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庫縣加強村鎮農民自建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實施意見》是2007年法庫縣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法庫縣加強村鎮農民自建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實施意見》是2007年法庫縣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法庫縣加強村鎮農民自建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實施意見》是2007年法庫縣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2005年我縣被遼寧省建設廳確定為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試點縣,隨著我縣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各鄉(鎮)農民自建住宅樓和商業生產用房逐年增加...
(四)村莊規劃區內農民自建兩層(含兩層)以下住宅的質量安全管理,由鎮鄉政府負責,可以委託村委會實施質量安全管理。二、完善監管運行機制 (五)實施村鎮建築工程,建設單位和個人應按照《城鄉規劃法》、《河北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質量監督等基建手續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村鎮建設管理所統一辦理申報,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初審。(二)對於建制鎮、集鎮規劃區內建設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且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市政設施、生產性建築,居民自建兩層(含兩層)以下住宅...
2011年12月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1〕74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意見》。該意見主要就大力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強化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嚴格實行總承包單位負總責制度、切實加強工程建設...
本辦法所稱限額以下工程,是指農民個人自建2層以下住宅工程和投資額不足30萬元且建築面積不足300平方米的建設工程(不含公益事業建設工程)。第四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鄉村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四條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私人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私人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凡在我縣境內從事私人房屋建築工程的參建單位和監督管理單位均應遵守本...
(八)村民申請劃撥宅基地自建住宅的,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的前提下,應當向村民小組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報區國土資源行政...
縣城規劃區外的私人房屋建築工程的質量監督、施工許可及工程竣工備案工作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各鄉鎮村鎮建設管理站管理。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私人房屋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業主建設房屋建築工程的,應依照法律...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和抗震設防工作監管體系,健全管理制度、激勵機制,支持、鼓勵村民對農村住房採取符合本地實際的建築結構形式和抗震設防措施,鼓勵支持村民參與城鄉住宅地震保險。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關於加強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建質136號 各有關省建設廳,直轄市建委:為切實保證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房屋建築工程(含需加固房屋建築工程,以下簡稱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安全,根據《汶川...
第十三條 建設布局和土地利用不合理,住宅建築不規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不完善的村鎮,應當逐步進行改建、改造,達到規劃的要求。第十四條 村鎮建設工程設計,應當適用、安全、經濟、美觀,體現地方特色。第十五條 在文物古蹟、風景名勝...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築是指擬拆除的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構築物以及配套的管道線路。涉及保密、軍用、搶險救災、違法建築的拆除,不適用本辦法。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下小型房屋工程及農民自建房屋自行拆除的,由各區(管委會)依照國家有關...
村民委員會在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協助做好村規劃實施和農村居民住宅建設管理工作,組織農村居民參與村各類公共設施建設和維護,保持村容村貌整潔,推進人居環境改善。第七條 市、區縣(自治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十一)承擔組織實施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統一工程計價定額和計價辦法,組織實施工程造價管理制度並指導全縣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十二)承擔房屋建設工程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
第十三條村莊規劃可以預留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用於農村村民住宅、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和產業發展。機動...草案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承包村民自建低層住宅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與村民簽訂建設工程契約,明確建設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