嶗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嶗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嶗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隸屬於嶗山區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嶗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區:嶗山區
  • 類型:機關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勞動關係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貫徹執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就業促進工作。擬訂並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職業培訓機構發展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城鄉勞動力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社會保險相關政策;擬訂全區相關社會保險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貫徹執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政策。(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工作。 (七)會同組織部門做好科以下公務員管理工作;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落實和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按職責分工,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和評審。 (八)會同組織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區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管理和信息統計;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組織擬訂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外國專家管理、出國(境)培訓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對外人才交流及留學回國人 員來我區工作、創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報國外引進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負責來區工作的外國專家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事項。 (十一)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違法案件,指導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全局的綜合協調和政務事務工作;組織起草全局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公文處理、信息、宣傳、保密、檔案、督查督辦、會議組織、接待以及財務等工作。

人事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事工作的規定;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制定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聘用工作;制定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的人員計畫、考錄、管理、辭職、辭退和考核工作;綜合管理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調配審核工作; 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和事業單位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負責臨時雇員的招聘計畫擬訂、管理;組織擬訂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外國專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對外人才交流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區工作、創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等工作; 負責全區企業軍轉幹部和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穩定和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區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擬訂和落實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 穩定相關政策,維護企業軍隊轉業幹部合法權益;協調解決、處理涉及企業軍隊轉業幹部和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受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和自主擇業軍轉幹部來信來訪。

勞動關係科

企業勞動工資管理、工傷認定、勞動契約管理、港澳台及外國人就業手續的審查、辦理,企業工時制度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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