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公務員局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務員分類、錄用、登記、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調任、辭職、辭退等方面的實施辦法,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公務員局
  • 編制:26名
  • 局長:1名
  • 正處級領導職:6名(含副局長2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
(二)擬訂公務員行為規範,推動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貫徹執行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有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三)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組織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
(四)擬訂公務員培訓規劃、計畫和標準,組織實施公務員培訓項目,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
(五)組織實施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六)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事項,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工作。
(七)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公務員局設4個職能處:
(一)綜合管理處
組織起草有關公務員管理綜合性政策規定;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辦法;組織實施職位分類實施辦法和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辦法;擬訂公務員申訴控告實施辦法;依法監督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負責公務員日常登記、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和信訪等工作。
(二)考試錄用處
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組織管理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組織實施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負責面試考官資格認定、管理工作,指導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作人員考試命題專家隊伍建設。
(三)考核獎懲處
擬訂公務員考核、獎勵、懲戒實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事項,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工作;承辦公務員榮譽稱號的授予、表彰事項;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
(四)培訓教育處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公務員出國培訓計畫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公務員對口培訓、市直機關公務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公務員培訓經費使用和管理;擬訂公務員行為規範,推動職業道德能力建設;指導協調市行政學院的公務員培訓工作。

人員編制

市公務員局行政編制26名。其中:局長1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兼任),正處級領導職6名(含副局長2名),副處級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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