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達宏利全球新格局證券投資基金是泰達宏利發行的一個QDII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泰達宏利全球新格局QDII
- 基金類型:QDII
- 基金狀態:基金終止
- 基金公司:泰達宏利
- 基金管理費:1.80%
- 首募規模:4.42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229001
- 成立日期:20110720
- 基金託管費:0.35%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基金資產主要投資於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國家或地區,投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證券資產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它金融產品或投資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為了便於本基金所投資相關基金的清算和託管業務,本基金投資範圍中所涉及的非場內交易的基金僅通過美國存托與清算公司(DTCC)的Fund/SERV系統或者比利時歐洲清算銀行有限公司(Euroclear Bank)的FundSettle系統購買。
投資策略
新興市場的目標配置比例為基金資產的0-60%;
發達市場的目標比例為基金資產的0-60%;
大宗商品類基金目標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的0-40%。
收益分配原則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10%(收益分配基準日是指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時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紅利再投資方式免收再投資的費用;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 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