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庫縣創建國家生態縣工作實施方案

《法庫縣創建國家生態縣工作實施方案》意在為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十七大"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改善生態環境,根據《瀋陽市創建國家生態市工作實施方案》(沈政發〔2008〕4號),對照國家生態縣建設的指標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庫縣創建國家生態縣工作實施方案
  • 地點:法庫縣
  • 性質:實施方案
  • 文號:沈政發〔2008〕4號
檔案背景,檔案全文,

檔案背景

為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十七大"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改善生態環境,根據《瀋陽市創建國家生態市工作實施方案》(沈政發〔2008〕4號),對照國家生態縣建設的指標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檔案全文

一、2008年—2010年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全面開展國家生態縣建設, 22項國家生態縣建設指標和5項基本條件於2009年全面達標,並通過省環保局驗收,2010年通過國家環保部驗收。重點完成每年下達的污染減排任務,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國家控制指標。建立完善城鄉環境基礎設施,15個以上鄉(鎮)成為國家環境優美鄉(鎮),農村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垃圾處理率達到90%以上。實現環境全面達標、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城鄉環境統籌協調、自然資源有效保護、人民生活安定富足、生態文化長足發展,成為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標誌的國家生態縣。
(二)重點目標
1.經濟發展指標
農民年人均純收入4500元以上;單位GDP能耗0.90噸標煤/萬元;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低於20%;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大於0.55;主要農產品中有機、綠色及無公害產品種植面積的比重達到60%以上。
2.生態環境保護指標
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指數連年提高,排名位於遼寧省前列。森林覆蓋率達到30%以上;水環境質量達到功能區的標準,無劣五類水體,過境河流水質不降低;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以上,工業用水重複率達到80%;空氣品質達到功能區標準;完成年度節能減排任務,主要污染物排放,二氧化硫低於4.5千克/萬元GDP、化學需氧量低於3.5千克/萬元GDP;噪聲環境質量達到功能區標準;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工業固廢處置利用率達到9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保持14平方米/人;環保投資占GDP比重3.5%以上。國家環境優美鄉(鎮)比例達到80%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和村鎮飲用水衛生達標率均為100%;農村生活用能中清潔能源比例50%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化肥施用強度(折純)低於250千克/公頃;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95%。
3.社會進步指標
人口自然增長率符合國家或當地政策;公眾對環境滿意率達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務
全面實施《法庫縣生態縣建設總體規劃》,主要在環境污染防治、國家環境優美鄉(鎮)創建、節能減排、城鄉環境建設、產業結構調整、自然保護、生態修復、環境安全、社會保障等方面全力突破,取得成效。
(一)健全清潔安全的環境支撐體系,促進環境質量的全面達標和進一步改善
1.完善城鄉環境基礎設施,農村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0%。
全面建設城鄉污水處理廠。完善城市地下污水管網,確保城鎮匯水區污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廠;新建法庫縣污水處理廠,在農村地區,因地制宜,因陋就簡,採取多種方式, 80%以上的鄉(鎮)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農業經濟區、村屯要建立和完善村排水溝污水收集系統,充分利用池塘、溝壑、濕地等空間,主要以氧化塘、氧化溝、濕地初級處理等方式進行污水處理,徹底解決農村地區污水隨意排放、污染河流等問題。
全面完善城鄉生活垃圾收處系統。建設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加強農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建設垃圾中轉站,收運至垃圾處理場處理。建設1個縣級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在服務半徑15公里內的鄉(鎮)垃圾一併收運處理。其他區域要建設小型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或中轉站,處理、倒運周邊服務範圍內的鄉(鎮)垃圾。要逐步建立"戶集、村收、鄉(鎮)倒運、縣統一處置"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體系,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
全面安裝污染源污染處理設施。重點污染源企業全部建設水、氣、固廢、噪聲污染處理設施並運行。工業鍋爐配套脫硫除塵設施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全部予以更新改造。所有20噸以上鍋爐,全部實現除塵脫硫。2008年和2009年,35噸以上鍋爐的除塵脫硫改造工作,各完成50%;2010年完成其餘鍋爐的脫硫除塵改造。
2.開展村鎮生態示範創建,80%的鄉(鎮)成為國家環境優美鄉(鎮),創建20個環境優美村,重點在發展經濟、防風固沙、水土保持、退化土地恢復、濕地保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方面取得成效;2009年通過省級驗收,並獲得國家命名。
3.實施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環境質量全面達到功能區標準。
強化水污染防治,保障飲用水安全。重點進行各類污染源的整治,確保100%達標排放。2008年底前,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範圍內,徹底整治水源保護區內的各類污染源,禁止施用農用化學品,嚴防養殖業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源保護區,2009年底前整治完畢。全面啟動農村飲用水源的保護工作。對鄉(鎮)、村屯的集中式、分散式飲用水源進行種類、水質質量、周圍污染源等狀況開展調查,弄清底數,在調查基礎上,劃定水源保護區。按照分階段整治方式,先整治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的污染源,2009年前所有水源保護區內的污染源全部清理完畢。農田地區的水源保護區,嚴禁施用農藥、化肥。嚴防農村地區的飲用水污染。全面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污染,所有規模化養殖企業必須進行環保審批,安裝污染處理設施,進行糞便安全處置和綜合利用,規模化養殖糞便綜合利用率要達到95%。重點整治、遼河幹流,拉馬河、秀水河等重要支流河,改善尚屯水庫、泡子沿水庫、獾子洞水庫等重要濕地水質,取締污染嚴重、直接影響水質的排污企業,消滅劣五類水體,達到功能區標準。
強化氣污染整治,進一步改善大氣質量。重點拆除建城區內以及通往城區主幹道兩側1.5公里範圍內的1噸以下小燃煤鍋爐,徹底消除冒黑煙現象。要大力推進集中供熱,發展集中供熱,開展大型熱源廠建設,城區集中供熱率要達到90%以上,農村地區政府駐地鎮集中供熱率要達到50%以上。加強全縣燃油油品質量管理,油庫、加油站要安裝使用油氣回收裝置,機動車排污要實行"國3"以上控制標準,控制機動車增加數量,實行環保黃綠標識分類管理,對高污染車輛實施限行等強制措施,加快淘汰落後公車、計程車,鼓勵使用清潔能源、小排量和環保型汽車,機動車尾氣年檢達標率要達到86%以上。綜合治理揚塵等開放源污染,對所有建築工地採取圍擋、覆蓋、清洗措施;逐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推廣套用商品砂漿。加強城鎮地面的軟、硬覆蓋建設,裸土覆蓋率要達到100%。逐步實現機械化濕式清掃和道路灑水抑塵,2010年底前,採取綜合措施,控制大氣揚塵污染。陶瓷城煤堆、原料堆、灰堆等實現全封閉堆放、禁止露天粉碎、逐步實現專用封閉式運輸。
強化固體廢物處置、利用,有效消除危險廢物污染隱患,實現安全、科學、合理的處置和利用。加強醫療廢物監管,建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貯存、運處系統,保證城鄉醫療廢物全部安全無害化處置。
強化噪聲污染控制,解決噪聲擾民問題。從源頭控制新的噪聲源,在規劃環節,要限制交通幹線兩側及噪聲排放工廠附近新建住宅;居民樓內不得設定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飲食、娛樂、修配、加工等服務業;居民、文教區內不得新建、擴建、改建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工業企業等其他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項目。分類治理各類社會生活噪聲,整治居民聚集區內營業性餐飲、娛樂、維修、加工等服務場所固定噪聲污染源,解決型材加工、維修等露天作業噪聲擾民問題,整治室外播放音響、商業宣傳、禮儀慶典等人為社會噪聲。降低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確保交通噪聲達到功能區標準。整治建築施工噪聲擾民,杜絕違法夜間施工。
4.建立環境污染防治和安全監控體系,確保無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進行重點污染源線上監控,對污染負荷80%以上的污染源全部實現線上監控,防止偷排亂排。將城市環境風險防範放在城市安全體系的重要位置,建立環保、安監、消防、公安、人防等相關部門有效聯動機制和信息快速通報制度,有效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制定全縣環境污染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和重點危險源企業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輻射環境安全監管體系,確保輻射環境安全。
(二)培育多重生態結構的生態安全體系,推進生態系統的修復和生態問題的解決
1.進行生態功能區劃,實行分區分類管理。結合我縣區域生態特點,對全縣所有地域進行生態功能分區,重點對水源涵養區、生物多樣性豐富區、河灘地、生態敏感區、防風固沙區、重要漁業養殖區等進行特殊保護。強化工業園區、農業園區的生態保護與建設。
2.加強自然生態保護,保持自然資源豐富性和生物多樣性。要全面加強對我縣自然資源的保護與恢復,受保護地占國土面積要達到30%以上。加強對全縣3個自然保護區的監管,建立健全保護機構。維護生物多樣性,珍稀物種資源置於保護監控範圍內。加強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保護與建設,主要維繫水源涵養和生物多樣性的主導生態功能,重點實施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還草、水土保持、濕地修復、節能減排、生態農業推廣等措施,進行限制性開發。
3.推進水土保持、防風固沙和礦山生態修復,構築生態防護屏障。以治理中強度以上的水土流失為主,採取工程措施和生態措施,重點治理風力和水力侵蝕,確保80%以上的水土流失面積得到有效治理,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還林還草。加快防護林帶、農田林網等建設,擴大生態林、沙地經濟林、碳匯林、生物質能源林建設面積,遏制土地沙化惡化趨勢。
(三)提升可持續利用的資源保障體系,促進各行各業清潔發展
1.建立自然資源聯合監管制度,控制資源浪費。建立完善對水、森林、土地、濕地、生物物種、礦產等自然資源使用的聯合監督管理制度,對涉及這些資源的項目,必須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進行聯合審批。嚴格控制生態敏感區的地下水開採,保障遼河及重點支流河的生態用水,開發利用控制在40%以下。整合農村土地資源,促進污染土地的修復和再利用。遏制湖泊、濕地退化趨勢,採取退耕還湖還濕等措施,擴大面積。嚴格控制重要湖泊、濕地水產養殖,讓湖泊、濕地休養生息。
2.開展節能節水降耗,促進資源高效利用。在工業節能方面,加強現有企業節能技術改造,推廣套用節能新技術,重點抓好全縣年耗能3000噸標準煤以上用能大戶企業節能降耗。新建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要按照循環經濟理念,科學確定能源消耗和用水標準,實施廢水和廢物集中處置;提高單位土地投資強度,提高能源資源的整體利用水平。在建築節能方面,嚴格執行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全面推廣外牆保溫體系及高效保溫材料等建築節能新技術、新材料的套用。推進供熱行業節能降耗,加快煤層氣開發利用。新建"亮化工程"及照明設施要全部採用節能照明燈具。在商業、服務業節能方面,積極套用節能技術和產品,加強對空調、電梯、電機等用電設備的節能改造和經濟運行動態管理,每年節電同比下降5%。在交通節能方面,加快計程車、公車更新步伐,擴大燃氣汽車的套用規模。在黨政機關節能方面,實施綠色採購,推廣照明節電等節能技術,新建或改造辦公樓建築必須採用節能材料,使用節能器具。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要制訂和實施適應本系統特點的節能工作方案。在節約用水方面,貫徹執行《瀋陽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要達到80%,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控制在20立方米/萬元以下。新建一批中水回用工程項目。鞏固農村節水灌溉成果,推廣水田"非充分灌溉"、旱田地膜覆蓋等節水措施,確保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達到0.55。
3.推進企業清潔生產,發揮循環經濟示範作用。對於規模化企業,全面實行清潔生產審計。要制訂清潔生產實施方案,並對方案的實施效果進行驗收。要對省、市每年下達的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或者超過核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標準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通過驗收的比例要達到100%。
(四)構築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生態經濟體系,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1.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經濟成長的科技貢獻率。加速推進我縣經濟成長方式由規模速度型向規模速度與質量效益型並重轉變,由粗放型向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轉變,形成一批有較高資源利用率、較低污染排放率的示範性企業,實現經濟低耗高效增長。
2.推進農業經濟區建設,發展規模化、區域化農村經濟。重點推進農業經濟區建設。集中各種生產要素向農業經濟區傾斜,對已經確定主導產業區鼓勵擴大產業規模,延長產業鏈條。加快農村工業化步伐,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積極扶持新品種引進推廣,擴大農業標準化生產面積,加快富民經濟小區擴面升級。扶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與生產資料交易中心建設,推進農產品物流產業發展,構建農村區域物流中心。完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提高農民生產和經營組織化程度,增強農民適應市場、增收致富能力。
3.大力發展有機、綠色、無公害農業。對農田進行農業生產過程的全過程監督,削減農藥化肥用量;大力推廣有機肥和測土施肥,禁施有毒有害農藥,實施"禁施區"、"限施區"措施,全面推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在適宜地區大力建設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基地,完善農產品安全監測體系。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提高農產品深加工率,有機、綠色、無公害食品生產面積占60%以上。
(五)完善城鄉統籌、生態文化繁榮的和諧人居體系,提高城鄉人居環境水平和人文素質
1.改善城鄉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環境面貌大改觀。大力整治城鄉環境。以農村為重點,採取"綠化、淨化、美化、亮化、改水、改廁"等一系列有效措施,重點整治環境髒亂差,清除村鎮"三堆",建設改造村莊路網,完善路燈、集中供水設施、排水系統、衛生廁所,到2010年前,自來水普及率超過80%,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95%以上。繼續開展"綠色村莊"建設,鄉(鎮)綠化覆蓋率達到30%,中心村綠化覆蓋率達到25%,農村城鎮人均綠地面積達到12平方米。建設鄉村公共服務中心、文化廣場等公共休閒活動和文化娛樂場所。
2.普及環境教育,促使生態環境意識深入人心。開展各階層、各領域環保知識培訓和生態警示教育,建設大眾文化欣賞設施和一批生態標誌性文化設施,普及社區和村屯生態文化,利用各種媒介積極宣傳生態文化,倡導合理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每年進行公眾對環境滿意度調查,確保公眾對環境滿意率達到95%以上。以"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的理念,促進生態文明、政治文明、經濟文明和社會文明的良性發展。
三、實施步驟
按照"突出重點、突破難點、紮實推進"的原則,分階段全面推進生態縣創建工作,主要分成3個階段。
(一)全面建設階段。從現在起到2009年6月,80%的鄉(鎮)建成國家環境優美鄉鎮;環境質量明顯改善,5項基本條件和22項指標全部達到國家生態縣指標考核要求。
(二)核查驗收階段。2009年7月至2009年12月,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並通過省技術核查和驗收。
(三)鞏固提高階段。2010年,完善各項工作,提升各項指標,獲得國家命名和授牌。
四、保障措施
為確保生態縣創建工作的順利進行,重點建立分級管理的組織機制,資金投入的保障機制,城鄉共建的帶動機制,職能部門的聯動機制,檢查考核的促進機制,典型示範的推動機制,確保整個創建工作有效推進。
(一)組織保障
1.組織機構
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縣有關領導為副組長的法庫縣生態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創建的組織領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法庫縣生態縣創建工作指揮部(簡稱“指揮部”),由縣政府有關領導任總指揮,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為成員,負責落實領導小組關於創建工作的重大部署;部署全縣創建工作的實施計畫;組織、協調、指導、督查、考評全縣創建工作;解決創建中的有關問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生態辦”),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負責制定創建年度工作計畫、工作方案、任務分解,綜合匯總階段性進展情況;收集、整理創建信息,協調組織新聞媒體新聞宣傳,組織社會宣教活動;對各地區和相關部門創建工作進行跟蹤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
2.責任分工
各鄉(鎮)政府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遊經濟區管委會:完成領導小組、指揮部及生態辦下達的各項任務,主要負責國家環境優美鄉(鎮)、村屯(社區)的創建,鄉(鎮)污水處理率、垃圾處理率等指標的完成。
縣政府辦:督辦各成員單位創建過程中沒有及時解決的各類問題和各項沒有按期完成的各項工作,推進問題的解決和任務的完成。
縣委宣傳部: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縣創建宣傳教育活動;將生態縣建設指標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行業的創建條件中,並作為重要內容進行考核。主要負責生態文化的宣傳教育、組織與策劃,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普及率及公眾對環境滿意率指標的完成。
縣發改局:會同縣環保局對《法庫縣生態縣建設總體規劃》的實施進行綜合協調和管理;配合開展創建的組織管理和推進工作;組織開展巨觀生態經濟研究;編制和下達生態縣創建重大項目年度政府投資計畫;建立創建重大項目督察、評估和激勵機制。
縣安監局: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工礦商貿領域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治,嚴格防範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全縣工礦商貿領域事故指標的控制和完成,防止由生產安全事故引發較大環境事件和事故。
縣經濟局:組織開展生態工業建設的政策研究和技術指導與協調;督促和指導企業開展循環經濟試點;淘汰落後產能及工藝裝備等工作,推進工業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加快建設以高新技術為先導、污染物排放強度小、高附加值產品為主體的先進制造業基地。主要負責組織完成單位GDP能耗指標、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指標的完成。
縣科技局:推進科技成果推廣,建立創建生態縣重大科技專項並予以資金支持;組織、管理和指導創建重大科技項目研究工作,主要負責推進提高經濟成長科技貢獻率工作。
縣城建局:負責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重點組織協調生活垃圾處理、園林綠化、清潔能源、飲用水源等城鎮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發展集中供熱、小區環境改造與建設工作。重點組織協調農村地區的污水處理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城區市政設施、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和愛國衛生工作。主要負責組織農村地區污水和垃圾處理、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建成區人均公共綠地指標的完成。
縣教育局:組織開展全縣中小學生態環境教育工作,主要負責綠色學校創建活動。配合環保宣傳教育普及工作。
縣公安局:查處戶外播放音響、禮儀慶典、商業宣傳等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擾民問題,查處亂鳴笛等機動車噪聲,最佳化道路交通管理,降低夜間道路交通噪聲,保證交通暢通;配合有關部門有效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排放,確保機動車尾氣合格率在90%以上。主要負責噪聲功能區達標過程中的交通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指標的完成。
縣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有關生態縣創建的財政政策,籌措創建資金,根據創建重大項目投資計畫,做好專項資金的撥付和管理工作。主要負責環保投資占GDP比重逐年增加,2009年達到3.5以上。
縣人事局、編委辦:負責創建人力資源的保障。主要負責獨立環保機構建立及編制保障。
縣監察局:配合市生態辦督查各成員單位創建工作進展情況,重點考評創建指標的完成情況。
縣統計局: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及環境指標的動態趨勢進行分析,對照生態縣各項指標及時查找差距與問題,為創建工作提供綜合決策依據。主要負責提供經濟指標、協助統計單位GDP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等指標。
縣交通局:負責公路建設項目生態保護和恢復的行業管理,完善全縣公路網系統;負責控制公交、計程車輛達標運營,取締污染嚴重的公車輛。
縣衛生局:負責加強城鄉醫療機構內醫療廢物監管。主要負責村鎮飲用水、中式飲用水源水質衛生合格監測和信息反饋的完成。
縣環保局:承辦縣生態辦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主要負責水功能區達標、空氣品質達標、污染物排放強度、水源水質達標率、噪聲達標、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城市工業用水重複率、工業固廢處置利用率等指標的完成。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完成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指標。
縣農經局: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組織開展生態農業建設的技術指導與協調,加快農業產業和經濟結構調整,開展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禁施和限施,指導與監督無公害、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主要負責農民年人均純收入,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比例,秸稈綜合利用率,化肥施用強度等農村建設指標的完成。
縣林業局:制定全縣林業建設規劃,負責防風固沙、生態公益林、生態防護林帶的建設和保護,增強森林生態功能;指導與監督無公害林產品基地建設;強化陸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和濕地資源的保護及其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主要負責森林覆蓋率等指標的完成。
縣水利局:負責水土保持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河道整治、農村改水、節水工程的實施,指導重大水利工程項目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規範並監督河道的生態化整治。主要負責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指標的完成。
縣動監局:嚴格控制畜禽散養和規模化養殖污染,合理最佳化養殖布局和規模,推進養殖廢物安全處置和綜合利用,主要負責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指標的完成。
縣農機局:組織開展農村清潔能源、再生資源的推廣套用。主要負責農村生活用能中清潔能源比例指標的完成。
縣文體局:指導開展生態文化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生態縣創建的文化氛圍;發揮歷史文化遺產及民族、民俗、民間文化在生態縣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在文化項目審批中,控制易產生噪聲污染娛樂項目的審批。
縣計生局:負責人口自然增長指標的完成。
縣規劃和國土資源局:負責國土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礦山生態環境及地質環境的保護與治理的監督管理;督促和指導廢棄礦山生態環境的治理與修復;實現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相協調,增強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資源保障能力。主要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復墾及生態修復指標的完成。
(二)制度保障
1.實行工作調度聯席會議制度
指揮部按照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定期召開創建工作聯席會議,按照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重點工程以及向各成員單位布置的年度工作計畫,對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總結經驗教訓,研究解決問題,務求工作抓實抓透。
2.實行目標、指標、任務考核制度
縣政府與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簽訂創建工作目標責任狀,將創建目標和任務進行分解,做到每一項指標都有責任部門,每一項任務都落實到具體單位,形成一對一負責,環環相扣的責任目標保證體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成立領導小組,並確立此項工作的主管領導、主管部門,及時向指揮部匯報工作,溝通情況。建立創建工作年度績效考評制度,將考評納入縣、鄉(鎮)領導幹部政績考核中。指揮部制定年度考評計畫,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考評,並發布考核通報,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利、未完成任務的給予通報並追究責任。
3.實行階段總結、上報制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每半年(6月末、12月末)向縣生態辦提交1份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工作內容、項目進度情況、存在問題、下步計畫等。平時可提交工作簡報,重大問題報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三)資金保障
在社會化、市場化運作同時,加大各級政府和部門對創建工作的穩定持續投入。每年在財政預算中,擴大資金來源,安排一定的生態建設資金。制定和完善各種經濟優惠政策,建立污水和垃圾的收費分配體制,保證城鄉污水、垃圾等環境基礎設施正常運行,形成多元投資,排污者交費,社會受益的良好局面。
(四)政策法規保障
健全與完善生態保護、自然資源保護、清潔生產、污染控制等方面的法規與規章。各有關部門要通過法規和規章建設,強化政府行為,把生態縣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並予以落實。在完善機構體制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程式的規範化,強化執法人員的法制意識和生態意識,提高監督管理實效性。
(五)宣傳保障
各有關部門、新聞媒體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宣傳力度。拓展宣傳教育的對象,加強對中小學生、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村地區生態保護與建設宣傳工作;要實施公眾參與和監督機制,強化社會監督機制,健全民眾監督舉報制度;要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作用,對生態保護與建設的典型事跡予以弘揚,對破壞創建工作的案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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