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達宏利價值最佳化型成長類行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泰達宏利價值最佳化型成長類行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泰達宏利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泰達宏利成長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泰達宏利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10.22億
  • 託管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2201
  • 成立日期:20030425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泰達成長、泰達周期、泰達穩定分別主要投資於成長、周期、穩定三個行業類別中內在價值被相對低估,並與同行業類別上市公司相比具有更高增長潛力的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長期穩定的投資回報。

投資範圍

泰達成長、泰達周期、泰達穩定是三隻相互獨立的行業類別證券投資基金,共同構成本系列基金。本系列基金的投資範圍僅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資於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債券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泰達成長、泰達周期、泰達穩定的股票投資部分分別主要投資於成長、周期、穩定三個行業類別中依據市淨率(P/B)和市盈率與每股預期收益增長率之比(PEG)所確定的具有增長潛力的價值型股票,即本系列基金所定義的價值最佳化型股票。
在股票投資中嚴格遵循:
(1)各行業類別基金投資於該基金類型所對應行業類別股票的比重不低於該基金股票淨值的80%(一級市場認購股票除外);
(2)各只行業類別基金的股票投資以價值最佳化型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

投資策略

本系列基金每隻行業類別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的投資方法,具體體現在資產配置、行業配置和個股選擇的全過程中。
本系列基金管理人根據對巨觀經濟變化、資本市場發展動態及行業結構調整的分析判斷,確定本系列基金每隻行業類別基金在股票、債券、現金和其它投資品種間的資產配置比例,並通過對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狀況的分析研究,確定各行業類別基金的行業配置比例。
在資產配置、行業配置完成後,基金管理人主要通過P/B、PEG指標來確定價值最佳化型股票, 在個股PEG值計算中,本系列基金管理人從以下幾個方面評估上市公司的每股預期收益增長率G:
●公司的商業模式
●所處行業發展前景
●產品市場前景分析,包括產品本身市場分析、主要競爭對手、上下游產品關聯性及定價能力、替代產品分析等
●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分析,包括管理者素質、市場行銷能力、技術創新能力、專有技術、特許權、品牌、重要客戶等
●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管理能力,包括財務安全性指標,反映行業特性的主要財務指標、公司股權與債權融資能力與成本分析、公司再投資收益率分析等
●公司潛在風險及應對措施
以價值最佳化型股票為基礎,結合考慮滿足以下條件的相關股票,組成本系列基金股票備選庫:
Ⅰ.股票P/B、 PEG某單項指標特優,另一項指標未能反映其真實狀況。
Ⅱ.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或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發生重大改變,將可能會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前景產生重大和實質性影響。
Ⅲ. 公司擁有未被市場認識的或被市場低估的資源,導致公司會計帳面值低於公司內在價值。
Ⅳ.研究部利用其它股票定價模型分析確定的投資價值被嚴重低估的股票。
基金經理在股票備選庫的範圍內進行股票投資。

收益分配原則

1、各行業類別基金收益獨立分配,即單獨決定收益分配方案;
2、各行業類別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該基金會計年度淨收益的90%;
3、根據自身情況,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各行業類別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4、各行業類別基金當年收益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各行業類別基金投資當期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同一行業類別基金中每一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7、上述規定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發生調整時,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公告,無須召開持有人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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