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兵預備役工作條例,於1999年1月22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河南省民兵預備役工作條例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 有效
- 公布日期: 2010/7/30
河南省民兵預備役工作條例,於1999年1月22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河南省民兵預備役工作條例,於1999年1月22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
民兵工作條例(2011修訂),2011年01月08日發布。內容 民兵工作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民兵工作,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民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不脫離生產的民眾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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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預備役部隊政治工作,是中國共產黨在民兵、預備役部隊中的思想工作和組織工作,是構成民兵、預備役部隊戰鬥力的重要因素,是實現黨對民兵、預備役部隊絕對領導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履行職能使命的根本保證。兩個《規定》堅持以馬克思列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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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兵預備役工作條例位於青海市,2000年7月30日通過,2000年9月1日實施。工作條例 (2000年7月30日青海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做好民兵、預備役工作,促進國防後備力量建設,根據《...
1996年12月17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6年12月17日公布施行。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廢止《河北省民兵預備役工作條例》。廢止信息 2023年5月30日,《...
《上海市民兵預備役工作條例》是2007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預備役工作條例。檔案介紹 為了做好民兵工作和預備役工作(以下統稱民兵預備役工作),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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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省軍區在上級軍事機關和省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主管全省民兵、預備役工作。 軍分區、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兼同級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在上級軍事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兵、預備役工作。 鄉鎮、街道和企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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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本自治區民兵、預備役部隊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條例》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1996年11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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