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是國家對於汶川地震災後重建工作所推出的法律條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8年8月5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建質136號
各有關省建設廳,直轄市建委:
為切實保證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房屋建築工程(含需加固房屋建築工程,以下簡稱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安全,根據《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加強質量安全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確保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安全的重要性
汶川地震造成了極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加緊恢復重建,是保障震區人們正常生活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一件大事。建設系統一定要提高認識,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科學重建,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認真組織、精心建設,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紮實做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為恢復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著力抓好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川、甘肅、陝西省災區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相應的監督管理機制。各對口援建省市建設主管部門要設專人負責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積極配合災區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共同做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所有恢復重建工程,包括抗震加固工程,無論其資金來源方式如何,均應按規定納入正常的質量安全監管。應進行施工圖審查的工程,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使用。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材供應、施工組織、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要責令改正,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要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要加強對恢復重建工程的檢查抽查,對質量安全違規行為及時予以查處,並記入不良記錄。
三、認真落實恢復重建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機構質量責任
參與恢復重建工程建設的建設(含開發企業,下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和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等有關機構要強化管理,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全面落實質量責任。
建設單位要擇優選擇勘察、設計、施工單位,需抗震加固工程的設計應當委託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對於尚未完成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修訂後的抗震設計規範修改設計。要加強對設計和施工的過程控制,選用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保證合理工期、造價和建設標準,不得擅自變更已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
勘察設計單位要加強原始資料收集、現場踏勘等環節工作,要按照規劃要求,確保工程符合安全、防火、抗震、防雷擊、防洪澇等要求,要加強建築邊坡工程安全管理,要按照修訂後的抗震設防要求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抗震設計,增強抗震設防能力。修復和抗震加固設計應滿足國家建築抗震加固技術等相關規範的要求,優先採用增強結構整體抗震性能的加固方案。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設計檔案要求施工,執行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等技術標準,強化建築材料進廠檢驗,強化施工質量過程控制,保證各工序質量達到驗收規範的要求。
監理單位要針對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設計檔案和有關標準規範要求實施監理。
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機構應嚴格按照修訂後的抗震設防要求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標準等要求的施工圖設計檔案,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
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嚴格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檢測,對其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四、努力提高恢復重建工程質量技術水平
恢復重建要高度重視抗震加固鑑定工作,受損房屋建築工程根據應急評估結論可修復和加固的,應當按照所在地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鑑定,並依據鑑定結果確定修復和加固措施。
恢復重建工程設計要堅持以人為本,注重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保,有效利用能源和資源。要確保結構安全和抗震設防要求,要符合節能、抗震、自然通風、公共衛生等要求,要體現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
恢復重建工程施工要積極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和建築業十項新技術,要大力推行綠色施工,合理利用和減少建築垃圾,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要加強與設計、科研單位聯合,狠抓質量通病治理,全面提高恢復重建工程的質量技術水平。
五、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要認真組織和監管好恢復重建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按規定採取嚴格的施工安全措施,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切實抓好建築生產安全。
對於震後復工的工程項目,要進行深入細緻的隱患排查,並須經各方責任主體簽字確認符合復工安全生產條件後方可復工。對復工工程已完成部分的受損情況要進行重點檢查和評估,受損嚴重的應當由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自身及周邊環境已發生變化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要重新制定建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對現場塔吊、施工外用電梯等大型機械設備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對震損房屋的拆除,應當將拆除業務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拆除企業應當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編制科學的拆除作業方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確保施工安全。
六、組織好《建築抗震分類標準》和《建築抗震設計規範》的宣傳培訓工作
要圍繞《建築抗震分類標準》和《建築抗震設計規範》等標準規範的頒布實施,廣泛動員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以及工程質量檢測、施工圖審查機構開展培訓學習活動。同時,要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熟練運用標準和抗震設防技術的能力。
各地要根據通知的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和措施,並加強監督檢查,將質量安全責任落到實處,切實保證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