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關於制定部分新規章廢止舊規章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制定部分新規章廢止舊規章的通知(1992年5月3日豫政文〔1992〕9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政府關於制定部分新規章廢止舊規章的通知
  • 發布日期:1992-05-03
  • 生效日期:1992-05-03
  • 發布文號:豫政文[1992]92號
  • 發布單位:81602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省政府各有關部門:
通過對省政府行政規章的全面清理、審查,發現部分規章的一些內容已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希望各有關部門根據加大改革力度,擴大對外開放的精神,從實際出發,大膽試驗,大膽創新,抓緊調研,待條件成熟時,按照立法程式,及時起草上報新規章,廢止舊規章,積極為我省經濟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需要抓緊調研及時制定新規章廢止舊規章的目錄
1、《關於改革物價管理的若干規定》(省政府1985年4月23日批轉)
省物價局
2、《關於發展食品工業若干政策的補充規定》(省政府1985年2月26日發布) 省輕工廳
3、《河南省外事工作條例》(省政府1985年12月30日發布) 省外辦
4、《河南省〈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省政府1986年11月20日發布) 省勞動廳
5、《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辦法》(省政府1990年3月4日發布) 省物價局
6、《河南省優質產品評選辦法》(省政府1988年5月18日批准發布)
省計經委
7、《河南省城鎮集體所有制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1987年7月28日發布) 省勞動廳
8、《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省政府1988年12月22日發布) 省計經委
9、《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單位技術工人合理流動暫行規定〉實施辦法》(省政府1988年12月3日發布) 省勞動廳
10、《河南省鄉(鎮)級財政管理試行辦法》(省政府1984年2月24日發布) 省財政廳
11、《河南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暫行規定》(省政府1984年12月14日發布) 省計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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