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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實施方案
為構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市場經濟體系,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夯實市場體系基礎制度
(一)全面完善產權保護制度
1.嚴格實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嚴厲打擊非公有制企業工作人員侵害企業財產權益的犯罪行為,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的刑法保護。推動修訂《河南省專利保護條例》。(責任單位:省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市場監管局)
2.組織開展規範涉案財物管理專項整治活動,建立健全有效銜接的公檢法機關涉案財物處置制度體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廳)
3.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非訴機構建設,擴大非訴機構覆蓋面。推動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制定我省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規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4.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持續深化農疊熱棵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加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規範管理和服務。(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二)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5.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嚴禁各地、各部門自行發布具有體放鞏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配合國家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調整。及時發現並推動破除市場準入隱性壁壘,暢通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的意見反饋渠道,探索建立處理回應機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市場監管局)
6.對未開業以及無債權債務非上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實行簡易註銷程式。探索破產案件繁簡分流,嚴格落實簡單破產案件快速審理機制。(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法院)
(三)全面完善公平競爭制度
7.持續做好增量習簽影審查和存量清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完善投訴舉報回應機制,推行第夜贈榆寒三方審查和評估。(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8.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強對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企業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與防範。完善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動態調整收費項目與標準。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治理,依法嚴厲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9.持續完善河南省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服務平台,推行身份實名認證互認、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實現全省註冊登記無差別標準。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不得要求企業必須在某地登記註冊,不得為企業跨區域遷移設定障礙。(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二、推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
(四)推動經營性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
10.完善重大項目用地保障機制,實行建設用地“增存掛鈎”,以盤活存量確定增量,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1.加快土地二級市場建設,指導幾舉各地研究制定土地二級市場操作細則,搭建城鄉統一的交易平台。穩慎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2.指導各地制定低效工業用地認定標準,建立全省低效工業用地資料庫,編制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規劃,分類推進企旬背低效工業用地盤活利用。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告知承諾制”改革,實現“拿地即開工”。(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五)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
13.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寬鄭州中心城區落戶條件限制,探索推進鄭州都市圈戶口通遷和居住證互認。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探索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公共服務轉移接續、共享機制,提高居住證持有人城鎮義務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務的實際享有水平。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完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推進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市、縣、鄉、村四級全覆蓋。(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
14.充分發揮中國料再備微中原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帶動作用,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推動出台《河南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制定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實施骨幹企業培育計畫、領軍人才培養計畫等專項行動計畫。培育社會化評審機構,推進職稱評審社會化。(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司法廳、財政廳)
(六)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15.充分發揮中原股權交易中心等平台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資本市場服務河南基地作用,推動優質企業加快上市。遴選具有科創屬性的“硬科技”企業作為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加強培育,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到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證監局)
16.深入實施“引金入豫”工程,支持金融機構、政府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等參與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支持私募基金在中原龍子湖智慧島(中原基金島)集聚發展,加快鄭州、洛陽私募基金集聚區建設。(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證監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
17.嚴格落實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暢通主動退市、兼併重組、破產重整等多元化退出渠道,穩妥處置退市風險。(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證監局)
18.推動中原銀行、鄭州銀行、中原農險等地方金融機構發起設立銀行理財子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鼓勵銀行及銀行理財子公司依法依規與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和創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合作。(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證監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19.大力推廣“信易貸”融資模式,創新開發“信易貸”產品和服務,穩步提升“信豫融”平台和省金融服務共享平台功能,逐步提高中小微企業貸款中信用貸款的占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大數據局)
(七)發展知識、技術和數據要素市場
20.全面貫徹落實《河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定期發布科技成果目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指南和重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供求信息,引導科技成果轉化活動開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21.加強國家技術轉移鄭州中心和區域性科技大市場建設,爭創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培育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30個左右河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培育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建立技術轉移人才培養體系,提高技術轉移人員的專業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教育廳)
22.穩步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探索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規律的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機制和模式。(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教育廳、財政廳)
23.創新項目遴選和組織管理方式,綜合運用公開競爭、定向擇優、滾動支持等差異化方式遴選項目,推行“揭榜掛帥”、“賽馬制”、PI制、項目專員制、“軍令狀”、“里程碑”考核等多種項目組織管理方式。(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
24.貫徹實施《河南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開展全省政務數據普查工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大數據局)
25.拓展中國(新鄉)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功能,加快建設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交易運營(鄭州)試點平台和洛陽等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重點城市。(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三、改善提升市場環境和質量
(八)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
26.編制實施《河南省質量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積極申建全國“質量強市示範城市”和“質量品牌提升示範區”,樹立一批區域和產業質量發展標桿。修訂《河南省省長質量獎管理辦法》,建立政府質量獎獲獎企業和個人先進質量管理經驗推廣長效機制。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和缺陷產品召回技術支撐體系,實施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27.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和企業標準“領跑者”行動,持續推進許昌市國家標準化改革創新先行區建設。鼓勵優勢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以標準“走出去”推動我省產品、技術、服務“走出去”。(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28.加強農產品商標及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和保護。完善馳名商標激勵措施。大力培育特色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品牌,推動建成一批區域品牌集群和基地。積極參加中國品牌日等活動,辦好“河南老字號中華行”等活動,謀劃首屆中國中華老字號(河南)精品博覽會,培育和認定第六批河南省品牌消費集聚區,爭取2022年年底前“河南老字號”企業超過240家,省級品牌消費集聚區超過100家。開展商品市場最佳化升級專項行動和試點培育,打造一批商品市場示範基地和全國優勢產業鏈集群。(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
(九)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
29.健全消費者公益訴訟制度,加快建立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支持消費者協會行使公益性訴訟權利。(責任單位:省法院、市場監管局)
30.完善12315消費者維權服務,推動消費糾紛線上解決,健全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探索建立維權處理結果消費者反饋評價機制。(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十)強化市場基礎設施建設
31.持續完善綜合運輸大通道和綜合交通樞紐體系,加快交通基礎設施智慧型化升級。改造提升農村傳統商貿設施,發展縣城綜合商貿服務中心和鄉鎮商貿中心,最佳化城鄉流通網路布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商務廳)
32.推進“全光網河南”升級和5G網路規模部署及融合套用,統籌布局雲計算大數據中心,打造全國重要的信息通信樞紐和信息集散中心。拓展國家超級計算鄭州中心特色套用,爭取國家工業網際網路大數據分中心、國家北斗導航位置服務數據中心分中心和一批國家級行業大數據中心在我省布局,建設國家(鄭州)數據樞紐港。(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大數據局)
33.大力發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區”“智慧商圈”“智慧社區”,建設一批智慧型消費綜合體驗館。啟動第二批省級步行街改造提升試點申報,2022年年底前命名一批省級示範步行街。組織開展我省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申報,建設一批區域型、行業型、企業型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依法規範發展平台經濟,強化平台企業監管。(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
34.推動省電力交易中心開展股份制改造,形成多元化股份電力交易機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四、實施高水平市場開放
(十一)有序擴大服務業市場開放
35.支持社會資本依法進入銀行、證券、資產管理、債券等金融服務業。推動在我省設立外資控股的合資證券公司及外商獨資或合資的資產管理公司。爭創中國(河南)期貨改革試驗區,推動更多期貨(權)品種上市。(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
36.穩步放開醫療、教育(不含義務教育)、體育、托幼、環保、市政等公共服務領域準入限制。積極引進國內外高端醫療資源和優質教育資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教育廳、體育局、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37.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資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健全重大項目推進機制,加強重大外資項目要素保障,營造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的公正市場環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
38.引導高端消費回流,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境內外商品同款同價,在鄭州、洛陽、開封、安陽、焦作等境外遊客旅遊熱點城市有針對性地增設離境退稅商店。(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財政廳、稅務局)
(十二)推動規則等制度型開放
39.建立健全與國際經貿規則相銜接的法規政策體系。強化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型開放引領作用,推進貿易、投資、資金、運輸、人員自由化便利化,加強跨境金融結算、人民幣跨境業務、多式聯運提單融資等金融創新。加強與國際標準組織機構的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組織政策和規則制定。(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展改革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交通運輸廳)
五、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制
(十三)健全新型監管機制
40.建立健全行業監管部門與綜合監管部門協調配合機制,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完善“網際網路+監管”,實現重要監管業務線上辦理、信息及時上傳、問題及時處置。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大數據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
41.建立價格監測與價格監管聯動機制,制定完善價格監管規則,加強重要民生商品和資源性產品價格監測。(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國家統計局河南調查總隊)
42.貫徹落實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服務規則,規範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進場交易流程,建立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系統標準。建立健全各類要素交易管理制度,強化要素市場交易監管。(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科技廳、大數據局)
43.全面實施信用承諾制度,鼓勵市場主體主動向社會作出信用承諾,將承諾履行情況記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依據。依託各級信用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格式規範的信用承諾書。深入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根據監管對象信用狀況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完善信用修復和異議處理機制,合理設定信用影響期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
(十四)健全社會監督機制
44.制定我省促進行業協會商會規範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完善行業經營自律規範、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規範會員行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市場監管局)
45.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深化檢驗檢測機構和認證機構市場化改革。(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編辦)
46.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和舉報獎勵制度,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依法嚴厲打擊惡意舉報非法牟利行為。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信息公示制度。(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十五)加強對監管機構的監督
47.強化對依規依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機構不作為、亂作為的要依規依法嚴肅追責問責。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人員廉潔從業相關制度,實現依法監管、公正監管、廉潔監管。(責任單位:各監管部門)
(十六)維護市場安全和穩定
48.完善巨觀經濟管理部門與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對重點市場和市場基礎設施的跨部門協同監管。(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
49.加強對大宗商品、資本、技術、數據等重點市場交易的監測預測預警,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和問責機制,穩妥做好高風險金融機構風險化解處置工作。(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證監局、省科技廳、大數據局)
50.加強網路安全保護,保障重要領域數據資源、重要網路和關鍵信息系統安全。(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要意義,按照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增強合作意識,認真抓好實施方案落實。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廳負責統籌協調有關任務落實,及時對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指導,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重要情況及時按程式請示報告。
內容解讀
《實施方案》對標中央要求,由河南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研究起草,提出了具體要開展的行動、出台的政策、建立的機制等,每一項舉措都明確了相關責任單位,確保能夠落地落實。
二、推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
(四)推動經營性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
10.完善重大項目用地保障機制,實行建設用地“增存掛鈎”,以盤活存量確定增量,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1.加快土地二級市場建設,指導各地研究制定土地二級市場操作細則,搭建城鄉統一的交易平台。穩慎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2.指導各地制定低效工業用地認定標準,建立全省低效工業用地資料庫,編制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規劃,分類推進低效工業用地盤活利用。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告知承諾制”改革,實現“拿地即開工”。(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五)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
13.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寬鄭州中心城區落戶條件限制,探索推進鄭州都市圈戶口通遷和居住證互認。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探索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公共服務轉移接續、共享機制,提高居住證持有人城鎮義務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務的實際享有水平。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完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推進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市、縣、鄉、村四級全覆蓋。(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
14.充分發揮中國中原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帶動作用,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推動出台《河南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制定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實施骨幹企業培育計畫、領軍人才培養計畫等專項行動計畫。培育社會化評審機構,推進職稱評審社會化。(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司法廳、財政廳)
(六)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15.充分發揮中原股權交易中心等平台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資本市場服務河南基地作用,推動優質企業加快上市。遴選具有科創屬性的“硬科技”企業作為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加強培育,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到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證監局)
16.深入實施“引金入豫”工程,支持金融機構、政府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等參與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支持私募基金在中原龍子湖智慧島(中原基金島)集聚發展,加快鄭州、洛陽私募基金集聚區建設。(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證監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
17.嚴格落實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暢通主動退市、兼併重組、破產重整等多元化退出渠道,穩妥處置退市風險。(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證監局)
18.推動中原銀行、鄭州銀行、中原農險等地方金融機構發起設立銀行理財子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鼓勵銀行及銀行理財子公司依法依規與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和創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合作。(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證監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19.大力推廣“信易貸”融資模式,創新開發“信易貸”產品和服務,穩步提升“信豫融”平台和省金融服務共享平台功能,逐步提高中小微企業貸款中信用貸款的占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大數據局)
(七)發展知識、技術和數據要素市場
20.全面貫徹落實《河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定期發布科技成果目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指南和重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供求信息,引導科技成果轉化活動開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21.加強國家技術轉移鄭州中心和區域性科技大市場建設,爭創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培育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30個左右河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培育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建立技術轉移人才培養體系,提高技術轉移人員的專業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教育廳)
22.穩步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探索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規律的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機制和模式。(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教育廳、財政廳)
23.創新項目遴選和組織管理方式,綜合運用公開競爭、定向擇優、滾動支持等差異化方式遴選項目,推行“揭榜掛帥”、“賽馬制”、PI制、項目專員制、“軍令狀”、“里程碑”考核等多種項目組織管理方式。(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
24.貫徹實施《河南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開展全省政務數據普查工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大數據局)
25.拓展中國(新鄉)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功能,加快建設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交易運營(鄭州)試點平台和洛陽等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重點城市。(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三、改善提升市場環境和質量
(八)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
26.編制實施《河南省質量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積極申建全國“質量強市示範城市”和“質量品牌提升示範區”,樹立一批區域和產業質量發展標桿。修訂《河南省省長質量獎管理辦法》,建立政府質量獎獲獎企業和個人先進質量管理經驗推廣長效機制。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和缺陷產品召回技術支撐體系,實施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27.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和企業標準“領跑者”行動,持續推進許昌市國家標準化改革創新先行區建設。鼓勵優勢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以標準“走出去”推動我省產品、技術、服務“走出去”。(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28.加強農產品商標及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和保護。完善馳名商標激勵措施。大力培育特色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品牌,推動建成一批區域品牌集群和基地。積極參加中國品牌日等活動,辦好“河南老字號中華行”等活動,謀劃首屆中國中華老字號(河南)精品博覽會,培育和認定第六批河南省品牌消費集聚區,爭取2022年年底前“河南老字號”企業超過240家,省級品牌消費集聚區超過100家。開展商品市場最佳化升級專項行動和試點培育,打造一批商品市場示範基地和全國優勢產業鏈集群。(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
(九)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
29.健全消費者公益訴訟制度,加快建立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支持消費者協會行使公益性訴訟權利。(責任單位:省法院、市場監管局)
30.完善12315消費者維權服務,推動消費糾紛線上解決,健全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探索建立維權處理結果消費者反饋評價機制。(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十)強化市場基礎設施建設
31.持續完善綜合運輸大通道和綜合交通樞紐體系,加快交通基礎設施智慧型化升級。改造提升農村傳統商貿設施,發展縣城綜合商貿服務中心和鄉鎮商貿中心,最佳化城鄉流通網路布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商務廳)
32.推進“全光網河南”升級和5G網路規模部署及融合套用,統籌布局雲計算大數據中心,打造全國重要的信息通信樞紐和信息集散中心。拓展國家超級計算鄭州中心特色套用,爭取國家工業網際網路大數據分中心、國家北斗導航位置服務數據中心分中心和一批國家級行業大數據中心在我省布局,建設國家(鄭州)數據樞紐港。(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大數據局)
33.大力發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區”“智慧商圈”“智慧社區”,建設一批智慧型消費綜合體驗館。啟動第二批省級步行街改造提升試點申報,2022年年底前命名一批省級示範步行街。組織開展我省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申報,建設一批區域型、行業型、企業型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依法規範發展平台經濟,強化平台企業監管。(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
34.推動省電力交易中心開展股份制改造,形成多元化股份電力交易機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四、實施高水平市場開放
(十一)有序擴大服務業市場開放
35.支持社會資本依法進入銀行、證券、資產管理、債券等金融服務業。推動在我省設立外資控股的合資證券公司及外商獨資或合資的資產管理公司。爭創中國(河南)期貨改革試驗區,推動更多期貨(權)品種上市。(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
36.穩步放開醫療、教育(不含義務教育)、體育、托幼、環保、市政等公共服務領域準入限制。積極引進國內外高端醫療資源和優質教育資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教育廳、體育局、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37.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資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健全重大項目推進機制,加強重大外資項目要素保障,營造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的公正市場環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
38.引導高端消費回流,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境內外商品同款同價,在鄭州、洛陽、開封、安陽、焦作等境外遊客旅遊熱點城市有針對性地增設離境退稅商店。(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財政廳、稅務局)
(十二)推動規則等制度型開放
39.建立健全與國際經貿規則相銜接的法規政策體系。強化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型開放引領作用,推進貿易、投資、資金、運輸、人員自由化便利化,加強跨境金融結算、人民幣跨境業務、多式聯運提單融資等金融創新。加強與國際標準組織機構的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組織政策和規則制定。(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展改革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交通運輸廳)
五、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制
(十三)健全新型監管機制
40.建立健全行業監管部門與綜合監管部門協調配合機制,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完善“網際網路+監管”,實現重要監管業務線上辦理、信息及時上傳、問題及時處置。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大數據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
41.建立價格監測與價格監管聯動機制,制定完善價格監管規則,加強重要民生商品和資源性產品價格監測。(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國家統計局河南調查總隊)
42.貫徹落實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服務規則,規範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進場交易流程,建立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系統標準。建立健全各類要素交易管理制度,強化要素市場交易監管。(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科技廳、大數據局)
43.全面實施信用承諾制度,鼓勵市場主體主動向社會作出信用承諾,將承諾履行情況記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依據。依託各級信用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格式規範的信用承諾書。深入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根據監管對象信用狀況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完善信用修復和異議處理機制,合理設定信用影響期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
(十四)健全社會監督機制
44.制定我省促進行業協會商會規範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完善行業經營自律規範、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規範會員行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市場監管局)
45.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深化檢驗檢測機構和認證機構市場化改革。(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編辦)
46.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和舉報獎勵制度,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依法嚴厲打擊惡意舉報非法牟利行為。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信息公示制度。(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十五)加強對監管機構的監督
47.強化對依規依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機構不作為、亂作為的要依規依法嚴肅追責問責。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人員廉潔從業相關制度,實現依法監管、公正監管、廉潔監管。(責任單位:各監管部門)
(十六)維護市場安全和穩定
48.完善巨觀經濟管理部門與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對重點市場和市場基礎設施的跨部門協同監管。(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
49.加強對大宗商品、資本、技術、數據等重點市場交易的監測預測預警,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和問責機制,穩妥做好高風險金融機構風險化解處置工作。(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證監局、省科技廳、大數據局)
50.加強網路安全保護,保障重要領域數據資源、重要網路和關鍵信息系統安全。(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