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16年3月22日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16年3月22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16年3月22日印發的辦法。
《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16年3月22日印發的辦法。印發通知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和《海南省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 (瓊教基〔2...
海南省普通高中畢業生基礎會考考務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海南省普通高中畢業生基礎會考(以下簡稱為“基礎會考”)是國家承認的省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為確保基礎會考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有關考試管理規定...
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是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試準備 報名對象 合格考的報名對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應參加合格性考試,其中參加統一高考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可以用高考成績作為相應科目合格性...
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等職業院校,文化素質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並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2016年年底前出台《海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的全體考生。第四條 適用範圍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等高考統考科目成績轉換,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計入高考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選擇...
第二條 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第三條 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以考生統一高考科目的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的成績為基本依據,參考...
1.考試類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等級性考試成績以標準分計入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2.科目設定。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 課程標準 和 教育部 有關規定,由省級 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國家考試。它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普通...
各市縣中招辦在省中招辦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具體負責本地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須於每年的3月5日前將本地體育科目考試工作方案報至省中招辦備案。附屬檔案:1.海南省國中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辦法及要求 2.2022—2023年海南省國中學業水平體育...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是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設定的全國性統一考試,每年6月7日-10日實施。參加考試的對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招生分理工農醫(含體育)、文史(含外語和藝術)兩大類。 [2] ...
海南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的辦法。考試成績既作為衡量學生學業水平、評價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質量的主要依據,又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選拔招錄新生的重要依據之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海南省常住...
2022年3月4日,海南省考試局印發《2022年海南省國中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實施辦法》。辦法解讀 根據檔案,海南省中考體育科目考試方式調整為“必考+選考”,考生體育科目考試成績為必考類項目得分加上選考類項目得分,最終得分將計入學生...
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要積極借鑑試點經驗,堅持從本地實際出發,精心組織、平穩實施好改革試點。積極推進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專項改革,為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打下紮實基礎。加強政策宣傳解讀,覆蓋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
除了安徽省2009年高考暫時對選修課程指定必考外,其他省份基本上都採取了選修、選考的命題方式。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標準,逐步構建高校招生錄取的多元綜合評價體系 為了體現多元評價的特點,海南、江蘇...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是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組成部分之一,其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考試科目與內容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性考試”)科目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課程外...
2016年12月27日,教育部以教基二〔2016〕7號印發《關於加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責任主體、規範考試場所、嚴格考試實施、嚴肅違規查處、加強應急處置、強化組織保障6部分。簡述 2016年12月27日,教育部...
進一步完善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和面向中職畢業生的職業技能測試辦法,積極探索在高職分類招考中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規範面向國中應屆畢業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高職貫通招生。進一步擴大高職分類考試錄取的...
海南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普通高中積極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科學化管理水平,根據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
完善學生學業考試成績等級評價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評價考試體系。深化中招改革,推行優質高中部分招生指標分配到初級中學、優秀國中畢業生免試推薦入學等多樣化辦法,推動綜合素質評價與中招的緊密結合。深入推進高校招生考試內容改革,重點考察...
記者注意到:該方案徵求意見稿中明確,學業水平測試並不是針對所用參加2009年高考的考生,該考試的起始年級為2006級普通高中學生。2005級及以前的普通高中學生繼續沿用原有高中畢業會考政策。非應屆考生仍參照原有錄取辦法,過渡期為3年。...
為規範我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提高新形勢下基礎教育科學管理水平,按教育部《中國小學籍管理辦法》等有關檔案要求,我廳擬定了《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和《海南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見附屬檔案...
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要積極借鑑試點經驗,堅持從本地實際出發,精心組織、平穩實施好改革試點。積極推進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專項改革,為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打下紮實基礎。加強政策宣傳解讀,覆蓋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由省教育廳在教育部指導下組織實施。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考籍管理和組織實施考試等有關工作。學業水平考試實行指導委員會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省教育廳成立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導...
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9、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各 地要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