彰獎勵申報和統計備案工作。
職稱和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備案、核准和聘用人員備案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競聘、考核等工作。負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有關人員調配、信息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和因公(私)出國(境)幹部政審備案工作。貫徹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評審政策規定,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組織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項目計畫核准和學分審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人才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領域內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和推進行業協會發展工作。負責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遴選、申報工作、專家工作站和博士後工作站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試工作。負責評比達標表彰立項工作。
工資福利科
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負責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組織實施。管理區屬事業單位工資(薪酬)總額,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區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負責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及相關待遇發放、工資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區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社會保險及職業年金的核算扣繳管理。負責區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相關待遇發放等工作。
職稱和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
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人員競聘、考核管理;貫徹落實專業技術評審政策和規定;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綜合管理各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確認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管理工作;負責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遴選、申報工作;負責專家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管理工作;組織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以及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考試報名工作。
勞動關係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研究和宣傳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落實勞動關係政策,負責推動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和審核備案,負責指導用人單位規範勞動契約管理。負責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制度,組織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協調有關勞動維權工作。指導企業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擬訂完善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政策,指導落實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指導落實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工資指導線,推進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推進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並實施監督。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負責轄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規劃及監督檢查,協助做好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社會保障科
負責指導全區就業創業、職業培訓工作,落實就業創業政策、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創業、職業培訓服務信息管理及就業統計工作。牽頭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負責指導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指導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工作。組織擬訂推動區域家庭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的相關規劃、政策以及標準並組織實施。落實國(境)外人員就業有關政策。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牽頭承擔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指導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的管理和平台建設。

現任領導

局長、黨組書記:張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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