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的決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的決定

2004年4月1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4年04月01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4月01日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為了在全省範圍內加強憲法的學習、宣傳和教育,保證憲法切實有效的貫徹實施,根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特作如下決定:
一、充分認識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的重大意義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這次修改憲法,堅持了黨中央提出的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貫穿了與時俱進的發展理念,體現了憲法穩定性和適應性的統一、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講政治和講法制的統一。修改後的憲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我國國情,更加反映時代精神,更加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要求。進一步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對堅持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對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對加強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對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都具有重大意義。
二、深入紮實地開展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的活動
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憲法修正案,要在全省集中開展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的活動,進一步動員各級幹部和人民民眾投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事業。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和社會組織都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運用多種方式,引導廣大幹部民眾深刻理解這次修改憲法的總的原則,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憲法修正案的精神實質。各級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部門要運用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形式,加大宣傳憲法的力度。要充分發揮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把憲法宣傳教育工作做到千家萬戶。要把學習憲法同幹部培訓工作結合起來,同基層政權建設結合起來。各級幹部培訓學校、行政學院要把學習憲法列入培訓計畫,對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憲法知識培訓。各地要把學習宣傳憲法作為“四五”普法的重要內容,採取專題講座、討論座談、知識競賽等行之有效的形式進行憲法知識的宣傳教育。各級領導幹部應當做學習、貫徹實施憲法的模範,帶動全社會嚴格貫徹實施憲法。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帶頭學習憲法、宣傳憲法、遵守憲法,切實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尊嚴,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良好氛圍。
三、要把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與推動全省各項工作結合起來
依法治省歸根結底是依憲法治省。憲法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原崛起最根本的法制保證。全省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都要堅持用憲法的原則和內容指導各項工作,把憲法的相關內容貫徹到各自的工作中去。要進一步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各項工作。要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按照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規律和要求,不斷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要充分認識經濟發展、社會變革給社會階層帶來的新變化,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建設者的地位和作用,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擴大愛國統一戰線。要堅持完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保護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權益,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在市場競爭中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要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的科學內涵,切實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正確處理私有財產保護和公共利益需要的關係。要進一步完善土地徵收、徵用制度,加強土地保護並使遭受損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要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落實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等措施,維護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要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維護人民民眾的經濟、政治、文化權益,最大限度地調動全省人民的積極性,齊心協力地投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原崛起的偉大事業。
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在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中,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的發展觀,依法行政,努力建設法治政府。要強化服務、責任和法治意識,切實做到既要規範和約束權力,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又要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實施有效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各級司法機關要嚴格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執法為民,公正司法。要堅決貫徹憲法規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更新執法觀念,改進執法作風,切實解決民眾“告狀難”、“申訴難”、“執行難”等問題,落實司法為民的要求,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四、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保證憲法的遵守和執行
保證憲法和其他法律的貫徹實施,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根本要求,也是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重要職責。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要把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好落實。有立法權的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堅持立法為民,根據憲法修正案及時做好地方性法規的“立、改、廢”,保證法制統一,為營造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良好法制環境創造條件。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堅持依法監督,突出監督重點,增強監督實效,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依靠各級人大代表做好憲法的學習和貫徹實施工作。要積極研究制定有關的制度和措施,保證憲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貫徹實施。
2004年是我國憲法頒布實施50周年,也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50周年。各地要把開展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活動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50周年紀念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認真總結,分析形勢,明確任務。要根據憲法修正案的規定,進一步加強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建設,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保證憲法貫徹實施、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