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是河南省的國家權力機關;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河南省18個地市和駐豫解放軍代表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現在是第十三屆。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1月24日開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現任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樓陽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 現任領導:樓陽生(主任) 
  • 任期時間:五年 
  • 成立時間:1954年8月 
人事任免,歷史沿革,歷屆會議,第一次會議,第二次會議,第三次會議,第四次會議,第五次會議,第六次會議,主要職責,機構設定,機構改革,內設機構,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秘書長,辦公地址,

人事任免

2018年1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
主任:謝伏瞻
副主任:李文慧、徐濟超、王鐵、王保存、張維寧、喬新江
秘書長:丁巍
2019年1月19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王國生為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樓陽生當選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9年1月19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趙素萍(女)、馬懿(回族)為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2021年1月21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選舉李公樂為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吉炳偉為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2021年6月16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選舉樓陽生為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2022年1月8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接受趙素萍、張維寧兩位同志辭去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決定,選舉孔昌生、李亞、穆為民為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歷史沿革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於1954年8月。第一屆任期自1954年8月至1958年12月;第二屆任期自1958年12月至1964年9月。兩屆共舉行10次代表大會會議。第三屆僅於1964年9月舉行過一次會議。
1966年“文化大革命”運動開始後,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活動完全中斷。
根據1975年制定的我國第二部憲法的有關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職權由地方各級革命委員會行使。所以,將省革命委員會執政的時期視為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省人民代表大會恢復活動。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河南人大
2017年12月,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1月下旬在鄭州召開。
2018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19年1月21日在鄭州召開。
2019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年1月10日在鄭州召開。
2020年11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1年1月18日在鄭州召開。
2021年6月11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21年6月16日在鄭州召開。
2021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於2022年1月18日在鄭州召開。
2021年12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調整為2022年1月6日在鄭州召開。

歷屆會議

第一次會議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將於2018年1月24日在鄭州召開,會議議程共八項:
一、聽取和審議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河南省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三、審查和批准河南省2017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與2018年全省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8年省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決定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
八、選舉事項。
根據會議的預定任務,本次會議正式會期7天半。

第二次會議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19年1月21日在鄭州召開,會議議程共九項:
一、聽取和審議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河南省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三、審查和批准河南省2018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與2019年全省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9年省級預算;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四、聽取和審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河南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草案)》的議案;
八、決定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的設立、更名及其組成人員人選;
九、選舉事項。

第三次會議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年1月10日在鄭州召開,會議議程共八項:
一、審議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河南省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三、審查河南省2019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全省預算(草案)的報告;
四、審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審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審議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決定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
八、選舉事項。
根據會議的預定任務,本次會議正式會期5天。

第四次會議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四次會議於2021年1月18日在鄭州召開,會議議程共九項:
(1)審議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2)審查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3)審查河南省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四次會議
(4)審查河南省2020年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預算草案的報告;
(5)審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6)審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7)審議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8)決定省十三屆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
(9)選舉事項。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本次會議對所有參會代表以及與代表直接接觸的工作人員等實行閉環管理。大會期間,將舉辦“代表通道”活動。

第五次會議

2021年6月15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省人民會堂舉行預備會議。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
會議經表決,選舉了本次大會的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了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議程。
根據大會議程,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將選舉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選舉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長,選舉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第六次會議

2022年1月6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在省人民會堂隆重開幕。
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議程共九項:
一、審議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河南省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
三、審查河南省2021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2年預算草案的報告、2022年預算草案;
四、審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審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審議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河南省南水北調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草案)》;
八、決定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
九、選舉事項。

主要職責

依據國家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
(二)保證國家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在河南省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畫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三)審查和批准河南省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
(四)討論、決定河南省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五)選舉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
(六)選舉省長、副省長;
(七)選舉河南省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八)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九)聽取和審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河南省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十)改變或者撤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十一)撤銷河南省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二)罷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的組成人員和由它選出的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罷免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十三)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十四)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五)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
(十六)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機構設定

機構改革

根據《河南省機構改革方案》統籌推進省人大、政協機構改革和群團組織改革
加強人大對預算決算、國有資產管理等的監督職能,完善人大專門委員會設定,組建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將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內設機構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共設定8個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受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財務經濟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河南省人大及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預算工作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族僑務工作委員會和外事工作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

現任領導

主任

樓陽生:河南省委書記、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副主任

馬懿回族):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徐濟超: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喬新江: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李公樂: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孔昌生: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李亞: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穆為民: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秘書長

吉炳偉: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黨組成員、機關黨組書記。

辦公地址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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