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結婚登記辦理指南

泰州市結婚登記是由民政局直接受理。

基本介紹

  • 發布機構:民政局
  • 信息分類:民政、扶貧、救災/結婚/
  • 信息名稱:結婚登記辦理條件
辦理條件,申請材料,受理機關,辦理程式,辦理時限,法律效力,收費標準,

辦理條件

男女雙方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且雙方或其中一方常住戶口在該轄區的,可到該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1、男滿二十二周歲,女滿二十周歲;
2、當事人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3、男女雙方自願;
4、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5、無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申請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聲明書可在登記處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
3.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受理機關

戶口所在地的各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程式

初審(當事人提交證件、證明材料)→受理(當事人填寫聲明書)→審查(登記員填寫審查表)→登記(交納工本費9元、發證)

辦理時限

符合登記條件,材料齊全,及時辦理。

法律效力

領取《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

收費標準

工本費每對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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